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企業戰略決定的內生性因素
1. (經濟)理性人假設下的內生性因素。戰略管理中關于“理性人”的假設最早來源于亞當·斯密(Adam Smith)關于“經濟人”的論述。在這樣的假設前提下企業作為一個決策主體在制定企業戰略時是完全理智的,不會感情用事,也不會在各種影響條件下盲目的跟隨“樂隊花車(Bandwagons)”(Abrahamson,1993),而是在判斷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和外部環境的前提下,做出最有利于企業取得競爭優勢的決策。在本文的討論框架下,從企業“理性人”的假設出發,就要求企業考慮自己能干什么?精于干什么?換句話說,企業必須準確定位內生性的核心能力。
(1)企業核心能力的資源基礎論。Penrose在其成名之作《企業成長理論》中第一次提出:企業是一系列資源的集合體,這些資源具有一系列潛在的生產性服務功能,并通過一定的行政框架將它們匯聚到一起企業(Penrose,1959),并由此將學界對企業戰略研究的重點從之前的企業外部(Porter戰略定位等)轉向了企業內部,而Penrose在此所提到的“資源”也被后人進一步解釋為實體資源、人力資源和組織資源(Barney,1991)。資源基礎論的觀點的在其后很長一段時間內受到學界的廣泛關注。
另一方面,資源基礎論的核心假設是:企業競爭優勢來源于具有異質性特征的企業核心資源,所謂的異質性主要包括價值性、稀缺性、難模仿性和不可替代性,正是由于這些異質性的核心資源形成了某種被模仿或者復制的隔離機制,從而保持了企業競爭優勢的可持續性。而也是這樣的前提假設最終瓦解了整個建立在資源基礎論上的企業核心能力理論。正如Leonard-Barton提到的建筑在這些異質性資源(尤其是那些專有性較強的資源)基礎上的企業核心能力同時也在動態的環境中構筑了企業的核心剛性,從而降低了企業的戰略優勢(Leonard-Barton,1992)。盡管如此,企業所擁有的核心資源不可否認是企業在制定其戰略過程中不可忽視的一項重要的內生性因素。
(2)企業核心能力的能力基礎論。企業戰略理論內生性因素的另一個學派是以Prahalad于1990年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企業的核心能力》一文作為正式標志的能力學派。經過大量學者的探討,現在的能力基礎論的觀點基本上可以歸為兩派:一種是從核心能力的構成要素來定義核心能力,認為企業核心能力是指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生產制造能力和市場營銷能力;另一種則著重從核心能力的知識特性方面來定義它,即從知識能否被外部獲得和模仿來定義企業核心能力,認為專有知識和信息是企業能力的基礎,學習是提高企業核心能力的重要途徑。同時,近年來也有很多學者關注到了企業的動態能力(Teece,1997)成為企業能力基礎論的有一個發展方向。
(3)內生性企業核心能力理論的整合—知識基礎論。企業的資源基礎論和能力基礎論均源自對于企業內生性戰略因素的研究,但這兩個學派之間的關系卻不是很融洽,Eisenhardt就在其一項研究中試圖推翻能力基礎論的觀點(Barney,1991;Conner & Prahalad,1996;Nelson,1991;Peteraf,1993;Wernerfelt,1984、1995)并提出在動態環境下適用的修正的資源基礎論,主張企業的能力是依附于特定企業資源的企業而產生的(Eisenhardt,2000)。
那么如何看待兩者的關系?競爭優勢的背后究竟是什么?這些問題直到格蘭特提出企業是知識的集合體才得到了較好的解決。以他為代表的知識基礎論學者主張:資源基礎理論和能力基礎理論最終都將走到了企業知識理論這一軌道上來,組織知識尤其是隱性知識,是企業核心能力基礎,核心能力是使企業獨具特色并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的知識體系。
從研究歷史的發展過程來看,筆者在(1)、(2)、(3)中所論述的“理性人”假說下企業戰略制定的內生性因素,即資源、能力和知識之間的邏輯關系可以表達為圖1所示。
2. 新制度理論(社會理性假設)下的內生性因素。新制度理論的學者強烈抨擊了建立在傳統(經濟)理性假設上的理論在面對現實問題的解釋力上存在嚴重不足,認為這些理論忽視了社會因素、歷史因素、政治因素、心理文化因素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并在此基礎上引入了社會學、歷史學、心理學等方面的研究方法,從而構建更完善,解釋力更強的新制度理論(Neo-institutional Theory)。在這樣的理論前提下考慮企業戰略制定的內生性因素,我們將得到截然不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