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校內部審計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高校內部審計績效評估指標單一,指標權重賦值簡單,考核的方法也不完善,難以客觀、科學的反映一個部門的真正的績效。其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評估考核指標考核面太窄
高校內部審計的價值定位主要是監督、鑒證、評價、服務和管理控制,現行評估考核指標多偏重于對監督、評價價值行為的考查和內部審計機構基礎建設、審計工作質量的評估,而對服務和管理控制職能的考核不足,不利于體現高校內部審計在促進高校改善管理、提高管理和經營效益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而服務職能的實現更能體現內部審計的價值,也是內部審計發展的方向。對于高校內部審計考核指標的權重賦值,主要是設計者根據工作經驗,主觀想象得出的權重,沒有通過科學的方法計算并予指標權重賦值。
(二)評估考核操作缺乏客觀性
評估考核指標體系的設立,主要是列舉與審計工作相關的項目,如審計工作組織和領導、審計機構及地位、審計隊伍建設、審計職責履行、審計覆蓋面等等。這些指標評估時,評估人難以客觀的把握尺度,有個人的隨意性,況且在評估的過程中,現有模式都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出評估檢查組,由檢查組聽取匯報并檢查被評估方整理的材料后評估打分得出結果,沒
有進行科學的計算處理。
二、高校內部審計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的構建
從高校內部審計的現實狀況及戰略發展看,內部審計的目標包括審計機構建設、審計制度建設、人力資源建設、審計業務程序(即審計步驟)、審計業務規范化情況、審計作業合法合規的情況、審計作業的完整性情況、審計工作量、采納審計意見及建議數、取得的直接經濟效益、審計創新(含理論研究)等組成的多元績效評估系統。在構建評估指標體系時,將上述目標分解的內容整合成審計基礎建設、審計作業質量、審計成果三個一級指標,在一級指標下,分別設立若干二級指標,甚至再細化為三級指標,并且在各具體指標中設置評分細則,或者是評分的具體明細項目,同時改變各個指標全部是量化指標的局面,構建一個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高校內部審計績效評估指標體系,以利于結合實際情況科學的進行內部審計績效評估。
(一)審計基礎建設指標體系的構成
評估內部審計的基礎建設情況是內部審計績效評估的重要內容。內部審計基礎建設的好與差是影響內部審計績效水平的重要因素。在對高校內部審計進行績效評估時,應該從高校內部審計制約績效水平的因素出發,把內部制約因素和外部反映狀態、動態運行和靜態結構有機結合,把顯性的管理狀況和隱形的發展潛力結合。鑒于此,審計基礎建設指標主要包括機構建設、制度建設、人力資源建設共計三級指標,其中機構建設又包括審計組織和領導、審計機構及地位、審計經費保證情況、審計職責履行情況等四個因素;制度建設包括審計制度制定情況、制度執行清況、審計管理效率情況等因素,而審計人力資源建設則包括審計后續教育、人力資源結構情況、持證上崗情況、勤政廉政狀況等四個影響因素。
(二)審計作業質量指標體系的構成
審計作業質量是體現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重要內容,也是審計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同外部審計相比,由于所處地位不同、職責功能差異,審計作業全過程所涵蓋的內容也不盡相同。其差異性突出地表現在內部審計作業全過程在前后階段都會比外部審計有獨特的延長線。高校內部審計作業全過程應該包括審計項目立項、審計項目審前調查、下達審計通知書、編制審計方案、收集審計證據、編寫審計日記、編寫審計工作底稿、編寫和審核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意見與審計決定、審計結果執行、審計檔案的整理、歸檔等主要環節,其中審計項目立項和審計結果執行是內部審計特有的兩個重要環節。在審計績效評估指標的構建中,既要考慮內部審計作業的環節,也就是審計作業的步驟(即程序性),也要充分考慮內部審計作業遵守《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情況,從而在審計作業質量指標下設立審計業務執行作業程序(即審計步驟數)、執行內部審計準則規范的情況、審計作業合法合規情況以及審計作業完整性共四個二級評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