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信用是中小企業與商業銀行間發生信用行為的前提和關鍵因素
目前,融資難已經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解決這一問題的正常途徑應該是: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金融機構提供保證支持、維護信用關系的安全,兩者相互配合、相互推進,使金融機構的資產安全性得到更高的保證,從而增強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信心,使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變得暢通起來。在此過程中,中小企業應該如實向商業銀行報告自身財務信息、社會相應機構能夠準確及時為商業銀行提供企業信譽歷史記錄、商業銀行在充分審核中小企業綜合信息的前提下,雙方的信用行為才可能順利地發生。于是,信用成為了中小企業是否能得到商業銀行資金支持的最關鍵因素之一。信用指的是一種借貸行為,是定期地以償還付息為條件的單方向價值轉讓運動。通常情況下,商業銀行應該在充分了解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和信譽歷史,有把握保證中小企業能夠履約的前提下才與中小企業發生信用行為。而當前在我國,由于社會信用環境缺乏、中小企業信用意識淡薄以及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方式過時滯后等多方面原因的限制,中小企業與商業銀行間難以發生信用行為,以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二、信用視角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項世界性的難題,這在我國表現得更為明顯。中國人民銀行一項調查顯示,有66%的企業發生了融資困難,主要是中小企業;國際融資公司在某些省份的調查也顯示,融資困難是中小企業面臨的第一大障礙。從信用的視角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難不僅與當前我國社會的信用環境相關,與中小企業自身的信用意識及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方式也是密切相關的。
(一)整個信用環境的狀況是決定中小企業融資的根本原因
信用環境主要是指影響信用發生的各種媒介的總稱,其主要包括社會征信體系的構建和信用擔保業的發展等兩個方面的主要內容。相應地,信用環境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影響也就表現為社會征信體系建設和信用擔保業的發展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影響。
1、我國征信體系的建設很不完善,這直接影響了中小企業的融資。一是在信用宣傳和信用教育體系不完善的情況下,一些中小企業刻意隱瞞自身財務、經營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從而使征信系統難以獲取相應的信息,也就無法做出公正客觀的信用評價。在沒有良好的信用評價基礎上,商業銀行是不敢貿然給中小企業融資的。二是我國當前的信用征集和信用評估體系存在問題,影響中小企業融資。我國信用信息極度分散,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的信用數據更為缺乏,各征信機構所得的信息相對單一,內容遠不夠全面完善。商業銀行要獲得要求融資的中小企業的全面的信用數據,不僅難度大,而且成本高。如2003年底,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行使對信貸征信業的管理職責,并在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基礎上,建立了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收集、錄入了全部有信貸關系的企業和部分個人信用信息,基本實現了全國聯網運行,但是由于所收集的信息有限而難以滿足商業銀行的需要。
2、信用擔保業的滯后嚴重制約著中小企業的融資。這主要表現在3個方面:一是與國外相比,我國信用擔保業的資金來源不固定,絕大部分的信用擔保機構都沒有建立和形成政策性資金補償機制。二是我國信用擔保機構沒有建立嚴格的擔保市場準入制度,尤其是對擔保機構的資本實力、人員從業資格沒有嚴格要求,以致當前我國的信用擔保機構是量多資質差。三是我國允許信用擔保機構出資方式及資金來源多樣化,使得擔保機構注冊資本中貨幣形態出資少,更多的是依靠土地使用權、不動產和股權等。這不僅使擔保機構的資本嚴重不實,而且由于上述資產的流動性較差,在發生代償時清償力不足,使擔保機構面臨信用缺失的窘境,嚴重影響中小企業的融資。
(二)中小企業自身信用強弱是決定其融資多少的內在原因
中小企業信用,作為一種特殊的信用,其與中小企業的信用意識密切相關。對商業銀行來說,中小企業的信用意識就是指中小企業期望能夠從商業銀行不斷地得到所需資金而具有的按期履約的內在強制力。具體來說,就是中小企業主動配合征信機構,自愿提供對信用評價有用的必要的信息,以便讓征信機構和商業銀行了解企業的真實情況而愿意為企業融資的意識。結合我國的實際來看,我國的中小企業的信用意識不強直接影響其融資,這主要表現存下述兩個方面:
1、中小企業刻意隱瞞真實信息導致融資難。基于中小企業自身的特性,其對外公布自身信息的主動性不夠。一般來說,中小企業大多處于產業鏈的低端,競爭力相對較弱,在具有高成長性的同時,也具有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并且中小企業的供給、產出、客戶、財務、經營者的經營能力等具體情況基本上是完全的私人信息,一旦這些信息被對手過早地知道,企業的發展將會受到致命的影響,因此,很多中小企業都不愿意對外透露自身的一些基本信息甚至刻意隱瞞自身的真實狀況,銀行也就很難獲取中小企業的相應信息,自然中小企業難以融資。
2、信息不對稱導致中小企業做出逆向選擇。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一部分中小企業能夠通過商業銀行來融資,但是由于在商業銀行和中小企業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這為那些信用意識不強的中小企業的逆向選擇提供了契機。所謂逆向選擇,簡單說來就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市場交易雙方中的一方比另一方知道的信息少,因而承擔了較高成本的現象。很明顯,逆向選擇只會使商業銀行蒙受更多的損失,由此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更多的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據調查資料顯示,2000-2004年,我國中小企業所獲得的貸款占總貸款的比重分別為0.68%、0.77%、0.78%、0.79%、0.83%,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中小企業信用意識不強,商業銀行不敢放貸。
