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過對綠色GDP研究現狀的介紹以及對當前我國環境會計理論發展的現狀進行深入分析,闡明了在可持續發展戰略方針下綠色GDP應用的科學意義,并對我國環境會計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歸納。此外,本文通過對大量實證資料的分析給出了企業在實際核算中環境會計理念應用的出現的新特征,為將來的環境會計實施提供了必要資料。
【關鍵詞】 綠色GDP 環境會計 現狀分析
一、引言
人類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造成了環境污染和生態失衡之類的負面影響 , 如何在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下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是一個世紀難題。從宏觀角度看,GDP作為衡量經濟發展的重要標準客觀上應該考慮環境因素;而從微觀角度講,企業作為社會生產的主要主體,其在進行會計核算披露時也應包括環境因素。只有從宏觀和微觀上都充分考慮到環境因素對國家社會的影響,才能更好的實行可持續發展戰略。鑒于此,本文在眾多科研工作者研究的基礎上對綠色GDP的目前的研究現狀進行介紹,并對當前我國環境會計理論發展的現狀及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
二、綠色GDP的研究現狀
國內生產總值(GDP)指在一定時期內經濟中所生產的全部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價值。GDP作為政府對國家經濟運行進行宏觀計量與診斷的一項重要指標,曾被經濟學大師凱恩斯推崇有加,特別是在戰后全球經濟普遍復蘇的背景下,GDP逐漸演化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社會是否真正進步的最重要的指標。然而, 20世紀60年代之后,隨著全球性的資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給人類帶來空前的挑戰,一些經濟學家和有識之士已經開始意識到使用GDP來表達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與社會的增長與發展存在明顯的缺陷。他們強烈呼吁改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NA),糾正以“GDP”為核心的國民經濟核算方式的缺陷。特別是1992年里約會議之后,可持續發展觀被世界各國政府廣泛認同,人們已經普遍意識到需要對傳統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進行修正,力圖從傳統意義上所統計的GDP中扣除不屬于真正財富積累的虛假部分,從而再現一個真實的、可行的、科學的指標,即“真實GDP”,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綠色GDP”,來衡量一個國家和區域的真實發展和進步,使其能更確切地說明增長與發展的數量表達和質量表達的對應關系。
從理論上來說,“綠色GDP”=(傳統GDP)一(自然部分的虛數)一(人文部分的虛數)。從這一計算公式可以看出綠色GDP的先進之處:傳統GDP只重視經濟產值及其增長速度,而忽視資源基礎和環境條件,造成人們單純追求產值,相互攀比速度、不顧資源損耗及環境惡化,最終結果,導致經濟發展中的資源空心化現象,這是不可持續發展的。綠色GDP因為從GDP中扣除了環境方面的影響,因此能夠更加準確地衡量一國財富的真實水平,對于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國際上自提出綠色GDP概念以來,許多國家在研究綠色核算體系與核算方法,在綠色核算體系構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進展,歐盟的少數國家已經初步建立了由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環境會計和綠色審計構成的綠色核算體系,拓展了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功能。我國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決定把經濟發展中的自然資源耗減成本和環境資源耗減成本納入國民經濟的核算體系。國家統計局、國家環保總局正在進行綠色GDP的聯合攻關;國家統計局、中國林業科學院、海南省統計局、林業局聯合研究的“海南省森林資源與經濟綜合核算”這一區域性的綠色GDP核算體系的框架已經形成,并原則上通過評審;北京市“九五”期間也對綠色GDP進行了專題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作為西南地區試點的重慶市,正在探索和實踐綠色GDP核算方法;西部地區,以及其它一些省、市(如江蘇、四川、山西、西安等地),也正在嘗試將綠色GDP納入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考核體系之中。
但在實行綠色GDP核算的實踐中,國內外都面臨著諸多尚未解決的技術難題。例如,資源、環境的損耗與經濟發展不同步,環境損耗的滯后性所帶來的環境成本在時間和范圍上難以準確界定的問題;資源環境如何納入市場體系,即如何定價的問題;資源環境的產權明晰問題等等。目前,尚無一個國家政府正式公布綠色GDP數據。綜上所述,國內外對綠色GDP的研究與應用都剛剛起步,基本處于研究和初步試驗性的應用階段。綠色GDP的實現任重而道遠,諸多技術性的難題尚待研究與解決。
綠色GDP可以看作是一種完善的衡量社會經濟發展程度的指標。它的計算和體現需要會計這一“社會經濟的總計量師”來發揮其舉足輕重的作用。與此同時,綠色GDP使傳統意義上的會計受到巨大的挑戰,這時環境會計便應運而生。環境會計的核心是用會計來計量、反映和控制環境資源,目的在于改善整個社會的環境與資源問題。其基本問題是自然資源的耗費應如何補償,從而為整個國家的綠色GDP的核算提供數據資料。
三、我國環境會計發展的現狀
