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上多采用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方式。
一、概念及特點
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即項目發起人只承擔有限的債務責任和義務。這種有限追索性表現在時間上的有限性、金額上的有限性和對象上的有限性。一般在項目的建設開發階段,貸款人有權對項目發起人進行追索,而通過完工標準后,項目進入正常運營階段時,貸款可能就變成無追索的了;或者如果項目在運營階段,不能產生足額的現金流量,其差額部分就向項目發起人追索,也就是說在金額上是有限追索的。如果是通過單一目的項目公司進行的融資,則貸款人只能追索到項目公司,而不能對項目發起人追索,除了發起人為項目公司提供的擔保外,在大多數項目融資中都是有限追索的。
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的主要優點
(一)降低再融資成本
股東各方在有限擔保的條件下獲得合營項目的貸款,從而可以大大減少各方股東的或有負債,無須進行對外披露,提高股東的資產質量,為股東本身的再融資提供有利條件。
(二)增加了項目建設和項目開工以后的監管力度,有效保證了項目的質量
因為獲得項目融資貸款的項目,需要例行許多保證條件,包括技術測試、經濟測試、風險測試、項目完工測試等,各種監控手段的實施對項目建設成功具有很強的激勵作用和保證作用。
(三)風險分擔
如果項目不能獲得足夠的現金流量,當全部或部分債務不能向項目發起人追索時,那么全部或部分風險將由貸款銀行承擔。倘若項目發起人與項目規模相比顯得較小時或項目發起人信譽不高的話,有限追索項目融資將有可能成為項目發起人唯一可選擇的融資途徑。
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的主要缺點
一是貸款銀行無法全部追索到股東方,融資的許多風險不能有效分擔,因此它對落實多種合同和風險分攤結構的要求會很高,為滿足銀行的諸多要求將會使融資時間較長、融資費用也較高。
二是由于該種融資方式要求訂立完善的復雜的合同結構,并需要技術和市場方面的專家評估項目,因此花費的中介費用也較高。
二、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的案例
(一)殼牌/中海油 南海項目
1. 項目簡述
中海油和殼牌合資成立了中海殼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該公司是一家聯合化工廠,位于廣東省的東聯。
該項目各項化工裝置的核心是一套年設計生產能力達80萬噸的乙烯裂解裝置,主要用于生產乙烯及丙稀產品。同時,另有9套下游生產裝置,如加氫及苯萃取、丁二烯、乙撐氧、低密度聚乙烯、線性低密度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及聚丙烯裝置等。此外,項目還將保留其下游的一些中間及最終產品的生產設施。
該項目完工后預計每年生產230萬噸石化產品,將大大改變目前華南地區同類石化產品供應不足,差額只能依靠進口的局面。該項目的建設期為3.5年,于2006年初開始試車投產。 合同條款概要
鑒于該項目規模龐大,且較為復雜,巴斯夫公司(由Bechtel石化公司、中石化工程建設公司及Foster Wheeler公司合資成立)被選定為該項目的管理承包商,主要負責在項目的技術設計階段對各項設計進行技術綜合,以及在項目的執行階段對工程設計與建設施工情況進行管理。該項目將主要采用殼牌集團的專利技術。
為了更好地行使管理職能,項目的各項執行情況按照合同風險最小化及盡量避免承包商間出現紛爭的兩大原則被劃分成許多管理子模塊。
該項目乙烯裂解裝置的獨到設計,使其具備能夠處理各種冷凝物、石腦油及其他多種原料的能力。殼牌和中海油已經簽署了一份原料供應協議,承諾將各自保持存貨的最低庫存量并協助項目公司進行原料采購。
此外,殼牌與中海油也已承諾一旦項目公司產品銷量降到其產量的一定百分比以下就出面包銷。 融資結構
(1)融資實施概況
殼牌與中海油均承諾將對該項目完工前的償債資金短缺提供必要支持。一旦項目的財務狀況達到某一指標或通過某一既定測試,該承諾即隨之遞減。如果項目到最終截止日還沒有完工,則上述償債承諾將會覆蓋所有應還貸款,直至接下來的各階段成功實現若干重要里程碑才告解除。這里所講的重要里程碑包括項目實現實際完工、償債保障比率達標、貸款期限保障比率達標、以及預期償債比與當前償債比達標等等。
為了適應石化行業周期性特征,該項目的貸款償還分為強制償還與計劃償還兩種。
項目財務協議規定,以每12個月為一期,期內項目的償債保障比率至少為1.05,而正常情況下注資后的最低償債保障比率須在1.5左右。
作出償債承諾的項目股東同時也承諾在項目的不同階段均保留適當比例的所有者權益不作分配。
(2) 融資成果
該項目的總投資為43億美元,其中股東投入的注冊資本金占40%,達17.2億美元,其余的25.8億美元則以貸款的方式籌集。
該項目于2000年末開始融資,2003年8月融資關閉,是目前國內最大的采用有限追索融資結構的中外合資石化項目。在融資過程中,中資銀行提供了折合19.77億美元的人民幣貸款,出口信貸機構及國際商業銀行則為項目提供了所需的7億美元。
三家主要的中資銀行組成了國內融資部分的牽頭安排銀團,另外的八家離岸牽頭安排行則分攤了離岸部分的貸款份額。
(3)關鍵成功因素
1) 項目股東提供項目建設期及運營早期的償債承諾。一旦項目到最終截至日期之前還未完工,則須加快融資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