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停止計提應付福利費后職工福利核算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及修改后《企業財務通則》規定,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后不再計提應付福利費。但不允許企業計提應付福利費并不是禁止企業發放福利,只是要求企業發放的福利費不再通過應付福利費核算,而是直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同時,發放職工福利標準不再是14%,而是根據企業效益或成本承受能力實施福利計劃。
[例1]2008年1月,甲公司當月發放應付工資100萬元。其中生產工人工資60萬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10萬元,公司行政管理部門人員30萬元。根據上年企業實際發放的職工福利情況,公司預計2008年應承擔的職工福利義務金額為職工工資總額的2%,福利受益對象為上述所有人員。
借:生產成本 612000
制造費用 102000
管理費用 306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000
——職工福利 20000
二、非貨幣性職工薪酬處理
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職工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按該產品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量應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金額,并確認為主營業務收入,其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但由于非貨幣性福利也是職工薪酬的一部分,作為職工個人所得應按規定計算職工個人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從當月發放的工資中扣除。
[例2]甲公司為一家電制造企業,共有職工200名,2008年1月除了發放工資外,還為每名職工作為春節福利發放液晶彩電l臺,每臺彩電成本2000元,不含稅價格為3000元,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假定200名職工中:車間工人100名;車間管理人員10名;行政管理人員90名。根據有關規定,企業根據職工工資收入情況計算,因發放彩電應交納個人所得稅63400元。
(1)發放職工福利
借:生產成本 351000
制造費用 35100
管理費用 315900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702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70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6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2000
(2)實際發放彩電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400000
貸:庫存商品400000
(3)代扣職工個人應交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63400
貸:應交稅費——直交個人所得稅 63400
三、長期合同發放的職工薪酬處理
企業以低于取得資產或服務成本的價格向職工提供資產或服務時,應將低于成本的差額在長期合同期內分別處理:規定了職工在取得該資產或服務后最低工作年限的,企業應將該項差額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并在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服務年限內平均攤銷,根據受益對象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未規定職工在取得該資產或服務后最低工作年限的,企業應將該項差額作為企業對職工以前提供服務成本的一種補償,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例3]甲公司為一家電制造企業,共有職1200名,2008年1月公司為職工購買200套全新公寓以優惠價格賣給職工。假定其中車間工人100名,車間管理人員10名,行政管理人員90名。公司為車間工人購買住房平均每套50萬元,按40萬元賣給職工;為車間管理人員購買住房平均每套100萬元,按80萬元賣給職工;為行政管理人員購買住房平均每套150萬元,按130萬元賣給職工。售房協議規定職工自取得住房后必須在公司服務10年。
(1)公司出售住房時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4000+800+11700)萬元]165000000
長期待攤費用[(1000+200+1800)萬元]30000000
貸:固定資產[(5000+1000+13500)萬元]195000000
(2)出售房屋的10年間,分10年攤銷
借:生產成本 1000000
制造費用 200000
管理費用 180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3000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 3000000
貸:長期待攤費用 3000000
四、辭退福利交納個人所得稅核算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為保障職工權益,企業與其職工提前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給予的經濟補償屬于企業法定義務。該辭退福利按《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對實行離崗(內部)退養的個人在其辦理離崗(內部)退養等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不屬于離退休工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在辦理離崗(內部)退養等手續后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應按辦理離崗(內部)退養等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并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以余額為基數確定適用稅率,或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減除費用扣除標準,按適用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并由原任職單位負責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