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近年來,國家通過對農村財務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建設,基本改變了村級財務管理的混亂局面,但在新形勢下又出現諸多新的矛盾和問題。筆者就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典型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針對性的解決對策。
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貫穿于農村經濟活動的方方面面,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維護農村穩定的前提。近年來,國家通過對農村財務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建設,基本改變了村級財務管理的混亂局面,但在新形勢下又出現諸多新的矛盾和問題。
一、當前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財務管理較為混亂,執行制度不夠嚴格
由于農村經濟的特殊性,有些代征費用、企業發包、林地發包、集體財產變賣等收入,不開正式收據或者暫時不開收據的情況普遍存在。白條抵庫和庫存現金超限額現象也時有發生,少數村還存在收入不入賬的問題。從近年查處的案件看,個別村干部就是抓住漏洞,趁機侵占資金。如在招商引資中,被征用土地獲取的補償費,按村民協商意見,集體留存一部分,余款分給村民。但由于每次補償費到賬后,滯留時間較長,分配不及時,在村民中造成極壞影響,給集體經濟造成了重大損失。
2.非生產性開支嚴重,集體資產大量流失
農村稅費改革后,村級集體除財政轉移支付、補助收入外,其他收入微乎其微。加之村集體債臺高筑,有些村干部思想消極,打著招商引資的招牌,請、吃、送人為擴大了村級非生產性開支。此外,村集體自購、建、銷的固定資產沒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核算和管理,固定資產清理報廢沒有按照有關手續進行報批和核算,造成固定資產有物無賬,有賬無物的現象,集體資產大量流失。
3.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漏洞多
農村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等工程,沒有經過工程預決算,僅憑施工人員的幾張清單就現付結算,存在多估冒算、損失浪費集體資金的現象。
4.民主管理不到位,民主監督不力,票據管理混亂
制度規定按時開展民主理財活動,每期會計核算結束后,將當期財務收支情況向群眾公布。但仍有個別村,制度流于形式,沒有真正把民主監督,納入規范化管理村財務的重要日程。報賬員上報的自制原始憑證數量多,外來原始憑證合規性審核力度不夠。原始憑證使用白條入賬,甚至還存在利用自制原始憑證冒領、重復報銷的問題。
二、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建議
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從某種程度上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亟需解決。
1.依法治村,加強法制宣傳
采取各種切實可行的辦法,加強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度的宣傳教育,使干部群眾思想認識大大提高。首先,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級財務管理列入基層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專人分工負責,解決實際問題。其次,對村干部和財務人員開展財經管理、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切實做到按章辦事。第三,對廣大村民開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規、有關制度交給群眾,使他們真正懂得村民的權利,增強村民參政意識,使其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以堵塞財務工作中的漏洞。
2.規范集體資產管理,最大限度地發揮各項資產的作用
首先明晰產權、摸清家底,搞好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的界定和產權登記,建立集體資產臺賬。其次,根據清產核資的結果準確無誤地建立資產臺賬,做好集體資產的登記工作,做到賬實相符,并及時反映資產使用及變動情況,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的取得、變更、銷毀按照其總額的大小,分別實行備案和審批制度,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登記。防止個別干部高價購建和賤賣農村集體資產的狀況發生,防止資產流失,保護集體資產安全和完整。
3.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的管理力度
一是要加強對村級收入的管理。將村級收入納入檔案管理,每月都進行核對,對未入賬的收入查明原因。年終對各村當年的收入和減收情況進行公布,杜絕該收不收,收入不入賬等現象的發生。二是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對村級非生產性費用實行上限制。各鎮根據村經濟規模大小,對各村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等非生產性費用分別核定標準進行上限控制,并對非生產性支出與村干部工資掛鉤。三是對農村集體資金實行在規定的銀行開設賬戶制度,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分類確定村集體備用金的額度;凡屬農村集體的資金包括因農村稅費改革各級財政對村級的轉移支付、各種補貼補助、村干部誤工補助等都必須納入農村集體賬內核算。新農村建設的專項資金也要進入村集體的總賬,但要在相應科目下按項目設置專項資金明細賬。
4.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建立財務制度是搞好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一是為使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須嚴格執行農業部、財政部新頒布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制度》。二是搞好憑證和賬戶管理。鎮農經站對收、付款單據實行統一領用、登記、核查、銷號、歸檔,禁止白條抵庫。對收付款單據實行每做賬一次繳銷一次,防止單據的遺失。三是建立健全村級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實行年初項目預算,明確年度投資計劃。所有的基建工程項目均應編制“基建工程項目審批表”,有合同、預(決)算,并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所有基建工程項目必須有正式發票和合同同時入賬。
5.接受群眾監督,做到民主理財
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將村級財務活動情況定期、如實進行公布,接受村民監督。財務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財務計劃、各項收入和支出、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代收代繳費用、群眾要求公開的其它財務事項。公開的賬目要真實,內容要存檔備查。每次公開后,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要及時召開黨員會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村民的意見和建議。對村民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對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時給予答復;對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議,要及時予以采納;對大多數村民不贊成的事項,應當堅決予以糾正。此外,成立民主理財小組,此小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代會選舉產生,小組成員應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組長不得由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親屬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應當充分履行監督職責,制定相應的議事規則,定期舉行民主理財活動,并有完整的活動記錄,真正做到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6.抓好村級財會隊伍建設,夯實組織基礎
農村財務管理既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又是一項業務性極強的工作。因此,穩定財會人員隊伍,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至關重要,特別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實行會計電算化勢在必行,而且還能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財會人員被確定之后,一般不要隨意變動,財會人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村民委員會提名,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村的財會人員,財會人員必須實行持證上崗,建立崗位責任制。認真組織村級財會人員學習財經法規和政策,堅持原則,愛崗敬業,廉潔奉公;提高村出納的工資及待遇,給予適當的補貼;要保護和支持村級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保障其合法權益,對違反財務規定的財會人員按有關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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