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中國農業保險模式選擇的分析和思考
內容提要:我國的農業風險損失逐年增大,作為重要風險保障機制的農業保險卻不斷萎縮。本文首先分析了中國的商業性農業保險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然后借鑒了國際農業保險的發展經驗,探討了美加模式和日法農業保險模式在中國的適用性,最后得出結論——以相互保險為主導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是發展中國農業保險的最優模式。
關鍵詞:農業保險 商業保險 政策性保險 相互保險
一、中國農業現狀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農業國家,農業在我國的國民經濟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但是近年來,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和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已成為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中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農民增收難是由許多因素造成的,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和其它產業相比,農業是典型的“高風險、低收益”性產業。我國是受自然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我國農業受災面積占種植總面積的比重在30%以上,比發達國家高10~20%,成災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也一直在20%左右波動。如此頻繁的自然災害給農民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統計數據顯示,近幾年我國每年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損失約為125億美元,占世界的近1/4 [①]。
要想維持農民收入的穩定性和農業的平穩發展,就必須建立起一系列農業風險保障機制,以補償農業風險給農民造成的經濟損失。我國對農業災害的損失補償水平很低,一直維持在2~5%左右,補償手段也很單一,只有政府救濟、災害扶持和農業保險三大類,其中以政府救濟和災害扶持為主,占了整個補償的90%以上,農業保險作為一種主要的風險管理形式,在鼎盛時期的1992年也僅占總賠償額的25%左右,從1992年開始,農業保險在農村自然災害補償中的比例不斷下降,到2003年末,農業保險賠款僅占總補償額的5%。 [②]
二.中國的商業性農業保險
商業保險以股份保險公司為代表,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的。自上世紀90年代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逐步轉化為規范的商業保險公司以來,我國的農業保險市場性質就由原來的政策性農業保險轉化為商業性農業保險。
縱觀中國商業性農業保險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其呈現出兩大特點:
1.農業保險發展速度顯著下降,保費額逐年遞減。在1992年以前,農業保費增長速度普遍高于GDP和農業GDP增長速度,但是自1992年到達頂峰以后,農業保費增長速度開始顯著下降,甚至出現負增長。這與中國保費額年均30%的增長速度形成強烈反差,和保險業的“一般規律”——隨著一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越來越大,一般情況下,保險業的增長速度略高于國民經濟的發展水平(《中國保險的發展》課題組 1990)也是背道而馳的。
2.對農民的保障程度低。如表1所示,伴隨需補償的農業產值的不斷攀升,保費卻在逐年遞減。2003年,需要補償的農業產值大1884.2億美元,按當年從事農業的人口(31259.6萬人)計算,需要補償的人均產值為603元,但是,保險公司的人均保費只有不到1.6元,人均賠付率更是只有0.96元。可見,農業保險對農民的風險保障作用幾乎為0。
表1 1900~2003年我國農業風險及保費收入情況(單位:億元)
年份 年度農業GDP 需要補償的產值 農業保費
保費 賠付 賠付率%
1990 5016.99 367.08 1.9 1.7 86.9
1991 5288.6 594.45 4.6 5.4 117.4
1992 5800 591.85 8.6 8.1 94.2
1993 6882.1 637.65 5.6 6.5 115.3
1994 9457.19 1209.06 5 5.4 106.9
1995 11992.99 1127.03 5 3.6 73.5
1996 13844.19 1204.29 5.7 3.9 68.7
1997 14211.19 1702.23 5.8 4.2 72.7
1998 14552.38 1510.52 7.1 5.6 78.9
1999 14472.01 1540.85 6.3 4.8 76.2
2000 14628.19 1933.39 4 3 75
