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購是企業規模擴張的模式,是市場經濟的產物。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并購模式也在不斷地變化。我國的企業并購模式也遵循了這樣的發展規律,但是我國公有制的經濟基礎特征,又決定了我國企業并購模式是:政府主導型并購多,市場主導型并購少。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制度的發展,經濟全球化的深入,并購只有選擇以市場化主導的模式,才能實現真正的超越。
一、我國企業并購行為的三個階段及其意義
1.我國企業并購行為的三個階段
在我國企業并購的20多年歷史里,并購行為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在那個時期,企業的并購呈現半行政化的短期擴張,一批國有大中型企業在短缺期里面要打破承包制的產權障礙,通過大規模的松散聯合走到緊密聯合,進行較大規模的資源重組,建立國有的大公司。第二階段為上世紀九十年代的中后期到本世紀初,結合國家的產業戰略布局,企業并購呈現半市場化的機遇運作,企業進行了大規模的重組并購。第三階段為目前所面臨的時代,企業的并購呈現為進入全市場化的轉型整合,企業的并購具有較強的戰略性和自覺性。
2.我國企業并購行為三個階段的意義及效果
第一階段的并購,在當時的條件下,大多數都是成功的,當時都是短缺的市場,企業拿過來就整合,都能滿足生產需要。這個時期的重組積累了大規模重組的很多技術和方法,以及談判技巧,但缺乏產權交易的意識。第二階段的并購體現了產權的交易,包括資本市場。此階段涉及到大規模的資產收購重組,包括收購殼資源、跟股市里面的投機資源進行運作結合、大規模的資本運作,從而導致了財富的積累。當時雖然通過并購產生了一些大品牌性的公司,取得了一定的臨時功效,但是離真正的國際競爭力還相差甚遠。第三階段的并購體現了對企業戰略性和執行力的服務。此階段的并購將成為中國產業重組和大規模競爭力提高的主線。此階段并購已經轉變了過去在重組中去占資產便宜的概念,正在向一個新的高度提升。
二、我國企業并購的基本特征
上述三個階段的并購行為都反映出我國企業并購的一些基本特征。我國的企業并購與歐美等市場經濟成熟國家的企業并購相比,有著以下特征。
1.戰術性并購多,戰略性并購少
戰術性并購主要是指企業為了短期利益進行的并購活動,而戰略性并購是指企業為了長期的發展需要而進行的并購活動。國際跨國企業為了應對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挑戰,考慮到自身的長遠發展,紛紛走上了共謀發展的戰略性并購之路,通過優勢互補,增強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縱觀我國的企業并購,大多數還沒有上升到從資本運營角度進行戰略投資的層次,多為戰術性并購。
2.強弱并購多,強強并購少
國際間企業并購是以實現優勢互補、提高市場占有率和核心競爭力為目標的巨型企業之間的強強并購占主流。與此相反,縱觀我國的企業并購史,則是強弱并購多、強強并購少,這與我國經濟轉型期的經濟現狀、市場化進程、產權改革等現實情況密切相關。
3.政府主導型并購多,市場主導型并購少
政府主導型并購是指政府以企業所有者身份,運用其行政權力引導和組織企業的并購活動。市場主導型并購是指企業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在資本市場上按照并購市場的規則進行的并購活動。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歐美等國,企業并購以市場導向為主,政府主要制定有關的法律、法規對企業的并購行為進行規制,防止出現有損公平競爭的壟斷性并購行為,以達到社會效益的最大化。而我國大多數的企業并購是政府主導型并購,我國企業并購的發展歷程,大多是政府強力干預的結果,也許在未來的一定時間里,政府主導的并購與重組仍將主導著中國并購市場的交易。
三、“政府主導型并購多,市場主導型并購少”的特征分析
形成上述我國企業并購特征的原因主要在于經濟轉型的社會經濟環境。下面就“政府主導型并購多,市場主導型并購少”這一特征作較詳細的分析。
1992年我國確定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目標,中間的近二十年時間,進行了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的國有企業一系列改革,但是政企還未真正分開,地區、部門條塊分割的經營體制還未徹底消除,中介機構如投資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功能弱小,資本市場不完善,有關并購的法律制度還不健全,這一切形成了企業并購市場化的障礙。另外,國有企業制度安排仍然存在,國有企業屬全民所有,國家代表全體人民行使所有權,國家的所有權具體由各級政府部門行使。雖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一系列改革,逐漸成了獨立的市場主體,但在涉及企業并購等重大決策活動中,政府仍以所有者的身份直接決策。黨的十六大以后成立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能之一就是代表政府行使所有權。
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發育不成熟的情況下,政府引導和組織企業的并購活動是必要的。一方面,政府部門利用行政權力,打破部門地區所有制,使跨地區、跨部門的并購順利進行,實現資源在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提高并購效率;另一方面,政府部門利用信息優勢,能便捷地獲得企業并購雙方的供求信息,為企業并購“牽線搭橋”,甚至直接參與并購活動,降低并購成本。如康佳集團對安徽滁州電視機廠的并購由于滁州市政府的積極參與,雙方順利達成并購協議,并成功地完成資源整合,產生了協同效應,提高了經濟效益,同時也增加了當地政府的稅收收入,出現了并購雙方、政府部門共贏的局面。
各級政府部門從自身的利益出發,在有關企業并購政策的執行上強化了行政主導。他們著力維護自己的權力不被削弱,不愿讓出所轄范圍內的國有企業管理權,因此,政資分開、政企分開的目標還沒有真正實現。地方政府利用其對轄區內國有企業事實上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非理性地追求政績,對企業的并購活動進行干預。另一方面,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的虧損面不斷擴大。由于退出機制和社會保障機制還沒有真正確立,造成了虧而不死的國企大量存在。國家財政對虧損企業的補貼逐年攀升,致使國家財政不堪重負。為了減輕財政負擔,甩掉財政包袱,維持社會的穩定,政府部門在“少破產,多兼并”方針的指導下,出臺一系列鼓勵兼并虧損企業的政策,政府鼓勵優勢企業兼并困難企業,海爾集團的吃“休克魚”的并購策略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四、我國企業并購前瞻
目前處于第三階段的企業并購,會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制度的發展,經濟全球化的深入,將越來越多地呈現以市場化主導的、戰略性的、強強間的并購行為。我國企業今后的并購行為,除了做成規模、吃掉弱者、投機求利外,還更應有國際競爭力的打造,通過金融的創新,做到領袖式的并購,實現真正的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