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已成為會計界若干難題之一,因為會計信息是反映會計主體價值運動狀況的經濟信息,是價值運動及其屬性的一種客觀表達,是整個會計行為系統的核心部分,其實質是各種利益關系的反映。因此,必須加大力度,事先防范會計信息失真問題。
一,會計信息失真概念
會計信息失真可分為故意失真與非故意失真。非故意失真是會計人員技術熟練程度不夠、疏忽大意等非故意因素導致的,比較容易克服和糾正。故意失真是指在企業管理當局的授意下,利用會計規范給予企業的靈活性,有偏向性或誘導性地提供信息,或者違背會計規范制造假帳。這是危害最大、后果最嚴重,也最難以防范和察覺的失真行為。
二、會計信息失真的表現形式及原因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表現形式
1,原始憑證失真,有些單位的原始憑證填寫不完整,不規范,甚至采取制作不對原始憑證的方法進行“變通”,使一些非法收支變成“合法”的收支。
2、憑證的要素填寫不全,使收支的資金渠道不能明確劃分,混淆了成本和專項基金的界限。
3、財務帳務管理混亂,在會計帳薄設置和會計科目使用上沒有嚴格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來設置,會計核算缺乏系統性。帳目混亂,賬證,賬賬,賬表嚴重不符。
4、會計報表虛假,具體表現在離開帳薄,人為地調整報表數字,甚至編報兩套報表,一套自用,一套對外提供,導致報表使用者不能了解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5、收入,成本,費用,資產失真。收入的失真主要表現在截留,轉移,坐支收入;成本失真,多列或少列成本,甚至通過人為方式調整損益,虛盈實虧或虛虧實盈;費用失真,是該項資金直接進行了生產成本,資產不實主要企業資產賬面價值不能反映企業各項資金的實際擁有數額,資產管理混亂,造成賬實不符,會計信息失真將給國家和企業帶來巨大損失。
(二)會計信息失真形成的原因
1,產權與治理結構因素
(1)、國有企業的所有者“缺位”,產權中各行為主體存在不同的利益驅動,法人治理結構中相互制衡機制失效。
公司制改革后,國有獨資公司和產權主題多元化公司中的國有股權所有者缺位問題依然存在。各級政府部門、國有控股公司以及備類國有產權代表,雖然通過一定的方式被明確為國有資產的投資主體、履行資產所有者的職能,產權關系也有了明確的界定。但他們仍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只是國有產權代表外在形式上的更替,各類國有產權背后仍然缺少所有者的真正嚴格的監督和硬性約束。國有資產所有者在實質上依然虛置。
(2)、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選擇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法人治理結構創新阻力大,權力制約和監督乏力。
國有企業的主要領導人員,幾乎全由政府部門直接任命或委派,并且還保留了國有干部的身份和行政級別,既所謂的“官員企業家”。董事會不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意味著董事會成員可以不向全體股東負責,不受股東的監督。同樣,經理人員不由董事會通過競爭性經理市場選聘,意味著他可以不向董事會負責,不受董事會的約束。這樣,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形同虛設,董事長和總經理獨攬大權,失去約束和控制,經營者權利被不斷強化,“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出資者利益無法得到保障。
(3)、法人治理結構中激勵與約束機制不配套,為虛假會計信息提供了孳生土壤和生存空間。
現代企業理論研究表明,設計合理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是規范經理人員行為和緩解代理問題的有效途徑。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中采取的激勵方法,包括意識形態激勵、行政手段激勵以及保障手段激勵等。與這些激勵機制相比,對經理人員的約束手段則顯得不夠,這造成了會計活動的低效率和不規范。
2,社會環境因素
(1)、會計工作社會監督體系不完善。目前企業的外部監督主要由企業主管部門實施,而主管部門往往從本部門利益出發,對所屬企業采取保護主義,不能進行有效的監督。(2)、會計管理體系與執法體系不統一。《會計法》23條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主管單位同意,不得任意調動或撤換。”雖然會計法對會計人員的任免做了明確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并未如此。在國有基層企業大都實行法人代表負責制,中層管理人員由法人代表聘任。 3,人為因素
(1)、會計工作人員素質差。企業在人事管理上還存在任人唯親的情況,有的企業還沿用計劃體制下的管理方法。致使素質差的下不去,素質高的上不來。企業對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也不夠重視,致使其素質、技能較低,發生操作性、原理性錯誤。
(2)、企業領導要政績。企業經濟效益考核指標經常與企業領導者個人的切身利益掛勾,從而導致了企業領導的短期行為,而置企業的長遠發展及職工利益于不顧。
4,法制因素
會計法規的嚴肅性不夠。《會計法》已經實施十多年了,但我們很少聽到因違背《會計法》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事例。目前,假帳真算,假帳假算的事例已不罕見。有些企業領導和會計人員,為了某種目的。想方設法在成本上做文章,該提費用不提或少提,該攤費用不攤或少攤,最終造成成本計量數據失真。
三,治理會計失真的措施
(一)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公司產權制度。
首先應加強股東等財務信息需求者參與監控的動機和能力,完善公司產權制度。完善的產權制度是股東等市場主體根據真實財務報告進行交易活動的先決條件和基礎。只有完善的產權制度,才能使得股東追求資本收益的最大化,才能形成其與公司管理層之間經濟上的契約關系,進而形成真實財務報告的需求主體。
其次要解決國有股、法人股的流通問題,以營造其有效運作機制。這一問題的解決,既有助于國有股、法人股股東有效地行使“用腳股票”等監督方式,增強其參與上市公司監控的動機;也利于上市公司股權的分散化。上市公司股權的分散化即社會性是其最大的特征之一,因為股權的分散能夠在股東間形成制約,保證公司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
再次,應完善上市公司的內部監控機制,以加強監控者對公司管理層行為的了解,提高其信息收集、評判能力,以及增加其監控手段。
(二)完善業績評價機制和管理人員薪酬制度。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東對經理人員業績的評價多是財務指標,這必然會助長其道德風險,粉飾公司財務報告。為解決這一問題,這些公司應對現行的業績評價方法予以修改。
(三)消除我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經營中“政治掛鉤”的色彩。
政企分開一直是近年來改革的一項重點工作,但時至今日,政企尚未徹底分開,否則,就不會有“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的現象發生,也不會出現地方政府對上市公司的頻頻干預。因而,應著力建立這樣一種機制:政府不去干預上市公司的經營活動,不要“要數字”,“要利潤”,而應該從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經濟的健康發展出發,要求公司提供真實的財務報告。
(四)建立以強化內部管理為中心的會計管理體系。
加強內部控制、制定財務監察及內部稽核制度;完善企業內部會計制度,嚴格會計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全各種財產物資、財務收支的審批、領報制,為提供真實的會計信息奠定一個良好的會計基礎;建立總會計師制度,從組織上為發揮會計反映、控制創造條件。
(五)用法律手段加強會計工作的管理。
要維護《會計法》的權威,保護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要強化單位領導人在會計工作中的法律責任,即必須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完整,并且對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或者利用虛假的憑證、帳表進行偷稅、漏稅,損害國家、公眾利益的行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同時加強對《會計法》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那些嚴重違反《會計法》使會計核算不真實的當事人,責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完善社會監督體系,增強會計監督的全面性和權威性。
要大力發展注冊會計師事業,充分發揮社會審計的公正作用。要依靠注冊會計師這種社會監督力量去監督企業的會計行為,同時應加強對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監督,促使注冊會計師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素質,明確注冊會計師對會計信息審查鑒證的法律責任,對不負責或違反職業道德的注冊會計師要制定具體的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