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大、中型工業企業而言,將一部分技術要求不高和科技含量較低的生產或加工工序外包給別的企業,而自己則集中生產能力于那些精加工和科技含量高的生產或加工工序,即能確保產品的質量水平,又能夠提高企業產品生產的經濟附加值,可謂是明智之舉。然而,若不能對委托加工物資進行有效的管理與控制,一些不利情形也將隨之出現,嚴重時甚至會影響到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的安全。 某公司就屬于一家大中型工業生產企業,在其產品生產工序中,需要將毛坯進行粗加工,然后對粗加工后的半成品再進行精加工。由于粗加工工序的技術含量不高、經濟附加值相對較低,公司就采取將粗加工工序外包的方式、委托給其他的一些小型企業加工生產。但由于對委托加工物資的管理與控制不到位,致使大量的委托加工物資長期被受托方占用,且呈與日俱增的態勢。直至該公司面臨重組,在進行財產清查與評估時,這一問題才進入管理者們的視野,引起管理層的高度重視。那么,委托加工物資被受托方長期、過量地占用,對受托方而言,到底有哪些不利影響呢?又是什么原因導致委托方的物資被受托方占用呢?以下試做簡要分析,但所用數據均為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一、委托加工物資管理與控制不善的危害 首先,委托加工物資被受托方長期、過量占用,降低了委托方的存貨周轉速度,導致其短期償債能力減弱,營運能力下降,資產的盈利水平降低。同時,對流動資金的長期、過量占用又必然會導致委托方產生新的籌資需求或導致流動資金缺口加大,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假設粗加工工序從委托方發出毛坯到收回粗加工半成品只需要4天的時間,而委托方全年共需要180萬件該半成品,該毛坯的出廠成本為100元/件,加工費為20元/件,增值稅稅率為17%,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6%。那么,該工序的存貨周轉率為360/4=90次,委托加物資的平均占用量=180萬件/90次=2萬件。而實際上,該委托加工物資在受托加工方的平均占用量為16萬件。因而超額占用資金(16萬件-2萬件)×100元/件=1400萬元。這意味著由于管理與控制不力,委托方必須額外支付流動資金1400萬元。 其次,委托加工物資被受托方長期、過量占用,將使得委托方資金成本大幅上升,影響委托方的盈利水平和增加償債負擔。由于管理與控制不力,委托方必須額外支付流動資金1400萬元,這相應地就產生了額外的利息支付=1400萬元×6%=84萬元,是一筆不可小覷的數字。 再次,委托加工物資被受托方長期、過量占用,加重了委托方的稅負。根據我國相關稅法規定,委托加工行為視同銷售,委托方將貨物轉移至受托方,應按規定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考慮到所耗毛坯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也同比例增加,因而不會導致委托方增值稅稅負的直接負擔。但由于委托方在發出委托加工物資時,并不能立即從受托方收到相應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該部分銷項稅額要等到委托方從受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從應支付的加工費及按加工費計算的應付增值稅進項稅額中抵扣。因此,考慮到增值稅的影響,委托加工物資被受托方長期、過量占用的資金至少還可以再加上(1400萬×17%)=238萬元,額外支付的利息相應增加238萬元×6%=14.28萬元。 最后,委托加工物資被受托方長期、過量占用,提高了存貨的風險。一方面,委托加工物資大量被受托方占用,使得委托方將要承擔的市場風險加大(我國該類工業品市場價格呈明顯的下降趨勢),即購進毛坯價格偏高(進貨提前)、半成品的銷售價格偏低(銷售延遲),從而導致委托方面臨不利的經營風險。另一方面,受托方企業均為小型加企業,甚至有較多是鄉鎮企業或個體私營小企業,這些企業面臨的市場風險更大。一旦這些企業倒閉、破產、停業,再加上這些小企業的資信相對較低,將會給委托方帶來巨大損失,這種巨大的潛在風險又如何能視而不見呢! 二、委托加工物資管理與控制不善的原因分析 也許有人會問,既然如此,為何委托方會有大量的委托加工物資被受托方占用呢?用一句話回答,就是委托方對委托加工物資的管理與控制不利造成的。但仔細分析,有其更深層次的根源所在。(一)內部控制失效 存貨管理的關鍵在于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執行。而該委托方企業雖然也有關于委托加工物資的管理與控制制度,但卻并不合理,以至于委托加工物資被受托方長期、過量地占用。從委托方設計的制度內容來看,將毛坯發往受托方加工是有一個最高占用限額的,但該限額卻為合理占用水平的幾倍。加上倉庫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及行政領導對毛坯的發放未能認真履行審核監督職能,導致對受托方的提貨要求是有求必應,一概放行,其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二)結算制度不科學 從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委托加工交易的結算上看,交易雙方實際上是約定以售后回購的形式進行結算的。即委托方發出毛坯時,以成本價銷售給受托方,待受托方加工完畢后,再以一個更高的價格購回。但問題在于委托方發出毛坯時,應收的銷售款并不能同時收到,而是要等到購回粗加工完畢的半成品時,從回購貨款中抵扣。這樣,被受托方大量占用的毛坯并不占用受托方的資金。相反,他們還可以獲得高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何樂而不為呢!(三)相關管理人員的道德背叛 該類委托加工業務是典型的賣方市場,而從結算方式的設計上看,卻明顯有利于受托方;從委托方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上看,也明顯超越了合理的發出限額。即使財務部門曾經提出過修改發貨限額,使之降至合理的占用水平,卻招至存貨管理人員的極力反對,聲稱要維護受托方在經濟批量方面的考慮。而行政管理者對委托加工物資被受托方長期、過量占用的實際情況似乎并不是太關心,一直沒有采取積極的行動。因此,我們不得不懷疑相關人員可能有道德背叛傾向。 三、加強委托加工物資管理與控制的建議 綜合前文所述,對于委托方企業而言,首先,必須健全和完善其委托加工物資的內部控制制度,通過實地觀察、咨詢、與受托方進行交流等方式,確定合理的發貨限額、發貨批次等問題;其次,調整交易的結算方式,加速貨款回收,力爭錢貨兩清;再次,管理者必須提高自身的財務管理意識,加強部門間的合作與監督,以企業整體利益為中心,進行科學管理;最后,還應加強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努力塑造積極的企業文化,增強員工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另外,通過制度建設,在強化員工崗位職責的同時,建立起相應的獎勵與激勵措施,使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的整體利益一致,才能使各項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