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國當前的審計環境下,獨立審計行業逐步感受到了審計風險的壓力,研究審計風險及其控制措施已經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獨立審計是一個高風險、高社會責任的行業。研究審計風險的理論基礎是如何定義審計風險,不同審計風險定義下,將有不同的審計風險要素。該定義涉及三個要素,即行為、行為后果、產生后果的原因。在我國現階段的法律制度環境下,會計師事務所除了因執行驗資業務涉及訴訟外,因執行其他審計業務而成為被告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在訴訟中主要的舉證責任由原告承擔,這樣導致注冊會計師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性很小,即訴訟風險接近于零。筆者認為,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和承擔責任風險等四個要素。
其中固有風險是指假定不存在相關內部控制時,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控制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錯報或漏報,而未能被內部控制防止、發現或糾正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未能被實質性測試發現的可能性;承擔責任風險是指審計主體在未能發現重大錯報或漏報的條件下,因承擔此項責任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即使審計主體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不適當,也有可能不被審計報告使用人發現,審計主體出具不適當的審計報告并不一定會轉化為現實的損失,或者說帶來的承擔責任損失具有不確定性,因此有必要將承擔責任風險作為審計風險的一個要素。對承擔責任風險的估測應考慮以下因素的影響:審計風險模型的重建及其在審計風險控制中的應用雖然經營失敗不等于審計失敗,但在審計主體存在不當行為情況下,會引起相關管理機構的重視,在調查經營失敗的原因的同時,會發現審計失敗。因此,如果被審計單位經營風險大、已陷入困境或出現可能導致償債困難甚至破產的其他情況,則此項目的承擔責任風險應評估為高。審計報告使用人的多少被審計單位的股東、債權人及其他的審計報告使用人數量越多,就有越多的人關注審計意見,同時審計主體的不當行為就越容易被發現和被追究責任。因此,對于上市公司進行審計面臨的承擔責任風險要大于對非上市公司進行審計。審計的法律環境與審計相關的法律制度越健全,審計主體的承擔責任風險越高。審計風險是一個系統的概念,是由多種風險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因此,審計職業界和審計研究人員都致力于研究審計風險模型,期望能把風險要素歸入到一個模型中。審計風險的控制前已述及,有必要將承擔責任風險作為審計風險的一個要素,在分析審計風險時應該考慮承擔責任風險,進行審計風險控制時也應該充分考慮承擔責任風險。審計程序包括三個階段:計劃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下文將分析這三個階段中應該如何結合承擔責任風險來進行風險控制。一般認為,審計證據充分,檢查風險小,審計時間可短些,抽樣規模可小些;反之,則相反。審計計劃階段,充分考慮承擔責任風險,確定被審計單位。承擔責任風險應該成為審計職業界關注的一個基本概念,注冊會計師必須慎重選擇被審計單位。注冊會計師應該選擇正直的被審計單位,并且要特別注意被審計單位的以下問題:一是管理層的品格和聲譽;二是是否陷入財務困境和訴訟糾紛;三是與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的關系,尤其是在前任會計師事務所聲譽較好、執業質量高的情況下,做出是否接受委托的決定應更加慎重;四是有無特殊要求,為此,恰當地與被審計單位商定審計收費的計費依據、計費標準以及付費方式與時間,是審計計劃階段的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內容。我國當前審計質量低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審計主體不能嚴格遵守準則,存在著遺漏重要的審計程序,或“一味地生搬硬套獨立審計準則中的條款,機械地‘走程序———收集證據’了事,從表面看獨立審計準則中規定的程序都執行了,但實質上執行的程序與審計目標不相關”等許多問題。嚴格遵守準則的要求執業,需要審計人員從實質上理解和執行準則、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保持應有的職業關注和職業謹慎、充分運用職業判斷、收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這樣就可以降低審計風險。獨立審計準則是規范審計行為的權威性標準。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的設置不是一勞永逸的,事務所要根據經濟形勢和審計環境的變化,適時修改和增減已設置的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
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的設置主要根據事務所自身的審計經驗和教訓,因為這些審計風險控制關鍵點符合本事務所和相對應的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審計報告階段,絕不簽發與事實不符的報告。語言表達要嚴謹。審計報告不僅要條理清楚,簡練暢達,關鍵還要措辭準確。審計業務要由審計人員來操作,風險控制的方法也需要人去實施,如果審計人員的素質不提高,降低審計風險就無從談起。因此,“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靈魂,是不可或缺的審計標準,是保證審計工作客觀公正的基礎,也是控制審計風險的根本前提。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應保持必要的獨立性,如果喪失了獨立性,發表錯誤的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不僅毫無意義,而且會誤導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注冊會計師審計行業的存在也失去了應有的意義。最后,盡管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時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對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承擔責任風險的評估不可能很準確。需要強調指出的是,審計是一種依靠經驗和知識進行判斷的職業,在很多情況下,各審計風險要素的評估、審計證據收集的數量及審計證據收集的方法等,主要依靠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具有很強的主觀性,多數情況下很難依靠數學模型來進行審計規劃。再好的審計風險模型,真正運用起來也是有很大局限性的,研究審計風險模型的重要意義在于其指導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