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國現行政府會計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提供的信息沒有全面反映其資金運動
現行政府會計僅僅反映預算資金的執行情況, 而對政府受托管理的資源、國有股權及受益權、社會保障基金的運作情況等沒有進行全面反映。
1. 沒有全面反映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和凈值。行政單位的固定資產賬面始終只反映取得資產時的歷史成本。因為不計提折舊,不核算固定資產損耗掉的價值,故賬面上沒有反映出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當然更無從反映其實際凈值。這樣的信息是不全面的,它不利于組織安排固定資產的更新和維護。 沒有完整反映國有股權及受益權。政府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公司投出的資本,僅列為“一般預算支出”,不反映其投資形成的產權;出售、轉讓國有資產所得,列為“一般預算收入”,沒有反映政府投資資產的減少。顯然,這樣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沒有反映政府產權的規模大小、增減變動及國有權益的保全情況,也就無法及時為國有資本金的管理和調控提供科學依據。 沒有全面反映社會保險基金的運作情況。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會計核算是按照專門制定的《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進行的,這一制度目前獨立于預算會計制度之外。現行政府會計日常核算中沒有反映社會保險基金的運作情況,只是在其預算會計報表中籠統地反映當年財政對基金的撥款支出。
(二)現行政府會計無法體現政府的“隱性債務”,弱化了風險和責任意識
由于收付實現制是以現金的實際收付作為確認當期收入和支出的依據,因此在這種記賬基礎下,財政支出只包括以現金實際支付的部分,如當期支付的行政事業費、當期歸還債務的本金和利息等。對當期已經發生但尚未用現金支付的“隱性債務”則沒有反映,主要表現為政府拖欠職工的工資、尚未用現金支付的政府債券利息、社會保障基金缺口等。這些本應屬于當期的支出,但因政府財務困難而沒有在賬面上進行反映。這樣,在客觀上一方面夸大了政府真正可支配的財政資源,不利于國家宏觀政策的制定,另一方面也導致了與之相關的債務被掩蓋,使政府的風險意識淡化,給財政的持續性發展帶來隱患。
(三)現行政府會計反映的信息不充分
政府會計的核算內容無法反映政府財政管理工作的全貌。隨著我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進行,公共財政框架的建立,單純考核預算執行情況已不能反映財政管理工作的好壞。政府會計工作的重點必然要轉向關注政府公共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監督政府的整體財政管理工作。我國現行的政府會計無法反映政府的整體財政狀況和工作績效,無法評價政府工作的好壞。
(四)現行的預算會計模式沒有發揮會計應有的監督作用
專項資金應該專款專用,可在一些部門卻成了“唐僧肉”。這些現象從不同側面折射出政府會計監督不力,沒有發揮出政府會計應有的作用,現行的預算會計模式只是體現了簿記作用。當財政部門將財政資金劃撥到預算單位賬戶上,財政部門僅僅在賬本上記錄預算資金的分配情況,至于預算單位具體如何使用資金,財政部門缺乏有效記錄與監督,這是導致公款挪用、貪污的主要原因。這也表明我國政府公開披露的財務信息過于概括和籠統,在財務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充分性方面存在明顯的局限性。
二、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設想
(一)明確政府會計體系、制定統一規范的政府會計準則
我國一直以來沒有區分預算會計和政府會計,根據我國預算會計所具有的特征,我國的預算會計不僅不是政府會計,甚至還不是完全的預算會計,充其量只是反映預算資金流轉過程的預算執行會計。
與西方國家的預算會計相比,我國的預算會計還不夠完整,與西方國家的政府會計相比,差距更大,可以說我國至今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政府會計。因此,從預算會計拓展為政府會計,不僅是改變名稱的問題,而首先是轉變整個預算會計觀念的問題。隨著我國政府會計的建立和完善,其會計規范必將從制度模式逐步向準則模式轉變。因此明確政府會計體系,并制定出一套結構科學、內容完整、先后有序、概念統一的適合我國國情的政府會計準則是政府會計改革的基礎。
(二)引入權責發生制會計基礎
1.政府會計權責發生制改革總體設計
從世界范圍來看,在政府會計領域,推行完全的權責發生制會計的國家還是少數,大多數國家在政府會計改革上都是循序漸進地推行權責發生制會計。借鑒西方國家改革的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國情----目前我國正處于發展轉型時期,還沒有統一的政府會計準則,加之政府會計的財會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因而,決定了現階段我國政府會計引入權責發生制的總體設計應該是:初級階段采用修正的收付實現制基礎,即原則上采用收付實現制,對某些特定業務則偏向于采用權責發生制基礎。改革中期隨著政府會計體系的完善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規范,擴大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基礎范圍,直到最后實行完全統一的權責發生制會計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