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集團公司總部應注意的問題
一是集團內部審計監督體系由集團董事長直接領導, 實行集團審計長負責制, 向集團董事會負責并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指導監督; 集團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由所在單位法定代表人( 或總經理) 直接領導, 實行審計機構負責人負責制, 向單位董事會或法定代表人負責。確保審計部可以獨立向集團董事局和高級管理人員提供所審查活動的分析、 評價、 建議和忠告等信息。二是從事內部審計的人員應遵守內部審計職業道德規范, 確保審計人員恪守獨立、 客觀、 公正的原則; 明確審計人員的職責、 權限和工作任務; 具備必要的審計專業知識, 熟悉本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制度, 并不斷通過后續教育來提高審計業務能力。 三是內部審計模式和流程。集團內部審計監督體系實行“ 計劃管理、 報告制度、 日常指導、 總結考評” 的管理模式, 集團通過審計體系、 制度、 管理模式及管理流程實現對內部審計工作的管理和審計質量的控制。 四是集團審計部根據集團董事會的戰略決策及集團中心任務, 編制集團內審監督年度工作計劃, 于年初下達到各所屬單位; 各單位參照集團年度工作計劃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本單位內審年度工作計劃, 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并報集團備案。本 論文 出自 無憂論文網五是每年年終時, 各單位要將年度審計工作總結報送集團, 集團審計監察部根據各單位報備的年度工作計劃、 審計報告和年度內審工作總結以及各單位開展內審監督的實際情況進行考評, 作為完成年度考核任務的內容之一。
二、 結合企業實際規范內部審計范疇
首先, 審計部門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含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 負債、 權益及經營情況進行年度審計;各級經理的任期(或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工程和維修、 大修工程的預算、 施工結算及決算等情況進行審計; 財務計劃、 成本計劃或單位預算的執行和決算審計; 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審計; 經濟效益審計; 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適當性、 有效性進行審計; 承包經營或委托承包經營決算審計; 投資項目概(預)算、 決算審計; 國家財經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審計; 根據董事會或本單位領導的要求, 對交辦重要事項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其他審計事項。 其次, 審計部門對集團及子公司與境內外經濟組織興辦合資、 合作經營企業以及合作項目等合同執行情況, 投入資金、 財產的經營狀況及其效益, 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第三, 審計部門可以對企業經濟管理中的重要問題開展審計調查; 對審計范圍內單位財務收支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對集團的基建及維修項目預、 決算和施工過程進行審計監督。
三、 授予內部審計必要的職權
第一, 內部審計負責人有權參加本單位財務會計、 經濟運營、 重大投資、 產權變動等相關經濟活動的會議。第二, 內部審計根據審計工作需要, 有權要求被審單位報送財務預算、 決算、 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經濟活動的文件資料; 有權查閱相關的董事會、 經營層會議記錄。 第三, 內部審計有權審查會計憑證、 會計賬簿、 會計報表及其他與財務收支有關的文件資料; 有權審查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 保護資產的方式方法, 有權核實資產、 債權債務等是否真實存在并鑒證評價資產的質量狀況; 有權審查被審單位的對外投資合同、 經營購銷合同及其他合同, 并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 第四, 內部審計根據上級或本級相關部門的委托, 通過審計, 有權對經營者的經營業績做出審查鑒證和評價。第五, 內部審計對審計事項相關的問題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進行調本 論文 出自 無憂論文網查詢問, 并取得證明材料; 有權對妨礙審計工作的正常進行、 拒絕提供審計所需的相關資料以及有可能轉移毀棄相關資料的行為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第六, 集團公司董事會授予審計部門相應的經濟處理、 處罰權力。如集團成員法定代表人國有資產增值保值指標, 未經財審部審計, 不得兌現年終效益獎;設收賬外資金上繳集團有限公司; 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造成嚴重損失浪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 并提出追究責任和處罰的建議。
四、 明確并認真執行內部審計的責任
一是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職責時, 應依法審計, 嚴格遵守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及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制定的其他規定。要忠于職守, 堅持原則, 客觀公正, 實事求是, 廉潔奉公。二是內部審計人員必須遵循保密性原則, 慎重地使用所獲取的資料, 不得泄露被審單位的商業秘密。三是內部審計人員必須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 審計證據必須充分可靠, 真實地披露所了解的審計重要事項。 四是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時, 應當回避。以上內容是內部審計制度的核心內容, 規范地實施內部審計, 可以充分發揮集團公司的約束機制, 實現集團公司內部控制, 保證集團公司持續、 穩定、 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