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尋租行為的主要表現方式
(一)會計變更尋租。會計信息尋租的主要手段是操縱會計信息以影響資源配置,而會計準則的可選擇空間賦予了企業在資產和負債的當前狀況及預期未來經濟利益和義務發生變化時,可以對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或者資產的定期消耗金額進行的重估和調整的權力,即在特定條件下進行會計變更的權利。符合條件的會計變更是正常的會計變更,但是,在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企業會計變更的真正原因是否如此不得而知。由于企業進行會計變更時必然會引起一定時期成本、費用、收入、利潤等要素的變動,并最終導致經濟利益的重新分配,通過會計變更就可以引起不同的資源配置結果和財富的非生產性轉移。因此,會計變更具有天然的尋租功能,本文將這種非正常的為了獲取租金而進行的會計變更界定為“會計變更尋租”行為,會計變更尋租是會計信息尋租的一種表現方式。
(二)財務舞弊尋租。由于會計準則的可選擇空間有限,面對資本市場上“巨額租金”的誘惑和融資管制的約束,通過會計變更可能不足以使上市公司完成尋租行為;例如ST公司在面臨連續虧損時,僅僅通過會計變更尋租不足以在第三年使利潤扭虧為贏,就得面臨被迫退市而遠離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和“巨額租金”的命運,因此也會失去“上市公司”這一珍貴的“殼”資源。而這一情形是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和相關利益主體所不愿見到的,因此,上市公司會轉而利用有風險的財務舞弊進行尋租,正是因為這樣,資本市場上出現了一系列駭人聽聞的舞弊案件,自上世紀90年代末,相繼發生了麥科特、藍田、銀廣夏等財務舞弊案件,特別是“銀廣夏事件”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影響及其造成的損失尤為深遠,使投資者的信心深受重傷。財務舞弊是一種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采取欺騙性手段故意謊報財務信息為主的違法行為,主要指:假造或變更會計資料,隱瞞或刪除交易或事項的結果,偽造虛假的交易或事項結果,蓄意使用不恰當的會計政策,或披露虛假會計行為或會計政策等等。從本質上講,財務舞弊行為仍然是一種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尋租行為,相比較會計變更尋租而言,財務舞弊是一種違法行為,其經濟后果更為嚴重,更為惡劣。因此,筆者將這種通過欺騙性手段故意謊報財務信息以實現財富的非公平性轉移或資源的不恰當配置的尋租活動稱為“財務舞弊尋租”。
(三)審計意見尋租。根據會計規則制定權的合約安排,審計意見是在兩權分離的情況下社會中介機構對公司管理當局進行監督的結果,是注冊會計師監督上市公司所披露的會計信息合法性和公允性的報告,不同的審計意見會產生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正是審計意見具有間接的經濟后果性質,使得注冊會計師監督管理當局對會計準則的遵循和對剩余會計規則制定權適當行使的過程,演化成注冊會計師與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分享租金的博弈過程。因此,上市公司想要成功的進行前兩種尋租行為,而不被投資者和相關監管機構發現,通常需要得到注冊會計師的協助,因而導致審計意見購買行為頻繁出現。既然審計意見可以引起財富的非生產性轉移以及注冊會計師面臨租金的誘惑時不能真正做到“獨立”,那么通過操縱審計意見就能夠將社會財富轉移到自己身上來,并且對企業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造成損害。就這一點來說,審計意見購買行為也體現了尋租的基本思想,因此,本文將其界定為“審計意見尋租”,亦是會計信息尋租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
二、預防會計信息尋租行為的對策
(一)減少資本市場融資政策對會計信息的過度依賴。制度變遷奠定了政府管制產生的基礎,政府管制導致了租金的產生,融資管制對于會計信息的過度依賴,會計信息的經濟后果性和信息的不對稱性使得會計信息尋租成為現實的選擇。若要減少利益集團的尋租活動。必須減少租金的設立。由此,在制度變遷過程中,只有減少基于會計信息的融資管制,通過市場的手段規范上市公司再融資和退市行為,才能減少租金,進而減少會計信息尋租活動。按照市場自由化原則,企業有上市籌資的自由,只要符合標準,愿意上市籌資的企業都可以自出地進入證券市場籌資,各級政府不應具有干預的權利,證券監管機關也只能進行監督而不應有決策權,其監督也應只著眼于企業上市是否符合程序、符合規則,對違規者進行調查和懲罰。企業上市與退市取決于股票市場的供求關系,企業的發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投資者偏好等因素,政府更多的是充當服務與裁判角色,維護交易的誠信、公平、公正、公開。因此,消除導致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尋租行為的首要對策,是由市場本身來對上市公司進行優勝劣汰和資源配置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