我國對環境會計的研究始于20世紀80年代,最早是作為社會責任會計的一部分提出來的,但當時其在會計學界并不被重視。直到九十年代,隨著我國政府對環境問題的日益重視以及社會公眾環境意識的進一步覺醒,環境會計研究也日益活躍起來。但相比于國外對環境會計的研究已向環境會計準則與制度等方面縱深發展,我國對環境會計研究基本上還處于探索階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與定型的實踐模式。
(一)環境會計理論與實務還很不完善。
我國現行用于指導企業會計和報告實務的法規主要是由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制定的,包括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準則、財務通則、行業會計制度、財務制度以及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執行的信息披露規則和準則。總體看來,這些法規、制度和相應的企業會計與報告實務對于環境問題基本上沒有涉及。而在實務中,多數企業在環境會計的確認、計量方面混亂,對公布環境資料持低姿態,公布的環境資料不全面且可比性差。
(二)研究內容還缺乏系統性。
建立環境會計是一個系統工程, 環境會計理論作為一個完整的體系,需要考慮各因素之間的關系及影響。從已經具有的成果看, 大多數論文只注重環境會計理論某一方面的研究, 而將環境會計理論作為一個系統和一個整體來研究而形成的成果較少。相當一部分學者在對環境會計進行研究時, 寫一兩文章后就再不探討, 不能對某一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或系統研究, 因而, 難有一定深度的力作問世。在研究方法上, 屬于規范性研究的文章較多, 實證性研究的文章較少。
(三)研究成果尚欠實踐指導性。
從目前有關環境會計的研究內容上看, 多數學者較為注重研究理論性較強的環境會計理論, 諸如環境會計的目標、對象、基本假設等, 而對轉借和借鑒其他學科的技術方法應當如何運用于環境會計實踐的操作性問題則缺乏具體的研究。此外, 有關環境會計制度規則方面的研究也顯得比較薄弱, 使得環境會計的實踐沒有規范可循,阻礙了環境會計的開展。
(四)缺乏整體意識,尤其是會計界對宏觀環境會計核算的研究還很少參與,不利于環境會計體系的建立。
目前會計界對環境會計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微觀層面,將環境會計局限于企業環境會計,而忽略了宏觀層面的環境會計;或者將宏觀環境會計看作是統計學家的事,對宏觀環境會計研究參與不足。這種研究現狀的缺陷有兩個方面:首先,對環境問題的認識不夠全面;其次,沒有認識到環境作為一項公共產品,對環境的有效控制需要一個宏觀與微觀銜接的核算體系,從而不利于在會計體系中實現宏觀環境核算與微觀環境核算的銜接。
(五)制度不完善,目前仍缺乏可操作性的會計準則。
盡管我國一些企業已經意識到了環境會計的重要性,也有披露環境信息的動機,但遺憾的是,環境會計研究還停留在學者們的書齋里,還未形成具備可操作性的會計準則,還不能滿足實務工作的要求。
四、目前我國企業環境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企業作為重要的社會生產主體,是環境會計核算的主體。但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我國相關企業在具體操作上仍存在較多問題。國內有學者對此進行了一些實證研究,得出一些結論。但不盡全面。本文通過大量資料研究,得出一些建設性結論。現總結如下:
(一)企業對環境問題比較敏感。我國環境立法的不健全,而且在實際生產中地方局部發展與全局環境保護在利益上有沖突,造成了相關法律執行不嚴格。制度的不清晰,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因此企業對環境問題普遍比較敏感。
(二)企業設立相關環境會計科目少,并且對環境負債的估值偏低。企業對已發生的環境支出和環境收入,會計反映明顯不足。以臨時性或突發性環保支出為例,其實際發生率約為75 %,但企業實際單獨立賬率僅為 18 %。企業對構成環境負債的或有事項存在僥幸,因此對環境負債的估值偏低,會大大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
(三)企業在環境會計核算披露上不夠規范,造成環境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這點與相關會計準則的不明確有關系。另外,有學者進行實證研究表明企業存在對規范環境信息報告的需求。
上述結論表明, 我國企業環境會計核算現狀不利于促進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但隨著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針對企業制定的環境保護法規的不斷健全和環境標準的日益細致,以及企業在環境保護和環境管理方面的支出(即環境支出) 的支出,促使企業會主動的實行有關規定。可以推斷,環境會計核算實務在不久的將來會有較大發展。
五、結束語
上世紀60年代以后,資源危機給人類帶來了空前的挑戰。世界各國紛紛考慮將自然資源核算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按照主體的不同,自然資源核算可分為宏觀政府核算與微觀企業核算。宏觀政府對自然資源的核算,即在可持續發展戰略下,通過“綠色GDP”統計核算國民經濟;微觀企業對自然資源的核算即環境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有關環境法律法規為依據,運用專門方法,對企業給社會資源環境造成的收益和損失進行確認、計量、揭示、分析,為決策者提供環境信息的活動。
在實行綠色GDP核算的實踐中,國內外都面臨著諸多尚未解決的技術難題。因此對于綠色GDP的研究,國內外都處于起步階段。而在我國,作為社會微觀主體的企業,對于環境會計的核算和披露也存在諸多問題。在可持續發展戰略下,無論在理論還是實務上,我們都應該充分借鑒國內外學者的研究結果以及國內外企業的實踐經驗,發展綠色GDP和環境會計,構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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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仵宇慶 文章來源:中國科學院近代物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