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久久久久久无码中文字幕一区,狠狠做深爱婷婷久久综合一区,国产精品-区区久久久狼

免費咨詢電話:400 180 8892

您的購物車還沒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將 1 件商品添加到購物車

去購物車結算>>  繼續購物

您現在的位置是: 首頁 > 免費論文 > 會計論文 > 會計信息網絡披露引發的民事責任免責芻議

會計信息網絡披露引發的民事責任免責芻議

[摘要]會計信息作為國民經濟信息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質量好壞,不僅關系到企業內部管理的成效,而且關系到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定,關系到廣大投資者的切身利益以及現代企業制度建立。有鑒于此, 國務院非常重視會計信息失真的治理問題, 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和措施,學術界對此也產生了極大的興趣 [1], 但研究大多局限于對過時的紙質財務報告下的信息失真問題以及如何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隨著計算機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新報告模式下的信息失真問題更需要我們關注。本文以會計信息網絡披露為背景, 首先給出了相關概念和前人研究成果,對在此背景下失真的民事責任免責問題進行了評述,最后作出結論,希望籍此能為未來的研究提供一點思路。

一、概念闡述與研究回顧
會計的發展是反映性的…會計主要是隨一定時期的商業需要而發展的,并與經濟的發展密切相關(邁克爾•查特菲爾德,1989)。財務報告也因此總是要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而變化,隨著用戶需要的改變而改變。
目前公認的財務報告有三種模式:傳統紙質報告、電子財務報告、網絡財務報告
本文所指的網絡披露是在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系統與外部網絡環境(諸如因特網)對接情況下,相關信息使用者通過網絡訪問獲取實時財務信息的假定下展開的,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式變革浪潮中,將實時的財務信息對外公布以降低信息不對稱給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也是第三種財務報告模式的功能表述。
(一)實時財務報告與XBRL
當會計人員一輸入會計信息,信息使用者就能通過訪問上市公司網站中會計信息系統及時捕獲這些信息,網絡財務報告在此時就是實時的,亦稱實時財務報告。
而組成實時財務報告的是XBRL,又稱為可擴展性商業報告語言,是一種基于XML的標準化財務信息報告格式。通過XBRL標準報告財務信息,投資者、監管者、分析家和各公司將可以從不斷提高的透明度和可用性以及使用成本的降低中獲益。
(二)特點及使用情況
為實現數字發布,XBRL格式的信息被一種電子術語字典標記,以便它能被發布信息的公司和使用信息的用戶以一種標準的格式獲取。
XBRL信息可被提取作分析之用,這就消除了重新輸入信息的必要和重復輸入帶來的錯誤風險。
XBRL同時也能節省用戶的時間。“今天信息的存在方式是紙質和電子文檔格式,如要獲取五家最大的半導體公司的信息并對信息進行隨心所欲的分析比較需要花費的時間大約是五到六個小時,”XBRL全球的創建主席兼普華永道德合伙人Mike Willis提出。
XBRL 能幫助降低長期的費用。上市公司一次性對計算機硬件設施投資,以后年度可免去建造費用且維持成本比較低廉。
XBRL 能提升透明度以及改善向證監會所報送材料的數據質量 。
通過納斯達克網站上的實驗計劃, 信息使用者可以獲取掛牌于納斯達克的21家半導體企業的信息。“我們已經對這些企業按照證監會報送材料要求提交的五年的年度報告和兩年的季度報告進行了標記。”這之中包括了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化以及一些附注信息。 除了將XBRL應用于財務報表和監管材料報備,XBRL的其他潛在應用還包括了稅務事項和會計及商業報告。對于監管機構自身來說,XBRL也將派上用場。

