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經濟學理論與會計信息披露
經濟學理論中的委托代理理論、信息不對稱理論、契約理論、有效市場理論等,都可以用來研究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問題,解釋為什么要要求上市公司進行會計信息的披露。下面我們從這幾個方面逐個加以探討。
1. 委托代理理論與會計信息披露
經濟學上的委托一代理關系泛指任何一種涉及非對稱的信息交易。詹森和麥克林(1976)從公司經理的激勵問題出發來研究公司債權和股權的分配問題。認為各種契約關系的設計,莫不以降低代理成本為最終目的,而不確定性、信息不對稱、交易費用是代理成本產生的根本原因。委托一代理理論直接解釋了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即降低代理成本,避免信息不對稱給公司治理帶來的福利損失。 信息不對稱與會計信息披露
信息經濟學的研究表明,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各當事人所掌握的信息不僅是不完全的,而且是非對稱的。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研究不完全信息對資本市場發展的制約,認為當資本市場上的一方無法觀察到另一方的行為,或無法獲取另一方行動的完全信息時,就出現了信息不對稱。這種情況在證券市場上普遍存在且由于信息成本過高而無法根除。由信息不對稱而形成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而最終導致證券市場失靈。為了避免市場失靈,這就要求政府進行干預,這就要對證券信息進行監管。 契約理論與會計信息披露
企業契約理論認為,上市公司作為企業的組織形式之一,它是一系列契約的聯結。在企業內外相關者簽定契約并履行的過程中,會計的作用不可或缺,這主要表現在會計在整個過程中都要對企業相關要素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報告和監督。會計的作用,最終要通過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披露來保證,這就必然要求公司要進行會計信息披露。 有效市場與會計信息披露關系的理論
法碼(1970)的“有效市場假說”,其有效性包括兩層含義:其一是指證券價格的信息有效性,其二是指證券市場資源配置有效性。有效市場假說為信息披露制度奠定了理論基礎。根據該假設,有效市場與充分披露密不可分,只要有足夠多的投資者能理解披露的信息,則披露時不必過分考慮無知的投資者,只要披露的收益大于成本則有必要披露,披露越多越有利于公眾正確決策,也越有利于市場有效配置資源使市場越有效。
二、會計信息披露管制論的觀點
會計信息披露管制論者認為,要強制要求公司披露會計信息,違反會計信息披露制度者應受法律制裁。那么為什么要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進行管制呢?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 公共利益觀
早期的會計信息披露管制理論是基于公共利益觀而形成的,公共利益論學者認為會計信息披露管制是應公眾要求糾正市場失靈而產生的。會計信息的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特性使得會計信息供給不足,會計信息市場化交易將不能緩解資本市場信息不對稱問題,為了公共利益有必要進行強制性會計信息披露管制。 利益集團論
管制經濟學中的利益集團論出現后也被用來解釋會計信息披露管制。這種觀點認為,為了某些強大的集團利益要求而要對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進行管制。利益集團論的贊同者們認為利益集團論比公共利益論能更好地說明管制現實,預測未來管制實踐。會計準則制定被人們視為是各利益集團沖突博弈的過程,而不是理性算計的過程(司可脫,2000 )。 從私人信息搜尋成本角度看會計信息披露
理性的個體在搜尋信息時,往往是基于個人成本效益原則的。比弗(1998)認為,因為私人信息搜尋是有成本的,投資者將樂于達成不搜尋信息之協議以節省私人搜尋過程中所耗費的真實資源,財務報告管制的潛在作用便是使得這一契約生效。比之于及時的會計信息披露,私人信息搜尋顯然造成了巨大的社會資源浪費。從這個意義上講,對證券市場會計信息披露管制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