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助擔保機構進行間接融資是中小企業克服資金瓶頸的重要途徑。信用評級具有風險揭示、投資引導、價格發現和扶優限劣的功能,是銀行、擔保機構發放擔保貸款的基礎。本文結合江蘇省中小企業擔保融資狀況調查,提出建立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和組織實施方案,以期能為控制銀行和擔保機構風險,促進銀企合作、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服務。
一、信用資源匱乏和信息不對稱制約著中小企業融資
金融交易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它是以信息、信用為基礎的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暫時分離。資金所有者——銀行為保證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和收益性,渴望了解企業更多、更真實、更準確的信息和信用;而作為資金使用者,不少中小企業卻存在著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不規范、可抵押資產少、生命周期短等問題,信用資源普遍不足。一般來說,企業管理者擁有的企業信息要遠遠多于銀行,信息不對稱增加了金融交易的風險。
信用資源匱乏和信息不對稱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障礙,本質上是一種市場失靈的現象,需要市場以外的力量進行干預、解決,即引入第三方,通過社會信用資源共享放大個體信用。由于社會信用資源具有準公共產品性質,政府有責任參與其供給與生產。一方面由政府直接撥款和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民間出資,建立信用擔保體系,解決中小企業信用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是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以降低銀行和擔保機構可能承擔的違約風險。根據財政部《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擔保機構擔保責任余額一般不超過機構實收資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過10倍。2008年江蘇省該指標不足4倍,銀行對與擔保機構合作為中小企業貸款顧慮重重。這說明,中小企業融資難主要不是擔保機構資本金不足,而是中小企業信用資源建設滯后。
二、中小企業信用資源的內涵
企業信用是基于經濟主體的內在責任,是與企業職工、投資人、債權人、客戶和社會公共組織等客觀主體進行經濟往來的一種道德規范。信用實現是中小企業意識認同和行為實踐的統一。根據中小企業的社會交往關系,其信用資源包括經濟信用、行政信用(即守法信用)和社會信用。
(一)經濟信用
中小企業經濟信用是企業在獲取物質利益過程中與關系人進行經濟交往中所要遵從的信用規范,包括價格信用、質量信用和合同信用。價格信用指經濟交往主體對交易物的價值要擁有完全信息,做到童叟無欺。質量信用指經濟交往主體對交易物的質量擁有完全信息,做到貨真價實。合同信用是指交易雙方要遵守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做到“履行承諾、依約而為”,它是經濟信用中最根本、最核心的要求和體現。
(二)守法信用
守法信用是中小企業與公共管理組織交往中的信用表現形式。由于企業與公共管理組織的交往關系分為政府及授權組織、行業管理組織等交往關系,因而中小企業的守法信用相應的表現為行政守法信用和行業守法信用。
(三)社會信用
社會信用是企業基于科學發展觀和人本原則,對生態環境、工作環境、股東和職工利益的關心和尊重,是成熟企業推崇的社會責任,是企業贏得社會尊重的核心成份。
三、影響中小企業信用實現的主要因素
影響中小企業信用實現的因素根據其重要性,可分為信用品質、信用能力、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信用品質指企業履行信用的主觀意識。信用能力指企業履行信用的財力、物力及軟實力(包括無形資產和商譽),它是企業實現信用的物質基礎。經濟環境指企業履行信用時所處的金融環境、市場環境及經濟周期。社會環境包括法制完善程度和社會信用氛圍。前者表現為制度的完整性和強制力,后者表現為社會公眾道德思想和行為水平,它對企業信用行為在心理層面上產生從眾影響力。
為了解江蘇省中小企業信用狀況,筆者發放了200份調查問卷(中小企業和信用擔保機構各100份),收回126份。收回問卷中信用擔保企業占63%。分析顯示,信用品質、信用能力、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對江蘇中小企業信用影響的權重分別達到32.24%、30.50%、24.08%、13.18%(見表1)。
(一)信用品質
由于江蘇省中小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普遍存在一股獨大的治理結構,決定了企業法人(或負責人,下同)絕對的決策權力和地位,企業信用品質主要取決于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品格;其次是取決于影響法定代表人信用意志和執行決策的管理團隊素質,一般職工素質對企業信用實現影響甚微。
(二)信用能力
資產財務能力是企業當前信用能力的物質基礎,經營運作能力是企業未來信用能力的保障。但在考查企業當前信用能力時,經營運作能力的影響力要低于資產財務能力。
