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投資》指南以及注冊會計師考試等教材,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分為投資年度和以后年度兩種情況分別進行賬務處理,并且每種情況下都要按公式計算應確認的投資收益和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計算過程復雜,公式理解難度大,給會計人員的實務操作帶來諸多不便。下面介紹一種簡化的賬務處理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核算的要點是:在取得投資時按初始投資成本入賬;投資企業只有在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時才可確認投資收益,且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根據上述要點,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作分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銀行存款等。在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時(通常情況下,企業實現的凈利潤于下年度分派),先計算應收股利,其金額=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持股比例;然后計算投資收益,其金額=被投資單位上年實現的凈損益╳投資企業持股比例╳上年投資持有月份/12。作分錄借記:應收股利,貸記:投資收益(注:如投資收益計算的金額為負數,則此時應借記:投資收益),根據借貸方平衡的原理,其軋平分錄的差額再作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即可。
[例1]甲公司1999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C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初始投資成本110000元,采用成本法核算。C公司于1999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8年度的現金股利100000元。假設C公司1999年1月1日股東權益合計為1200000元,其中股本為1000000元,未分配利潤為200000元;1999年實現凈利潤400000元;2000年5月1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00000元。
按上述處理方法,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1)1999年1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110000
貸:銀行存款 110000
(2)1999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8年現金股利時
應收股利=100000╳10%=10000,投資收益=1998年C公司凈損益╳10%╳0/12=0
借:應收股利 10000
貸:投資收益 ——股利收入 0(可省略)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10000(軋平分錄的差額)
(3)2000年5月1日宣告分派1999年現金股利時
應收股利=300000╳10%=30000,投資收益=400000╳10%╳12/12=40000
借:應收股利 30000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10000(軋平分錄的差額)
貸:投資收益——股利收入 40000
(4)假設上述C公司于2000年5月1日分派現金股利450000元
應收股利=450000╳10%=45000,投資收益=400000╳10%╳12/12=40000
借:應收股利 45000
貸:投資收益——股利收入 40000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5000(軋平分錄的差額)
上例為會計師考試教材中的例題,運用本文介紹的賬務處理方法徹底擺脫了繁瑣的公式計算,簡便易行。
有一點需要注意,投資企業累積應確認的投資收益金額不得超過投資企業應收到的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金額,如超過則直接將應收到的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金額作為投資企業累積應確認的投資收益金額。簡言之,如果某年累積確認的投資收益≥累積確認的應收股利,則該年應確認的投資收益=至本年累積確認的應收股利—至上年累積確認的投資收益。
[例2]甲公司2001年7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上市乙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初始投資成本1200萬元,采用成本法核算。2001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200萬元,2002年5月10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160萬元;2002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380萬元,2003年5月8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360萬元;2003年乙公司虧損60萬元,2004年末分派現金股利;2004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400萬元,2005年5月10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260萬元。以下是甲公司的賬務處理:
(1)2001年7月1日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120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200萬元
(2)2002年5月10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
應收股利=160╳10%=16,投資收益=200╳10%╳6/12=10
借:應收股利 16萬元
貸:投資收益——股利收入 10萬元
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6萬元(軋平分錄的差額)
(3)2003年5月8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
應收股利=360╳10%=36,投資收益=380╳10%╳12/12=38
累積確認的投資收益10+38=48<累積確認的應收股利16+36=52
借:應收股利 36萬元
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2萬元(軋平分錄的差額)
貸:投資收益——股利收入 38萬元
(4)2004年末分派現金股利,不需進行賬務處理。
(5)2005年5月10日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
應收股利=260╳10%=26,投資收益=(-60+400)╳10%╳24/24=36
累積確認的投資收益10+38+36=84>累積確認的應收股利16+36+26=78,此時應確認的投資收益=至本年累積確認的應收股利78-至上年累積確認的投資收益48(10+38)=30
借:應收股利 28萬元
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 2萬元(軋平分錄的差額)
貸:投資收益——股利收入 30萬元
上述賬務處理的關鍵是正確計算“應收股利”和“投資收益”的金額,在此基礎上便可確定記入“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以及記入的方向即借方還是貸方。
作者:葉璋禮;李 敏 文章來源:淮北煤炭師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