(三)銀行信用風險管理方式的合理性是決定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外在原因
銀行的信用風險管理方式作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前提條件,其自身的合理程度和具體操作方式對中小企業融資也是至關重要的。當前,我國銀行風險管理方式的弊端非常明顯,這給中小企業的融資帶來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1、商業銀行貸款管理方式存在弊端。我國貸款實行的是五級分類管理方式,即貸款風險分類法,它把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其中后三類合稱不良貸款。五級分類管理方式其實是典型的一維評價系統,其更多的是以主觀判斷為特征,缺乏相應的數量分析,并且其只能在事后的檢查或者是補救中發揮一些作用,如跟蹤借款人的合同執行情況、經營情況及提醒借款人按時還本付息、催收逾期貸款本息等工作。實質上,作為一維評價系統的五級分類管理方式,它是不區分借款人與款項這兩類不同性質的風險以及影響這兩類風險的重要因素的,故其不能準確有效地反映和防范信用風險,以至于前期部分不具備貸款條件的中小企業借貸到了資金但又不能按期償還,信用市場逐步惡化,后期需要資金的中小企業(不管自身條件如何)難以再融資。
2、商業銀行缺乏有效的信用風險防范和控制手段。當前,我國沒有一家銀行建立起完善的“一對一”服務系統,即銀行根據產業、行業、企業以及市場的具體狀況來為企業提供服務,以至于在信貸市場上,銀行之間爭搶所謂的“大客戶”;再加上當前我國征信系統建設的落后和跨行之間信息交流的障礙,信用風險的發生存在必然性。在信用風險發生以后,銀行又沒有有效的追收貸款的手段和方法,急于追收貸款,甚至是以不合理的手段來催收貸款,其結果是企業可能直接破產。
三、目前信用狀況下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路徑選擇
中小企業融資難,不僅困擾著中小企業自身的發展,也嚴重制約了我國當前經濟的發展。結合我國實際,從信用的視角看,應該解決好以下方面的問題。
(一)加快我國的征信體系建設和完善我國的信用擔保業的發展
1、在征信體系建設方面,結合我國的實際,一方面,可以由政府部門在全社會大力推行信用宣傳和信用教育體系建設,逐步杜絕中小企業的失信行為。另一方面,可以鼓勵和支持當前征信市場上一些規模相對較大、資質較好的征信機構對一些小的征信機構的兼并,通過優化組合,逐步形成一些龍頭征信機構,并加強各個征信機構之間的橫向、縱向方面的聯系,把整個社會的征信機構建成一個大的征信網絡體系。此外,加強征信行業、機構的立法和監督,鼓勵征信行業的行業自律,讓征信機構有法可依,對違法行為也予以必要的懲罰。
2、在信用擔保業建設方面,一方面,針對我國當前信用擔保業政策性資金補償機制存在問題的現狀和信用擔保機構出資方式及資金來源異化的現象,政府應該做出努力,成立專門化的資金用于扶持信用擔保業的發展,嚴禁一些地方政府以土地等不易流轉的物資作為擔保資金的來源。另一方面,考慮到信用擔保機構在溝通銀行和中小企業中間的特殊作用,應該提高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的準入門檻。不符合要求的機構堅決不準進入。對已經進入了門檻的機構加強監管,杜絕一切違法行為的發生,鼓勵行業建立自己的自律機制和行業內部的優化組合,徹底改變信用擔保機構規模小、資金少、自身約束不規范的行為。
(二)提高中小企業的信用意識,為中小企業自身的融資創造條件
1、中小企業自身要加強和提升信用度。鼓勵和幫助中小企業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統,以便于征信機構和銀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方便地獲取所需信息。對信息全面的中小企業在融資的時候給予關照,對刻意隱瞞自身信息的中小企業給予嚴厲的制裁。另外,可以通過政府或中小企業聯合會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合作,定期對中小企業的信譽進行評價,對信譽好的企業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約的中小企業予以制裁。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公布商業銀行與信譽好的企業之間的資金往來,對違約的中小企業予以刺激。
2、不斷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的外部大環境。要加快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方式的改革,構建完善的風險監管體系,為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掃除內部障礙。一方面,考慮到作為一維評價系統的五級分類管理方式的弊端,可以采用二維評價系統的內部評級體系(IRB,Internal Rat-ing System)來進行風險管理。IRB與五級分類管理方式相比,具有自身獨特的優勢,如其以歷史數據為基礎,可以通過數理統計分析,進行客戶評級和債務評級,可以進行事先監督等等。另一方面,加強對信貸市場的管理和監督,嚴禁銀行之間的爭搶客戶的行為,加強跨行之間的交流和溝通。針對當前銀行爭著給國有大中型企業貸款,而對中小型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惜貸的現象,國家應該采取措施,鼓勵銀行合理、合法、有據地為中小型企業的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參考文獻:
1、洪銀興.市場程序與規范[M].上海三聯書店,2007.
2、羅丹陽,殷興山.民營中小企業非正規融資研究[J].金融研究,2006(4).
3、鄭尚能.當前征信體系建設面臨的約束與路徑選擇[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7(4).
4、Shelagh Heffernan. UK bank services for small business:Howcompetitive is the market?Journal of Banking& Finance,2006(11).
5、李志輝,李萌.中小企業融資的開發性金融支持(DFS)模式分析[J].南開經濟研究,2007(6).
6、徐慶元.信息不對稱視角下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J].華東經濟管理,2007(7).
7、施金影.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探討[J].財會研究,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