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國機器設備準則的制定過程中,起草小組遵循了以下原則,包括定位準確清晰;突出重點,強調專業個性;力求原則化,操作性問題更多地在具體的指導意見中體現;借鑒和參考了2005版《國際評估準則—— —廠場設備》,但更多地考慮了準則應用的中國環境特點。
中國機器設備準則分“總則”、“基本要求”、“操作要求”、“評估方法”、“披露要求”和“附則”等六章,共計二十八條,分別對準則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與相關法律法規及準則的關系等進行了明確;對評 估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外部因素等提出了要求;對評估目的、評估假設、評估范圍、現場調查的方式及內容等進行了規范;對三種基本方法的應用提供了指導;對評估報告內容的披露提出了要求。準則中引入和規范了包括機器設備、機器設備組合、機器設備評估等一系列重要概念,這些概念的明確,為準則的規范執行奠定了重要基礎;準則同時創造性地提出對影響機器設備價值的外部因素進行考量等要求。
中國機器設備準則發布后,在廣大注冊資產評估師中得到了廣泛的推廣和學習。但在執行過程中,也有部分條款存在執行困難,需要配套相關的操作指南。
適時對準則進行修訂與完善,是未來中國機器設備準則建設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