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國會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法制建設問題
近年來,我國已初步形成了以《會計法》為主體,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等規范文件為補充的全方位、多層次的會計監管法規體系。該體系從原則性規范到操作性規范,都做了較為詳盡、合理的規定。但從實際效果來看,我國在會計監管的法律法規建設中,仍存在著不少缺陷和漏洞,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新《會計法》雖已頒布,但是相關配套的法律法規卻沒有跟上,增大了經營者、會計人員與監管部門、社會公眾之間的“博弈空間”,這使會計監管存在著很多的法律漏洞,違法會計行為所受到的法律制裁較輕;第二,會計法規之間還存在不協調的問題。從會計監管的法律環境看,部門立法,部門分割,有關措施缺乏照應、相互交叉或存在遺漏和抵觸現象,形式不規范,體例不統一,編號不系統,致使監管部門很難對會計違法行為定性。第三,根據目前國家經濟形勢的發展,許多法律法規出臺時間并不長,但是,已經跟不上經濟形勢的發展需要,這就大大降低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二)內部會計監管問題
內部會計監管的重點是對內部控制的監管,內部控制的缺陷和失效會導致財務的造假甚至公司的衰敗。內部控制的監管是公司會計監管的核心和基礎,是公司會計監管之本。我國一些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極不健全,有的單位雖有規章制度但不落實、不考核,形同虛設,單位經濟活動及會計工作本身均處于監督無力狀態,致使大量違紀現象發生。這種管理體制和監督模式弱化了會計監管,同時還會造成財會人員內部出現貪污、挪用公款等舞弊行為。
(三)注冊會計師自律監管方面的問題
注冊會計師協會主要是通過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管來實現對信息披露的監管。注冊會計師自律監管存在以下問題:第一,注冊會計師缺乏獨立性。地方政府領導或者出于發展地方經濟,或者為了標榜自己的政績目的,千方百計促成當地企業上市或者對已上市的企業進行保護;有些會計師事務所為了通過政府力量來達到爭攬業務的目的,便不得不聽從政府官員的指示,幫助準備上市或者已上市的公司造假或者對造假視而不見。第二,對注冊會計師的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不夠。已公開的、與上市公司年度報表審計有關的行政處罰與法律裁決表明,我國會計職業界實際所承受的法律風險仍然較低。注冊會計師的違規行為沒有得到有力的懲處,在較低的違規成本和較高的收益之間衡量之后,使得一些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冒險出具虛假報告,侵害股東的權益。
(四)會計人員素質方面的問題
會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知識結構、學歷結構和業務水平偏低。一些會計人員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培訓,有的上崗后僅能應付一些日常的業務處理,而對經濟、金融宏觀調控知識、法律知識、計算機知識等知之甚少,無形中制約了會計監管效能的發揮。
二、加強我國會計監管的對策
(一)加強法制建設,強化會計監管的法律責任,加大違法處罰力度
要進一步完善會計法律法規,建立與《會計法》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規,加快會計法律體系的建設步伐,使會計監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會計法規并不是一個孤立的體系,要使會計法規與相關的法律制度協調,必須把會計準則同法律制度結合起來。要加大對違規行為中相關機構及個人的法律責任和查處力度,實行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和刑事追究“三管齊下”。加大企業管理層、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律責任,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賠償和執行力度,對違規違紀的企業及其連帶負責人予以曝光,讓仍然鋌而走險的相關人員付出沉重的代價直至出局,這樣才能遏制違法行為。
(二)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監管機制
各單位應以《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指導,以會計準則為依據,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和內部約束機制,完善基礎管理制度。通過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約束機制,控制和防范舞弊行為和經營風險,加大內部控制的監督力度,發揮內部控制制度對防范欺詐舞弊行為的防火墻作用:第一,建立嚴格的內部牽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加強企業會計工作的內部控制。第二,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明確各個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第三,健全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第四,建立財產清查制度,明確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第五,定期對會計資料進行內審。建立與加強內部控制制度,使會計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保證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
(三)增強行業自律建設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是行業自律監管的實施機構, 要建立有序高效、真正達到會員自治的自律監管體系, 必須加強協會內部的自我管理、相互制約、自我糾正。在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自律建設過程中,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進行。第一,加強同業互查,協會的同業互查制度并非為了懲戒,更主要的是通過同業互查,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執業質量的建議,以此推動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的全面提高。第二,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和業務培訓。第三,建立行業失信聯防機制。對于有些會計信息失真行為,屬于道德和操守的范疇,最有效的辦法是在本行業通過法律允許的手段建立信用機制,令其信譽掃地,將失信者列入“黑名單”,使其在一定時間內無法在業內立足。同時,配以相關立法、職業道德機制建設、行業監管和司法介入等,使行業自律與公眾利益落到實處。
(四)加強會計監管隊伍建設,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加強會計監管隊伍建設,提高會計監管隊伍的執業水平。第一,要提高現有資格認證標準,嚴格會計監管隊伍的資格審批制度;第二,強化崗位培訓和后續教育,財政預算應安排專項經費,每年選派部分優秀會計人員到有關高校培訓,培養一大批既精通會計實務,又有一定理論研究水平的會計專業帶頭人。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新經濟、新業務的不斷出現,要求會計監管人員不僅要具備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而且要具有經濟管理知識、政策法規、計算機應用能力、運用外語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必備素質,還必須具備實際操作技能。只有會計監管人員具有先進的知識結構和較高的業務素質,才能從根本上保證監管效率的提高。
(五)實施會計信息“陽光工程”,大力加強媒體監管
近兩年推行會計集中核算,盡管跳出了單位進行會計核算的“小圈子”,但公開程度非常有限,在預防和治理腐敗方面的作用還不理想。從許多經濟犯罪案例中得出啟示:財務收支涉及的人員與環節越少,發生舞弊行為的概率就越高。所以現在企業應廣泛實行會計信息公開制度。媒體喜歡在第一時間作出報道或者通過周密、細致的調查,發表獨家新聞,揭露真相。媒體可促使公司的許多事項暴露在陽光之下。“銀廣夏”、“藍田股份”等問題都是媒體監管而暴露出來的,媒體對會計監管發揮著特殊的作用。因此,要大力加強媒體的監管作用。另外,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會計監管手段可以充分利用現代化網絡技術。建立會計監管信息網絡平臺,將監管的檢查結果和行政處罰的相關信息即時網上傳遞,設立公開電子郵箱,獲取舉報投訴線索。
三、結束語
會計監管的完善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會計監管涉及很多問題,包括有關法律的修改、相關監管部門職能的協調、注冊會計師自律建設、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會計人員素質的提高等。會計監管必須從各個方面進行統一協調、綜合平衡,并隨著會計實務的發展,監管環境的變化,會計監管面臨的問題也會不斷變化。在一個良好的會計監管環境中,只要各監管主體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就會大大提高會計監管的有效性,保護投資者利益、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和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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