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嚴格遵守內部控制制度,強化財務監督職能
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實施財務監督職能的制度保障。財務部門應當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單位實際情況,制訂適合本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以此約束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內部控制的權力。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并應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應當保證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機構、崗位的合理設置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并隨著單位內部環境外部環境的變化,不斷修訂不斷完善,以始終保證內部會計控制的適應力和活力。
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內部控制制度,從經費來源和使用的源頭上進行監督把控,對每一項財會業務的辦理,遵循授權、批準、經辦、核算分離的原則,杜絕越權行事的現象,避免造成違規的風險。財務部門在控制與監督過程中,要以會計資料為依據,以有關財經制度為標準,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各項財務活動都實施有效的財務監督職能。
二、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提升財務服務水平
一個優秀的財務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包括道德素質、文化素質和業務素質。會計人員除了定期接受會計繼續教育外,還必須在新形勢下適應財務工作的新要求,從自身做起,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提升財務服務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