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我國現行會計按其適用的經濟組織類型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大類,而預算類會計又包括事業單位會計和政府會計兩類。現行準則體系也相應將企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政府組織會計準則分別制定。應該說,企業單位屬于營利組織,而事業單位和政府組織屬于非營利組織,他們經營的目的不同,因而在業務的發生和組織方面存在差異,就現行會計制度而言,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相比,有其顯著的特點如下:
1、適用范圍不全面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適用于所有企業單位(包括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則只在國有事業單位中起作用,那么非國有事業單位適用何會計準則。
2、固定資產價值得不到正確的反映
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同時反映固定資產價值,且固定資產的帳面數額與固定基金賬面數額一致。但是,當企業購入舊固定資產時,固定資產科目反映其原值,而固定基金科目反映其凈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時,固定資產科目反映其原值,而固定基金科目隨著已付款額增加而增加;這都使得固定資產賬面數額不等于固定基金數額,那么,固定基金科目的設置意義何在。
3、支出進行不必要的分類
事業單位,所有支出要求按使用方向分為工資、公務費、業務費等十幾項。在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事業單位的經費由國家全額撥款,這種做法是比較適合的;但是,現在的事業單位幾乎沒有哪個沒有經營性支出,并且占總支出比例逐漸在上升。經營性活動也是為了營利,那么,支出的發生以成本效益原則為判斷標準,再進行這種分類核算是既無必要,也是不科學的。
4、不編制現金流量表
企業單位核算基礎是權責發生制,事業單位核算基礎采用現金收付制,從這點看來,現金流量指標在事業單位發揮的作用是大于企業單位的,但是偏偏是企業單位編制現金流量表,而事業單位不編制該表。
二、改進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基本思路
改進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基本思路包括:積極配合我國預算和國庫制度等改革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修訂。滿足事業單位預算資金和財務管理的需要;在會計核算基礎上適當引入權責發生制,加強對事業單位資產和負債的核算,更好地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對成本核算做出規定,為績效預算和績效評價提供成本數據:改進事業單位財務報告體系。
1、制定統一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取消行業制度
我國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體系中,各項制度之間在存在大量重復的同時,又存在一些原則上的差異。根據我國會計標準改革的總體原則,借鑒企業會計改革的經驗,應當制定統一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取消行業制度。對于特殊性的行業,可以在不違背統一會計制度的前提下,制定相應的會計核算辦法。這樣既能從原則上規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和概念基礎,又能為事業單位提供具體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及其使用說明,有利于實務操作。
2、適當引入權責發生制
近年來,在事業單位會計中引入權責發生制的呼聲日益高漲。正如前文所分析的,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因以收付實現制為主要會計核算基礎而產生了一系列問題。因此,在事業單位會計中引入更多的權責發生制,已是大勢所趨。關鍵是需要進一步探討在何種程度上引入權責發生制,如何分步驟引入權責發生制。
3、補充國庫集中收付等財政改革需要的會計處理規范
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等財政改革為事業單位帶來了新的核算內容,比如國庫直接支付、國庫授權支付等。在改進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時,勿庸置疑,需要將這些內容補充進去,并視具體情況,作進一步的規范。
4、將基建會計納入事業單位會計大賬
事業單位基建會計與財務會計“兩張皮”,為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帶來了不少問題。因此,在改進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時,要將基建會計納入大賬,并必須將與基建相關的核算內容補充進去,同時設計相應的基建報表,以此滿足事業單位內部和主管部門的管理需要和信息需要。
三、改進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若干具體問題及初步設想
1、既滿足預算管理的需要,又全面反映事業單位財務狀況滿足預算管理最好的方式是預算會計與財政預算編制采用同樣的基礎,在我國即以收付實現制為主;而全面、真實地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活動情況又需要采用權責發生制。在一定程度上來講,這兩個目標是相互矛盾的,但是,事業單位會計又必須同時滿足這兩個目標,不可偏廢。這也是改進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時需要解決的一個基本問題。
2、逐步細化對預算過程的核算
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只體現了預算執行的實際支付階段。從加強預算管理的角度看,事業單位會計應當能更好地體現預算執行的全過程,而不僅僅是實際支付階段。此外,加強預算管理還要求事業單位真正做到專款專用,能夠將每一筆預算與每一筆實際支出對應起來。
3、更好地滿足國庫集中收付等財政改革的需要
國庫集中收付等改革對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在國庫直接支付的情況下何時確認財政補助收入,在國庫授權支付的情況下何時確認財政補助收入,這兩種支付方式下的確認時點是否應當一致,等等。
4、引入權責發生制
改進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時應當適當引入權責發生制,在現階段,在以下方面引進比較適當:(1)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2)修改對外投資的核算,引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權益法;計提股票、債券的應收股利和利息。(3)計提壞帳準備。(4)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交換交易收入和費用。(5)引入成本核算概念,作出相應的規范。(6)引入“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等會計科目。但是,鑒于實際情況,對于資產減值(除壞賬準備之外)、預計負債等還是暫不引入為好。
5、如何將基建會計納入事業單位大賬
將基建會計納入事業單位大賬,就要求在改進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時吸收《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相關核算內容。對此初步設想是,在事業單位會計中增設“在建工程”科目,并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設置相關的明細科目,歸集基建成本,對基建工程進行明細核算。同時,將《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相關報表予以改進和簡化,納入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作為資產負債表的附表。這樣既能滿足對基建工程進行具體會計核算的需要,又能滿足單位管理層和政府主管部門的信息需要。
在全球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事業單位必然要面臨成為多元投資主體的問題,事業單位需要披露與企業相類似的財務信息,這就對事業單位提供財務信息的廣度和質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不管在企業還是在事業單位,透明的財務信息披露是保護投資者利益必不可少的機制。這就需要改革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借鑒企業財務信息披露形式,設計事業單位的信息披露制度,為信息使用者提供準確、完整的財務信息。目前,我國大部分事業單位已經嘗試向企業化管理的方向轉變,企業和事業單位兩套會計準則各自獨立的局面已不再適應社會新形勢的需要,因此企業會計準則與事業單位及準則的合一是可行的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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