二、會計信息網絡披露產生的民事責任
(一) 會計信息失真引發
“會計信息失真”,嚴格地說,是指會計信息大致能反映真實經營情況, 并在一定度的范圍內有所偏差。它應當是在符合相關會計法律、法規、制度的大前提下, 對現行制度所存在“漏洞”最大限度地利用。而虛假會計信息, 則是一種違反各相關法律、法規的惡意造假。本質上, 它們應當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本文主要討論信息使用者對上市公司提供的會計信息的決策效果絕對化所產生的問題,即使用者片面認定信息與決策有用性完全相關。 因此,使用“失真”術語比“造假”、“虛假陳述”在本文中更為恰當。
對于這些問題, 國內目前尚無實證性的評價。 但會計信息失真引發的民事責任以來就有,無論是在何種財務報告模式下,它都是一個首要的、深層的誘因。基于以下原因, 對這些問題提供答案仍然是非常必要的。首先, 它為會計改革是否改進會計信息的質量, 提高會計信息的決策有用性提供了證據。其次, 它是會計理論界對會計信息問題的探討和改革的基石, 對預測會計改革的走勢具有借鑒作用。最后, 它對會計準則與價值相關性的文獻具有學術價值。股份公司會計制度改革旨在通過制定高質量的會計準則, 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 增強會計信息的價值相關性,這為測試會計準則對會計信息價值相關性的影響提供了難得的機會。
(二) 信息不對稱引發
在網絡財務報告呈報模式下使用者間信息不對稱包括:不對稱發生的時間(信息獲取時差)和不對稱發生的內容(信息獲取不均衡),這兩方面都會使某特定使用者遭受損失,引發民事責任。
信息獲取時差緣于實時財務報告下,會計信息一發生就進入會計信息系統(AIS),與互聯網連接,使用者就可以第一時間獲得,而并非所有使用者會同一時間獲取這些影響股價的信息,先獲得這一信息通知的使用者(如公司會計人員的利益相關者會首先接到會計人員的通知)會獲得“先知優勢”(也有稱先機作用),取得超額利益。先知賺取的后知者本該共享的利益,會造成“相對損失”,后知者會要求某一主體承擔這一民事責任。
信息獲取不均衡緣于實時財務報告下,不同技術水平的使用者獲取同一會計信息系統信息內容和數量以及相關性也是有差異性的,信息差異性(獲取的不均衡)導致收益不均衡。在“公平至上”的經濟環境中,網絡技術水平也成為投資報酬函數的一個獨立變量,使用者短期難以接受,對因此產生的“相對損失”,技術水平低的使用者要求某一主體承擔這一民事責任。
綜上所述,會計信息失真引發的民事責任在任何報告模式下均成立,是共性因素;然而信息不對稱引發的民事責任只在網絡財務報告模式下成立(其他報告模式下影響不顯著),是個性因素。

三、網絡披露環境下會計信息民事責任免責的因素分析
所謂的免責是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通過提出合法事由免除或減輕侵權責任的行為。
研究會計信息問題從呈報環境的描述,較著名的是前美國會計學會會長威廉•比弗在《財務呈報:會計革命》一書中分為投資者、信息中介、規范者、管理當局、審計師(威廉•比弗,1999)。筆者據此分別對免責因素簡要分析如下:
(一) 投資者(信息最終使用者)因素
1 、理解的固有限制(錯誤使用)
投資者作為信息最終使用者,不同于以信息作為中間品牟利的信息中介,因自己的過錯且屬于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上市公司可予免責。
由于會計信息特有的知識體系和自身確認、計量等特點,投資者可預見其會計信息存在的缺陷,譬如職業判斷產生的誤差,而沒有加以重視或明知而忽視或過于輕信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害,以及利用信息中介不當處理后的信息或誤認為其信息為上市公司管理當局發布的信息進行投資決策造成的損害,民事責任歸于其自身或信息中介。
2 、獲取的不當操作
投資者作為信息最終使用者,無論其向何者獲取信息,因自己的過錯獲取不當時,上市公司可予免責或部分免責。
投資者從信息中介獲取投資決策相關信息獲取不當(如獲取虛假預測信息),民事責任歸于信息提供者。在這近因或直接施害者為信息中介,其以加工后的信息作為商品取得收益卻造成購買者(投資者)的損害,構成侵權,民事責任歸于信息中介。
投資者從上市公司獲取投資決策相關信息獲取不當(如獲取時差或獲取不均衡),在提供者(上市公司)出示其已采取預防補救措施不承擔疏忽責任的證據后,可予免責;若未能提供充分的證據,根據雙邊預防假定(Robert Cooter,Thomas Ulen,2000),共同過失責任抗訴的疏忽責任原則分攤損失賠償,上市公司部分免責。
(二) 規范者因素
會計信息的披露無論在何種模式下,都是在規范者(主要是監管當局)發布的法律法規、準則、制度、解釋文告等會計標準的框架下參照執行的。那么緣于會計標準設計原因誘發的,民事責任起于規范者,作為“下游”的上市公司無法也不應該為此承擔民事責任,上市公司民事責任自動免除。投資者損失只能考慮對規范者提出民事賠償,而在我國,會計準則發布權在于財政部,屬于行政訴訟的國家賠償,訴訟難度可想而知;審計準則發布權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屬于半官方民間行業自律組織(非贏利機構),發布審計準則用于指導審計行業執業,行業收益未有享受,而對設計損失承擔賠償的話,最終導致規范者不愿發布審計準則。由此兩方原因,規范者誘發民事責任,投資者難以獲得補償。
(三)管理當局(上市公司)因素
1、 自身固有限制
由于在網絡(實時)財務報告模式下,會計信息生產階段包含了原來意義上的報告階段,生產即報告,所以決定會計信息生產者是否存在過錯時考慮現時平均技術水平,即會計理論和信息生產技術水平、人力保證水平等,以及符合報告標準,非生產者故意所為造成的缺陷由此產生的使用者損失,上市公司可予免責。
2、 自身非固有限制
在網絡(實時)財務報告模式下生產即報告,但報告不表示使用者已接受。因生產者制造訪問迷宮或不同使用者訪問歧視(包括訪問時序、訪問內容、訪問權限差別歧視)造成無法判知是否故意所為由此產生的使用者損失,如能提供充分信服的證據,上市公司可予免責。
(四)民間中介機構因素
民間中介機構在會計信息網絡披露模式下包括信息中介與會計師事務所。信息中介作為利用上市公司財務信息和其它數據轉為分析和解釋的行業,執行信息收集,事前預期分析和事后反饋分析。信息中介與上市公司、投資者是互為上下游關系。當發生因信息中介提供信息由此產生的使用者損失,如信息中介能說明是其作為下游用戶獲取的上游信息(上市公司生產)問題造成的,在投資者訴訟信息中介時附帶對上游上市公司的再訴,信息中介可予免責。上市公司能說明損失不是由其生產的源信息而是信息中介的誤解或再加工失當造成的,上市公司可予免責。
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師作為會計信息的風險承擔者和審計信息的主要供應者,應擁有明顯立場。審計師因素引起的民事責任有許多文章問世,不再贅述。

