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內部審計外包的內涵
內部審計外包是指組織將其內部審計職能部分或全部通過契約委托給組織外部的機構來執行[1]。
2 內部審計外包有如下優勢
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強化內部審計監督,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提高內部審計質量;提高企業運作效率。
3 內部審計外包的缺陷
3.1 外部審計人員缺乏責任心
外包人員與企業只有短暫性的合約關系,企業的最終經營成果與他們沒有直接的聯系。他們不能站在企業發展的角度考慮問題,內部審計工作可能會過于程序化。
3.2 不熟悉企業情況會影響工作效率
外部審計人員不熟悉本公司的管理政策、經營活動、人事政策以及企業文化和風險控制等方面的特點,這種背景知識的差異可能會影響到審計計劃的深度和設計程序的執行,同時對審計效果和效率產生重大的影響。
3.3 影響企業長期的人才儲備
在很多大的公司,像IBM、GE等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通常作為培養未來財務和經營主管的平臺,由于內部審計師需要了解公司各個層面的工作,當其進入其他部門以后,這些經歷可以確保部門間目標的協調一致和改善部門間的關系。外包以后這個人才儲備培訓平臺就不會存在了。
3.4 企業生存的安全性和前瞻性
由于外包減少了企業對內部審計工作的監控,外包合作者掌握了大量的外包主體的信息和機密,使外包主體陷入被動,如果外露可能影響公司內部控制,這就給企業的生存發展帶來了潛在的威脅,可能會影響企業的競爭優勢。
4 我國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外包的現實考慮
企業采取內部審計外包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至于外包的方式和范圍需要結合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來分析。在審計外包的工作中,應把握好以下幾個關鍵環節:
4.1 合理設置內部審計機構,保證其獨立性
企業管理層應合理設置內部審計機構,設置專門負責內部審計外包的委員會,保證其獨立性。由其負責企業外包事務,保證其工作不受利益沖突的影響。提升其在企業中的地位,讓員工重視起來。使內部審計人員明白,外部審計師是為了幫助企業更好的發展,使內部審計師真正接納外部審計人員,通過實行內部審計外部化來彌補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的弊端。
4.2 出臺內部審計外包管理辦法,加強內部審計服務的監管和規范
內部審計外部化是新興的業務領域,我們應該制定一些指導性的規范,加強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他受托方執業過程的監控,將其納入正確的軌道,避免出現不正當競爭,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
4.3 加強內部審計業務資格的認證
我們要弄清楚內部審計業務的范圍、側重點、審計方法、程序等相關的要求。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在審計目標、內容、職責中有很大的不同,注冊會計師不能拿外部審計的標準來進行內部審計工作。因此我們應該強化內部審計的職業資格認證,聘用專業的內部審計專家,為企業更好的提供更好的服務。
4.4 選擇合適的外包形式
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發展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的外包形式。無論企業選擇哪種方式,都應結合企業自身的管理需要和成本來決定。但是成本將不再是企業管理層做出決定的唯一依據,審計服務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將成為重要的參考依據。
4.5 要做好內部審計外包的風險控制
企業應該在內審服務的業務承接、人員配置、業務開展、責任限制、報酬等方面進行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合同時做出明確規定,防止事務所為規避風險而不愿意深入企業風險領域,弱化內部審計的增值作用。
4.6 加強與外包承接者的溝通
加強與外部審計師之間的溝通,協調管理當局及內部審計師的交流,可以讓外包承接方充分了解管理層的期望,更好的開展業務,提高工作效率與質量,盡可能縮小外部審計師工作效果與內部管理層期望之間的差距,保證外包目標的實現。
5 結束語
企業將內部審計職能外包是為了更好的執行審計監督的職能、提高審計監督的效率,有利于企業充分利用外部優勢資源,從總體上提升競爭優勢。所以我們應該根據企業的需要,合適地選擇企業外包的形式,努力將外部優勢資源內部化, 同時要經常對外包進行評估和總結,及時地解決其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而提升整個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和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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