2001 15411.82 1942 3 3 100
2002 16117.28 1717.4 5 4 80
2003 17092.1 1884.2 5 3 60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國家統計局網站、國研網,經作者整理而得
造成商業性農業保險發展嚴重受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險公司虧損嚴重。在中國經營農業保險的主要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原新疆建設兵團財險)兩家。在1982~2003年,人保農業保險收入約70億元,總賠付率為88.6%,聯保在新疆地區開展的農業保險業務平均賠付率也高達81.59%,再加上約20%的經營費用,這兩家公司的農業保險都是嚴重虧損的。這與商業保險公司的“追逐利潤”的動機顯然是相違背的。因此,兩家公司不得不壓縮其農業保險業務,直接造成農業保險有效供給嚴重不足。
2. 農業保險風險的高度相關性和低可預見性。理想的可保風險是大量分散且不相關的風險,但是在農業領域,諸如洪災、旱災等自然風險一旦發生,可能導致大面積的投保單位同時發生損失。這就使保險公司難以通過集中大量的風險單位來分攤損失,即使是較輕的自然災害,由于受損單位數量巨大,也極易導致重大損失,使保險公司陷入嚴重的財務危機,并日益成為保險公司破產的重要原因之一(David Rode 2000)。再加上大部分自然風險的不可預見性,使保險精算難度增大,進一步加大了保險公司損失的可能性。
3.農業保險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性。在農業保險領域,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尤其嚴重。一般而言,風險較高的人趨向于參加保險。由于農村地區廣大,農民居住分散,保險公司不可能深入了解投保標的風險狀況,再加上農業生產中不確定因素非常多,在保險公司無法區分投保標的的風險狀況時,保費就會被定得較高以彌補潛在的損失,然而過高的保費又將低風險者拒之門外,導致高風險的保戶占了投保者的大多數。除此之外,農民在投保以后采取風險防范措施的積極性也大大降低,在受損后一般不會主動進行風險自救,使災害損失更為嚴重。據調查,農業保險中的道德風險給保險公司造成的損失占農作物保險賠款的20%,在畜牧業中騙賠尤為嚴重 [③]。降低道德風險又會成本的增加監督成本。
4.商業農業保險有效需求不足。雖然參加農業保險可以極大地減少災害發生后的損失,但大量研究表明,農民并非典型的風險厭惡者,有限的購買意愿與能力無法滿足商業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商品或服務的要求(Goodwin 2001),在我國更是如此。首先,由于中國農村地區廣大,農民居住又相當分散,保險公司由于經營成本不可能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建立分支機構。即使農民有投保愿望,很多時候也投保無門。其次,農業是典型的高風險行業,商業保險的保險費率自然偏高,如我國一些地區的保費率高達9~10%。受支付能力的限制,農戶不可能投保,他們對保險的需求只可能是一種潛在的而非有效的需求。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完全依靠商業保險來解決我國農業風險保障是不可行的。近些年來,農業商業保險正逐漸趨于消失的邊緣就是很好的印證。農業風險大,賠付率高,保險公司的利潤空間幾乎不存在,甚至為負。所以商業保險一般不愿意承保農業險;保險公司收取的保費費率一般也會非常高,這又造成了農戶拒保的情況。二者相互影響,共同形成了我國農業保險的有效供給和有效需求“雙不足”現象。
三、國際經驗及借鑒
商業性農業保險在中國的失敗并不是偶然的,事實上,在世界農業保險發展史上,商業保險開展農業保險業務基本上是失敗的。到目前為止只有極少的成功案例:一是商業保險公司承擔單一雹災風險獲得了成功;而是智利、毛里求斯等國在嚴格的承包條件下也獲得了成功。
商業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失敗之后,世界農業保險逐步形成了以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為主導、商業性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為補充的基本格局。由于各國在農業保險發展背景、具體扶持措施、農業保險組織體系和采用的農業保險技術等方面有所差異,上述模式又可以分成三種:以政府主辦、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為特征的美國農業保險模式;以中央和地方政府聯合主辦、政府直接經營為特征的加拿大農業保險模式;以政府資助、農業合作組織經營為特征的日本和法國農業保險模式。
三大模式都以政策性農業保險為基本制度安排,都體現了財政補貼支持的基本特征,體現了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農業保險計劃中的重要作用。但是,三大模式也有各自的特點:
表1 世界農業保險主要發展模式簡表
國別 發展依據 扶持措施 組織體系 主要險種 保險責任
美國 《聯邦農作物保險法》 保費補貼(53%)、業務費用補貼、免稅、再保險服務等 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主辦、商業保險公司承辦 農作物產量保險和農業收入保險等 一切險