四、主要措施
(一) 政治游說(Lobbyism)
院外集團與游說制度對政策制定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在民主化和法治化程度高的國家,院外集團的活動是公開化的。本文所指的政治游說是上市公司通過相互約定為共同目標向立法和行政部門游說其思想,以期在政策制定和司法判例中有利于自身的活動。在國內通過“兩會”期間組成院外集團游說以達到制定保護性條款和輿論關注是一個既經濟又可行的措施。從歷來的中國遭受國外貿易壁壘時,國內企業聯合應訴的情況來看,趨勢是向上的,但近期實現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政治游說可以視作長遠的應對措施。
(二) 法律措施:反訴
反訴是指在已經提起的訴訟中,被告以本訴的原告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與本訴有直接聯系的獨立的訴訟請求。反訴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訴中原告的訴訟請求,它是民事訴訟法賦予被告的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項制度,相當于一種特定情況下的起訴。
一定量的反訴案例存在能遏制投資者在發生投資損失盲目利用“深口袋理論”向上市公司提出訴訟,增加上市公司交易成本(應訴成本)。使得投資者投資失敗時首先考慮是否是管理當局因素產生的,明確訴訟主體,減少上市公司無過錯民事責任。
起訴是受理的前提,但受理并不是起訴的必然結果,是否受理需經人民法院對起訴行為進行審查而定。裁定不予受理是法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不符合起訴條件的駁回起訴。它是法院對相關主體(主要是上市公司)民事責任予以免責的法律行為,執行權在法院,而非上市公司,故不構成上市公司的法律保護措施。這也是裁定不予受理不作為本文法律措施的原因。
(三) 內部完善
內部完善即通過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尤其是與會計信息相關的管理結構,做到會計信息生產、報告、傳遞無缺陷,使用者獲取無差異。通過完善會計部門人力,物力等資源配備,加強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維護和更新等硬件保證,減少因這一環節出現民事責任的幾率。

五、結束語
筆者查閱了中外文獻鮮有與此相關的文章問世,故文中許多見解(如民事責任成因中信息不對稱,免責因素分析及反訴等)無相關資料可借鑒,但隨著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網絡財務報告正逐步向我們走來。研究網絡財務報告模式下會計信息網絡披露引發的民事責任免責問題,正因為相關案例尚未出現,相關規范尚未出臺而更值得理論界的爭論和研究。當前社會,上至政府,輿論,下至社會公眾,普遍認同應不遺余力地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甚至一定程度可以犧牲上市公司利益。投資者和上市公司作為平等的民事主體,享受不平等的權利義務,承擔不對等的責任,也應該引起各方關注。


主要參考文獻
邁克爾•查特菲爾德,1989.會計思想史[M].中國商業出版社.
威廉•比弗,1999.財務呈報:會計革命.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中國法理網:http://www.jus.cn
Robert Cooter,Thomas Ulen,2000.Law and Economics,3rd .Addison Wesley Longman,Inc.



作者:俞俊利 文章來源:江西財經大學

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