
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是90年代初期我國住房制度由計劃體制主導向市場體制主導的演變過程中,通過借鑒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基礎,所產生的住房金融創新制度。相關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底,我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總額為3.25萬億元,余額1.77萬億元,個人住房貸款總額達到1.86萬億元,余額1.09萬億元,金額十分巨大。如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防范資金風險,已成為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的重要課題。本文從外部和內部兩方面入手,探討我國住房公積金面臨的主要資金風險和應對方法,以期提高公積金的管理水平。
一、外部因素
1.法律制度不完善
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專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的行業法律,現行的法規是2002年3月28日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至今已有近10年。而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地不斷深入,廣大人民群眾對公積金的要求也呈多樣化,此法規已越來越不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
加快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并適時出臺《住房公積金法》,以提升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法律地位,使住房公積金管理有法可依,這是保障和促進整個行業健康持續發展重要的前提長期條件。
2.體制不健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實行的是“管理委員會決策、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在執行中存在很多的弊端。管理委員會的人員構成不固定,只是一個類似于聽證機構的松散組織,不承擔任何風險,決策作用流于形式。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單位,自己不決策,只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具體運作,卻要承擔決策后的風險和責任,這既不符合法理,也不符合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
建議在住房管理委員會下設一個常設辦公機構,成為中心和管理委員會之間的紐帶,密切兩者之間的聯系。使中心發生的問題可以及時上傳,同時確保管理委員會的決策得到有效的執行。
財政部門作為專門的行政監督機構,現在也只是每年對中心的人員和辦公經費計劃進行審批和撥付,而沒有對公積金業務的進行監督。財政部門應聯同審計部門加強對中心各項業務的審計,明確審計要求及頻率,做到定期監督,并將審計結果對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3.監管系統不到位
目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的監管部門是國家和各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下的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處。由于體制、人員,經費,等種種原因,并沒有建立起全國性乃至省級的住房公積金監管系統。各公積金管理中心只是按月向監管部門遞交相關報表,而監管部門也只是對報表進行簡單匯總,并沒有對相關數據進行有效分析,從而及時發現問題。
加快全國的公積金信息網絡平臺建設,統一各中心的業務系統,建立一個自上而下的監管網絡,并實現監管系統與業務系統的“二網合一”,已是當務之急。各監管部門要“走下去”,加強與中心的聯系,了解各中心的實際情況,才能實現更有效的監管。各中心之間也應加大交流,取長補短。比如筆者所在省份的監管部門,通過在全省聘任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建立公積金專家庫,成立專家組,定期對全省各中心進行輪回檢查。這要既加大了監管力度,也給各中心之間的交流提供了平臺,學習到了好的經驗,提高了業務水平。
二、內部因素
住房公積金管理要做到內外兼修,當外部監管不完善時,內部的行業自律責任尤為重大。中心要加強組織文化制度建設,弘揚正氣,這是一項集預防與補缺于一體的管理手段。一個好的風氣和氛圍有助于筑牢從業人員思想道德防線,提高防腐拒變能力,可以有效地防范各種風險。中心在公積金的具體運作過程中,面臨著種種資金風險,提高認識,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是預防風險發生的有效手段。
1.支取中的騙取風險
隨著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額逐年提高,職工個人賬戶下的公積金余額也越來越大。利用虛假材料騙取公積金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他們通過偽造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屋所有權證、契稅證明等非法紙質憑證,向中心申請支取公積金。這些偽造證件材料,作工精致,完全可以以假亂真,中心工作人員靠人工方式已無法進行有效辨別。
各中心應加強制度建設,規范操作標準和流程,利用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通過與各地房管局和房產交易中心建立工作聯系,獲得權限,登錄其網站,查詢購房合同或房權交易的登記備案情況,認真甄別客戶提供的證件材料的真偽,以確認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嚴把審核關。
2.貸款風險
建立貸款風險防范的長效機制,要嚴把三關。既嚴把資金出口關,充分利用央行個人征信系統的信息資源進行征信查詢,通過和貸款人面談,全面了解貸款人的信用狀況,做好貸前調查工作;嚴把貸時審查關,建立集體審批、貸款面簽、審貸分離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明確工作權限和責任;嚴把貸后檢查關,加強貸后跟蹤管理,做好貸后回訪工作。要創造良好的收貸環境,加強與人民法院、受托銀行、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與合作,充分利用這些行業的職能優勢,及時催收、結案。對未按期歸還貸款的逾期戶,根據逾期情況,采取將逾期貸款人的姓名及單位在中心營業大廳、住房公積金網站、當地政務網進行公開等方式施加壓力,防止呆壞賬的發生。
規范貸款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貸款檔案的歸檔、借閱、保管和使用等環節的管理制度,使每筆貸款手續完備、資料完整,防范貸款的法律風險。按規定計提貸款風險準備金。足額提取風險準備金是抵御和化解貸款風險的資金保障。
3.沉淀資金運作中的風險
人民銀行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在受托銀行專戶內的沉淀資金,按單位存款相應期限檔次利率計息,即活期存款利率0.5%。但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支付給老百姓的上年結轉的公積金的利率是3.1%,由此出現-2.6%的利率倒掛。為確保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中心必須加強資金運作,而加強資金運作必定帶來更大的風險。因此,對大額資金的使用要有嚴格的授權和批準制度。比如筆者所在中心,對大額資金的撥付堅持聯簽制度。既首先由經辦部門提出大額資金的使用的計劃及可行性分析,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再上報中心領導工作會議討論,經過集體決策后,再授權相關部門實施。
三、對策
1.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稽核制度
一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僅應從內部控制住問題的發生,更重要的是應具備及時發現問題及出現問題后及時自動調控、迅速修復的能力。通過梳理中心的工作崗位,明確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確認不相容崗位相分離,同時對關鍵崗位實行資格準入與定期輪崗制度,保證內部控制得到落實。
而要保證內部控制的長期有效,就應加強內部稽核。首先要注重內部稽核人員的任職資格,其素質的高低、能力的大小,直接影響內部稽核工作效果。其次,還要注重對內部稽核人員的后期培訓和教育,學習各項業務規范和實務規范,熟悉和掌握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規,全面掌握本行業各項業務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此外,針對普遍存在的編制不夠、人員緊張問題,建議開發一套住房公積金稽核系統軟件,以計算機輔助稽核技術代替手工稽核,提高內部稽核的效率和質量。
2.建立風險預警機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為資金管理部門,屬于高風險行業,要加強風險意識,建立風險管理預警機制。一要建立資金流動性情況預警機制,如資金儲備不足預警或資金過剩預警等。根據中心的具體情況和日常業務辦理水平,設置流動資金的預警上限和下限,最高上限和下限,當流動資金到達預警線時,責任人員開始關注和跟蹤,分析原因,并作出應對預案,報領導審批,一旦到達最高限時,立即啟動預案,著手干預。二要建立資金安全預警機制,如貸款逾期預警、抵押物滅失預警機制等,當貸款逾期率或抵押物進入預警線,要進行跟蹤,加大工作力度,以化解風險。
3.定期公告制度
中心應定時定期公布公積金的繳存情況,貸款情況,使用情況等,接受社會的監督。采用手機短信、電話平臺,發放公積金聯名卡等多種方式,方便廣大的公積金繳存職工隨時了解自己公積金的動態情況,做到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