加拿大
《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中央與地方政府協議 保費補貼(50%)、業務費用補貼、免稅、再保險服務等 省農作物保險公司主辦并直接經營 農作物產量保險 一切險
日本 《農業災害補償法》
保費補貼(40%-80%)、業務費用補貼、再保險服務等 農民互助共濟組合及其聯合會經營 主要農作物和牲畜保險 一切險
法國 《農業保險法》 保費補貼(50%-80%),政府直接干預巨災風險、免稅 政府控股為主體的農業相互保險集團和社會參股
牲畜死亡、火災、冰雹和意外事故險等
一切險
資料來源:史建民、孟昭智. 我國農業保險現狀、問題及對策研究[J].農業經濟問題.2003(9);
龍文軍. 法國農業保險制度及經驗[J].世界農業. 2003(5);經作者加工而得。
在美國,農業保險主要采用政府補貼和商業保險公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保險。這是建立在美國商業保險發展程度較高和美國農業生產集中化、規模化、現代化的基礎之上的,這樣的保險公司能夠制定出比較合理的保費額度,發生理賠事項也便于定損理賠。所以,商業保險在美國的農業保險中起到了相對較大的作用。在加拿大,農業補貼費用則幾乎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擔,對農業進行全面支持,這種方式最能體現政府對農業的扶持力度。
但是,美、加模式在我國卻并不能很好的被借鑒。我國幅員遼闊,農業面積大、農民人口多,風險分散,商業保險發展滯后,難以制定出統一的險種和費率。這些因素制約了美國模式在中國的適用性,我國商業性農業保險自1993年以來的持續萎縮正是這一體現。加拿大則主要靠政府財政支持,這在我國可行性也非常有限。我國雖然每年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農支出都在迅速的增長,但是巨大的風險補償額卻是國家財政難以全部承擔的。據統計,2003年美國的農業人均直接補貼為2685.8美元,同期我國財政農業支出達到1754.45億元人民幣,人均僅有228.3元,需補償的農業風險損失為人均603元,即使全部支出用于農業風險補貼,也只能補償農民1/3的損失。同時,作為一個后起的發展中國家,我國財政還有很多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需要支持,所以完全靠財政來支持農業在我國是行不通的。
不僅如此,美、加模式在實際中很難解決信息不對稱和高昂的營運成本的問題。信息在投保人和承保人間的不對稱極易形成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保險公司為了降低信息不對稱、制定出合理的能夠盈利的費率,成本又會相應的增加,導致了即使很高的費率也仍難以獲益的局面。政府型農業保險中,農戶、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間的博弈又使得補貼對象的選擇和補貼金額的確定變得困難,成本也不能夠合理控制。
相對于美、加模式,日本和法國采用了相互制農業保險模式,很好地利用了農戶的主動性,取得了顯著成果。相互保險是一些對同一危險有某種保障要求的人所組成的組織,以互相幫助為目的,實行“共享收益,共攤風險”。相互保險沒有股東,不必為股東的短期盈利性所束縛,從而能夠為成員提供長期有力的保障。日本和法國的農業相互保險組織就是同地區或相關領域農戶間的一種基層小規模風險自我防范的機制,利用農民之間合作意識,不以盈利為目的,以提供信息、服務和積極促進防災減損為主要目標。
據sigma統計,1999年亞洲最大的9家保險公司中,有8家(全是日本公司)是相互保險公司;在法國,1900-1936年時間里就有4萬多家相互保險公司成立,1986年,法國成立了專門的農業相互保險集團公司,經營農業保險及相關業務。
相互制農業保險是保險業中的特有形式,在農業保險領域實行相互保險具有以下優點:
1.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道德風險。合作保險機構多由同一地區(一個或數個鄉鎮) 的農戶自愿組成,農戶之間彼此熟悉、信息透明,并且對于農業生產過程以及所面臨的風險因素都比較清楚,能夠有效地進行相互監督,大大降低道德風險。同時,農民既是投保人,又是合作社的所有者之一,投保人騙取保費的主觀動力大為削弱。再加上我國農民傳統的集體意識強,所以通過相互保險的自律和相互監督,能夠有效地降低道德風險帶來的損失。
2. 可以有效促進防災減損工作。以相鄰地區為統一體的相互保險公司將風險范圍縮小、集中,為防災減損工作提供了便利。同時,投保人與合作社利益的一致性使得投保農戶能夠主動采取必要的風險預防措施,降低風險,如發動社員改善排澇灌溉措施,以減少災害發生的概率。在風險發生后,也能主動地進行災后自救工作,以降低風險損失度。
3. 組織和管理成本較低。我國廣大農村在幾千年的傳統道德文化中形成了強烈的集體意識和大同文化,有接受相互制保險、進行團體抗險的較好人群;再加上有建國后的農村互助合作社為基礎,在我國推行這種組織形式的成本較低。相互保險的成員多為相關農業領域的專業人員,在很多地方都具有比商業保險公司更好的信息,這也能夠有效地降低成本。