(三)經濟環境
在影響企業信用能力的三個經濟環境因素中,國家金融政策力度最大,直接關系到中小企業融資的成敗;其次是產品市場狀況,一般而言,市場需求旺盛或產品競爭力強、產銷率高的企業,信用資源就好;再次是經濟周期。經歷此次國際金融危機,中小企業負責人對經濟周期的關注度空前提高,特別是以出口導向型為主的中小企業。
(四)社會環境
與前三個因素相比,社會環境對江蘇省中小企業的信用影響力不是很高,說明法律完整性、強制力和社會輿論對企業實現信用的促進作用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在四個因素中,信用品質和信用能力是企業實現信用的內在條件,對企業信用的影響權重合計為62.74%;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中企業實現信用的外在條件,對企業信用的影響權重為37.26%。這完全符合唯物辯證法內因起主導作用的原理。
四、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構想
控制信貸風險、維護金融安全穩定始終是我國政府貨幣經濟政策的重要目標。由于中小企業信用資源匱乏,提高自身信用的主動性差,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在印發《關于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時,就明確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信用評估和風險控制制度。建立中小企業公共信用平臺,將大大降低銀行與企業的信息甄別成本和交易成本,解決了銀企、銀保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改變銀行、擔保公司和企業的成本收益函數,實現盈利的帕累托優化。
信用評級是根據科學的指標體系對被評級企業履行經濟責任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確定其信用等級。信用評級可分為外部信用評級和內部信用評級兩種模式。外部信用評級由專業評級機構作出,基本程序包括評級準備、實地調研、初評建議、等級復評、結果反饋、結果公告、文件存檔、跟蹤服務等。內部信用評級是由各銀行根據內部信貸條件評出,主要是預測企業的違約概率,針對不同的違約概率給出對應的信用等級,一般不對外公布。借鑒國內外信用評價、評級方法,結合我國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其信用評級指標體系應包括信用品質和信用能力兩部分,具體測評指標見表2、表3。
五、中小企業信用評級的組織與管理
公開、公正、權威的信用評級既是中小企業融資的先決條件,也是擔保公司、商業銀行控制風險求發展的基本要求。筆者根據近年三方合作開展擔保業務的實際狀況,認為對中小企業信用水平評價應由第四方擔當。目前,作為“第四方”的信用評級機構主要是為大型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服務,且行業發展不夠規范。人民銀行征信體系建設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信用缺失的問題,但覆蓋面很不夠,且僅限于“征”,而沒有評級。因此,有必要對信用評級的組織和管理方式進行改革。
(一)信用評級監管機構
人民銀行是由國務院指定的征信管理部門,因而應由其牽頭設立信用評級監管機構,負責信用評級機構的認可,建立和完善我國信用評級機構的認可制度。一是明確評級機構獲得認可的條件,包括最低資本金、分析師的資格與數量、已有業務量的大小等;二是建立正式的程序對提交申請的評級機構加以評估;三是建立淘汰機制,被認可的評級機構一旦違反獨立、公正的評級原則,將被取消評級資格;四是認可制度和結果應向社會公開,以確保認可過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在銀行、工商、稅務、質檢、海關等部門配合下,構建企業信用基礎數據公共平臺。
(二)信用評級機構
信用評級機構既是解決企業信用級別缺失的組織保障,又是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國內從事企業信用服務的機構大體有三類:第一類是中資的企業信用服務公司;第二類是政府部門以及各商業銀行系統附屬的有關機構;第三類是合資、獨資機構及國外公司在中國的辦事處。第一、三類機構應該是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對象,引進國外的、發展自己的。第二類則需要在評級市場化、第三方評估發展的基礎上,逐步進行取舍、整合。在實現信用評級市場化的過程中,逐步形成專業化、權威性的信用評級機構。
評級機構應具有三性:第一,專業性。評級機構應擁有自己的分析專家和專業人士,從資料搜集、整理分析到結果公布都具有高度的專業性。第二,獨立性。評級機構社會地位應比較超脫,在監管體系中扮演著“中立者”的角色,確保評級過程、評級結果獨立。第三,非強制性。評級機構作出的評比等級只是一種社會監督手段,不具有行政強制力,應具有明顯的非強制性的特征。
對信用級別達不到銀行信貸標準的企業,各級中小企業局應與企業開戶結算銀行合作進行信用培植,以提高中小企業的品質信用、經濟信用和守法信用。政府應把信用培植納入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任務中,為提高全社會信用水平創造良好的組織和制度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