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困難是普遍性的問題,我國的經濟發展要求對中小企業金融給予足夠的重視,研究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對于促進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發展中小企業金融必須重視中小企業融資的特殊性,發揮好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迅速崛起,在推動經濟增長,創造就業機會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但同時經營資金不足、融資渠道不暢等諸多問題也一直困擾著我國民營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的資金瓶頸越來越明顯。在中小企業的資本來源中,內部自籌占了很大比例,而來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間接融資和證券市場的直接融資所占份額相對很小。統計表明,我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比重還不足貸款總數的1%,這和中小企業對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是極不相稱的。
(一)外部原因?
1.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門檻過高
國有商業銀行尚未實現真正的商業化運營,政策性貸款的比重仍然較大,由于民營經濟長期處于“補充”地位和國有銀行的“恐私”心理,國有金融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所有制歧視,信貸條件對于民營中小企業來說也較為苛刻。
2.證券市場融資困難?
與銀行信貸相比,證券市場對中小企業的開放度更低,即便是十分成功的中小企業,要想利用上市或發行債券、商業票據等融資手段也極為困難。?
3.缺乏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
在現實經濟中,大銀行等大金融機構獲取其經營和信用狀況的成本很高,中小企業往往難以得到大銀行的資金支持。而中小銀行因為資金規模小,無力經營大的貸款項目,而且往往和中小企業在地理上更接近,更容易獲得企業信息,信息成本較低,因而更愿意為中小企業服務。
4.政府職能不到位?
雖然中小企業已逐漸成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解決地方就業問題的支柱力量,但政府對它們的支持和服務卻相對不足,例如我國尚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政府機構,無法為非公有制企業提供專門的融資擔保、信息、行政審批、私產保護、勞動保障等多方面的服務與支持。
(二)內部原因
1.中小企業規模小,抵貸資產不足,經營風險大?我國中小型企業規模結構上,普遍存在著資金實力弱,管理水平不高,產品技術含量低下,市場開發能力不強,產業升級進展緩慢等缺陷,存在著很大的經營風險。加之其所能提供的抵押品的數量及質量難以與申請的貸款額度相匹配,因此,銀行出于風險補償能力的考慮,不愿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2.家族式經營,管理不科學?
我國中小企業家族化現象較普遍,大多數中小企業是家族式、小作坊式管理,不具備現代企業制度所要求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少中小中小企業雖然組織形式采取的是股份制的有限責任公司,但實際上仍屬于家族控制,往往形成老板說了算的“一言堂”式的決策機制,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和制約機制,由此導致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不健全,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透明度較差,致使銀行無法甄別企業經營績效及發展前景等真實信息。?
3.信用保障缺失?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不斷發展、法制建設不斷完善和金融機構內部改革的深化,中小企業的誠信問題有所改善,但仍有不少中小企業信用意識淡薄。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瓶頸問題的對策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需要政府、金融部門和社會的廣泛關注。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又要從我國自身發展的特點出發,深入分析,對癥下藥。
(一)拓展間接融資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支持體系
當前我國金融系統要進行制度創新,為中小企業融資做出合理安排。我們看到,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由于資金較少,無力經營大的項目,且在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成本和信息收集成本方面又具有大型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優勢,所以更愿意把中小企業作為主要服務對象。為此,可以在國有商業銀行適當撒并、減少基層分支機構的同時,發展多種形式、多種成分的地方性、行業性和混合型的中小金融機構,特別是要建立一批直接服務于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
(二)積極進行直接融資方式創新,完善資本市場體系
為了加快發展中小企業,必須迅速建立中小資本市場:
1.盡快建立符合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創業板市場,努力營造上市環境,選擇有條件、新成長的中小型高科技企業,進入創業板證券市場進行融資。
2.發展地方性鋤權交易市場。采取改制、兼并、聯合等多種形式,吸收民間資本、私人資本和外資進行參股,逐漸壯大中小企業經濟規模。
3.發展中小債券市場,豐富資本市場的交易品種。地方政府適當放寬對本地區中小企業審評額度的限制,使一些優秀的中小企業能夠通過發行公司債券進行融資,可以以政府的信譽在指定的交易所進行承銷。
4.鼓勵中小企業海外上市。
(三)加強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
一方面,政府可以考慮制定并實施中小企業特殊財稅優惠政策,用于支持新建企業和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制造。比如:對于新辦中小企業,可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而對于可能成長為大企業的中小企業或新辦的高科技中小企業稅收減免年限可適當長些;對下崗職工和社會失業人員自主創辦小企業,國家應適當減免征收某些稅種,并提供一定的小額優惠貸款;對采用特定新產品和新技術領域的企業實行一定期限的減免稅政策。另一方面,政府應該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建設,使中小企業管理走上法制化軌道。法律法規中應含有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的設立、中小企業融資措施等規定,使得中小企業金融機構以及中小企業的融資等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規定。
(四)努力提高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增強其內在融資能力
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可以為企業吸引高水平的管理人才,提高中小企業管理層人員的素質。只有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中小企業的產權交易、資產重組等需要新增資金的渠道才能暢通,才能在資本市場進行融資活動,才能穩健經營,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提高經營效益。
(五)增加財務透明度
為增加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了解,提高企業的信譽等級,中小企業要提高其財務透明性。為此,企業必須積極建立與金融機構的信息互換機制,如企業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之間的信息互換,充分客觀地公布企業內部的財務信息,以便銀行進行科學、準確的資信調查,提高其資信等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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