通過上面的對比分析可知,相互保險是我國農業保險的合理選擇。一方面是相互制農業保險自身具有很多優勢;另一方面,這一制度是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即使如此,借鑒國外的經驗,我國農業保險的完善也離不開政府的支持。農業風險在很多情況下是由于自然風險所致,一旦發生,損失將會很大,即使有相互制保險,也不能完全承擔所遭受的損失。而且我國農民總體經濟實力較弱,風險承受力相當低。所以,相互制保險對我國的農業風險保障能夠起到很好的效果,但完全依靠這一制度在我國也是行不通的。
四、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的建議
通過上面的分析,建立以相互保險為主導的政策性保險是中國農業保險模式的最優選擇。2005年1月1日成立的我國第一家農業相互保險公司——陽光保險自2005年成立以來經營業績非常好,這也印證了相互保險在中國農業領域具有較強的適用性。相互保險在中國作為一種全新的保險形式,要想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和普及,還需建立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進行支持。
1.建立完整的農業保險體系。在廣大農村地區要建立基層的相互保險合作社,堅持自愿參加的原則,讓農民充分了解相互保險的性質、特點和賠付方法等,提高農民的投保參保意識。在市、縣一級建立相互保險合作聯社,在省一級建立保險總社,為下級保險社提供指導和再保險服務。
2.國家財政進行大力支持。首先,對保險進行補貼。保費過高是阻止農民進行投保的主要障礙,政府進行補貼后,可以將保費降至大部分農民可以接受的水平,讓更多的農民得到風險保障。其次,對相互保險合作社的經營虧損進行補貼。農業風險主要是由自然災害造成的,具有受災范圍廣、程度深的特點,相互保險公司由于高賠付率導致虧損可能性極高,只有政府對其進行補貼后相互保險合作社才可能正常進行下去。此外,財政還應免除農業保險的一切稅賦。
3.建立和完善已有的法律體制。盡管我國相關農業文件中大力鼓勵相互保險,但法律明確規定的保險形式中卻沒有承認這一形式。所以,必須完善相關法律條文,承認相互保險的合法形式。同時,還應通過法律的形式對財政補貼進行界定,避免一些地方政府資金的不到位。
4.切實防范農業保險的道德風險。由于農業生產極高的信息不對稱性,道德風險尤其嚴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規避。主要包括充分發揮相互保險的優點,提升農民的主人翁意識,加強投保人之間的互助和監督;精心培養專業的農業保險隊伍,深入細致地開展定損工作,加強制度建設,建立一套規范的工作步驟和程序,并不斷地根據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以最大程度地防止監管漏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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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and thoughts of the choices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model in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e of agricultural risk losses in China,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s an important risk compensation mechanism, is continually shrinking. This paper firstly analyzes the general actualities and problems of China’s commercial agricultural insurance, then refers to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s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nd discusses the applicability of U.S& Canada model and Japan& France model in China. Finally it draws a conclusion that policy-related agricultural insurance led by mutual insurance is the best choice to develop China’s agricultural insurance.
Key words: agricultural insurance commercial insurance policy-related insurance mutu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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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榮靜 楊川 文章來源: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