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隨著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加快,以及過早退休因素的存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支付壓力將越來越大。本文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風險管理。
關鍵字:養老保險基金 財務風險 管理
一、應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支付風險
面對日益嚴重的人口老齡化以及養老保險基金的沉重支付壓力,應結合我國的制度與經濟背景,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做好基礎工作:
(一)做大做實繳費范圍與基數,從征繳源頭抓起。近年來,國有和集體企業從業人員有所減少。在養老保險的擴面工作中,養老保險機構應把重點放在他們身上,采取相對靈活的政策,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白皮書指出,中國政府正不斷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金籌集模式,不斷擴大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有重點地擴大參保的覆蓋面,對增加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收入、降低財務支付風險將起到非常大的積極作用。
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交納社會保險費,嚴禁任何形式的“協議繳費”,不得以承兌匯票或其他形式繳費。但調查中發現,在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過程中,仍大量存在協商繳費等形式繳費的現象。因此,進一步加強繳費基數的核實顯得非常必要。同時保險意識的淡薄,繳費管理工作的不規范,以及基層管理水平的低下,也嚴重制約了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基層管理機構的制度建設與規范同樣不容忽視。
(二)加強社保基金的財務監管,實現網絡化管理。填補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缺口,不能忽視對現有基金的日常財務管理和會計審核工作。一方面,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實行財政專戶封閉運行機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堅決杜絕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擠占挪用養老保險基金的情況發生。另一方面,在加強財政專戶管理的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財務監管與信息披露制度,切實配合勞動保障部門開展勞動保障執法檢查,做到及時對每個賬戶持有人通報資金狀況,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還應定期對公眾通報具體經營狀況。
建立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實現勞動保障、財政、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計算機聯網,有助于強化對養老金的監管,隨時掌握參保企業動態。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將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記錄、核算、支付以及查詢等納入計算機聯網管理,會大大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透明度,確保養老保險基金報告的真實,可靠和及時。
(三)健全養老保險法規體系,拓寬收入來源渠道。我國目前針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法規仍很不健全,缺乏相應的社會保障管理法規,而多以政策代法,缺乏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在逐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首先應從法律上界定各參保單位的參保義務和繳費義務,明確社會保障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從而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擴面和征繳工作順利實施。
為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康運行,必須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有步驟地提高財政投入,逐步增大社會保障占財政支出的比重。白皮書中指出,目前還沒有利用國外的資金來充實我們的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主要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按照一定的比例上交,國家財政會給予適當的補助。
另外,還可以通過國有股減持和變現部分國有資產作價給職工方式籌集部分資金,解決歷史隱性債務,有助于增強人們對充實養老保險基金的信心。由于我國經歷了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換,已退休的老職工沒有個人賬戶的積累,變現部分國有資產用于防老,合情合理。在2005年,證監會一紙《關于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革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拉開了我國資本市場大規模股份制改革的帷幕,也為國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支付帶來希望和可能。有學者指出,可以考慮發行氏期國債籌集資金填補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缺口,理由是目前較低的利率水平對發行包括社保基金在內的超長期特種國債非常有利。但也有學者持反對態度,理由是政府發行長期國債,最終償債是通過向后代大量增加征稅獲得,這是一種對未來不負責任的表現。在筆者看來,通過發行長期國債來籌集養老保險基金,等于將舊的隱性債務轉化為未來的債務,在中國目前人口老齡化日趨嚴重的現狀下,發行社會保障長期國債,應慎重考慮未來的還本付息能力以及由此帶來的巨大財務風險。
而對我國目前巨大的歷史隱性債務,單純使用任何一種力-式來籌集資金都是不利的,為補償轉制成本,減少財務支付風險,應考慮多管齊下,適時調整策略。
二、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
為增強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機制的長久生命力,及抵御各種財務風險的能力,單純想盡辦法籌措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收入,加強基金監管還遠遠不夠,如何管好用好養老保險基金,也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得以正常運行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一)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狀況。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要保證專款專用,全部用于職工養老保險,嚴禁擠占挪用和鋪張浪費。基金結余額,除頂留相當于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應全部購買國家債券和存入專戶,嚴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經營性事業。”可以看出,在這個階段,根據規定養老保險基金只能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以保值增值,銀行存款利率基本可以體現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收益率。但是由于銀行存款和國債的利率很低,有的年份甚至低于通貨膨脹率,養老保險基金用于購買國債和存入專戶難以實現保值增值。
2001年12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出臺,成為現階段全國社保基金管理和投資運作的主要法律依據。辦法規定,社保基金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并且對投資比例也有相應要求,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企業債、金融債投資的比例不得高于10%,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得高于40%。
(二)建立養老保險基金的多元化安全投資機制。從國際經驗來看,社保基金投資的顯著特點是投資渠道多元化,其中股票與政府債券投資占較大比重。就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發展狀況來看,由于資本市場非常不規范,將過多社保基金投資股市會產生很大投資風險。同時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本身運行機制的欠規范也為安全投資機制研究帶來困難。
⒈應著手穩步推進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多元化,致力于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效益,有效防范風險。一方面,在完善立法、加強資本市場監管、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擴大基金的投資方向,允許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于國家壟斷部門的建設投資和不動產,以及投資于衍生金融工具和國際資本市場等多個領域,以獲得多方而的投資收益。另一方面,應建立完善的投資審核制度,加強風險控制管理,建立養老保險基金的市場化投資與可靠的監管體系,是進行制度設計時所必須優先考慮的。
⒉推進證券市場的規范化進程,為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資本市場提供可能。我國目前的股市投資風險很大,并且潛在的市場風險還沒有充分表現出來,需要證券監管部門加強對股票市場的有效監管,完善公司上市及退市制度,加強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積極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以推進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公司體制的改革,實現證券市場的規范化運作。在國債的市場化方面,不論從市場流通數量,還是從交易方式及利率機制方面來看,都處于初級階段。為建立完善的資本市場,政府可考慮鼓勵發展其他債券市場,使債券品種更加多樣化,同時逐步解決國債的流通和二級市場的交易問題,使國債真正成為合格的投資對象。
⒊建立健全托管人市場。在更多的情況下,養老保險基金都需要委托一個機構投資者代理其投資業務。所有權與經營權之間的這種分離,構成基金與基金托管人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目前情況下,可以考慮將養老保險基金委托給專業化的基金管理公司、券商、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利用其專業性公司的優勢,來具體運營養老保險基金。目前由于制度缺陷,監管跟不上,競爭也不充分,使基金托管人并沒有從基金持有利益出發,對基金管理人進行必要的監管,道德風險較高。與國外相比,我國基金業在運作機制、模式上差別不大,關鍵是在監督和制衡的有效性上需要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