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自2007年1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來,在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下,上市公司對信息披露的體制和結構有了進一步的改進,信息披露質量有了進一步的提高。但是,信息披露質量的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筆者認為:其原因主要是會計基礎工作不牢,脆弱的會計基礎工作無法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數據,也難以將其加工成高質量的會計信息。因此,完善和規范會計準則制度、夯實會計基礎工作是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的根本所在。
【關鍵詞】 強化監管;夯實基礎;提高信息質量
一、研究背景的簡要回顧
1988年,深圳特區嘗試對一些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制,由此產生了經人民銀行批準公開發行上市的中國第一支股票,這就是后來讓無數股民愛恨交織的深發展(深圳發展銀行,股票交易代碼為000001)。第一只股票的誕生后,經歷過二十年的風風雨雨和跌宕起伏,中國的資本市場已經擁有既包括深發展、萬科這樣的“老龍頭”股,也包括工商銀行、中國石油和中國石化等國企大盤藍籌股在內的1 600多支股票。近年來,通過深化公司治理、提高規范運作水平、增強信息披露主動意識、增加管理層與獨立董事的溝通以及發揮審計委員會的監督作用,中國上市公司的整體信息披露質量正在不斷提高。
但同時也必須注意到,上市公司虛構會計信息的案例開始見于報端。深圳“原野”、北京“中誠”、海南“瓊民源”、成都“紅光實業”、四川“東方鍋爐”和河南“鄭百文”等一系列震驚中外的會計欺詐和審計失責事件以及接連發生的“銀廣廈”、“麥科特”、“ST黎明”等一系列上市公司造假丑聞等等,都使資本市場的成長和投資者的信心經受了嚴峻考驗。
由此可見,為了保證中國證券市場的繁榮發展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穩定,加強上市公司會計監管、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已經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多年來,各級監管部門在提高監管水平方面一直做著積極的探索和嘗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7年,我國新會計準則的頒布實施加強了對會計行為嚴謹性和真實性的規定,為更有效地達到這個目標提供了法規層面上的有力支持。
二、我國上市公司監管的現狀
我國目前形成的是以政府監管為重點、內部監管為基礎和社會監管為重要組成部分的“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管模式。由于實際運行中法制和體制等客觀因素的制約,內部監管和社會監管并未能發揮積極作用,所以我國現行會計監管仍是政府監管為主的集中監管模式,該監管模式如圖1所示。
這種監管模式有四大特點:1.在組織上,由全國人大或國務院牽頭,形成監管合力。2.在監管標準上,設立全國性的法律鑒定委員會,提高監管的權威性。3.在制度安排上,明確政府在會計監管方面的行政權力。4.在監管方式上,采用例外管理原則,即不完全依賴市場力量。
而且,我國在借鑒美國和香港等國家與地區的經驗基礎上,已經初步形成了上市公司會計監管框架結構,主要包括監管目標、監管主客體、監管內容、監管手段、監管模式、監管原則等內容,如表1所示。
三、我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管存在的問題
2004年5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時代出版”(股票代碼600551,原“科大創新”,2008 年11月5日經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上海證券交易所核準,由原“科大創新”更名為“時代出版”)及公司部分董事進行了公開譴責。從公開披露的信息獲悉,實質上在上市前的2001年和上市的2002年,時代出版公司一直采用虛增利潤的方式欺騙監管層和投資者,而上市后公司在業績上繼續造假的同時,部分高管人員涉嫌挪用公司資金高達5 000萬元,造成公司巨額虧損。
這個案例暴露的僅僅是國內近年來會計監管不力、信息披露失真問題的一個縮影。以從1994年至2005年間證監會披露的信息可知,共有454次違規事項(其中部分公司被多次處罰)。
從1999年開始,由于國內上市公司規模的擴大與證券市場規范化的進一步發展,上市公司監管得到加強,被查處的上市公司違規案明顯增加。從表2、表3、圖2可以看出:1999年共有19家違規上市公司被查處,占當年上市公司總數的2.0%;至2005年被查處的違規上市公司達到80家,占當年上市公司總數的5.8%。5年內被處罰的上市公司數和占當年上市公司總數的比例分別遞增33.31%與23.73%。這種情況一方面反映出中國證券市場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力度在逐漸加強,同時也反映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有日益加重的趨勢。
究其原因,本文認為主要有以下兩個:
(一)法律監督體系不健全,政府監管不力
就目前國內會計監管的條件而言,內部監管和社會監管的執行力較弱,政府監管必須承擔起會計監管的主力角色,以法律規章為武器,以強勢手段打擊虛構會計信息的行為。可是,當前我國法律體系并不健全,監管部門權責不清、力量不強、程序不明、執法力度不大、處罰落實不到位,外部約束缺失,嚴重影響了會計監管的效果。
時代出版公司上市募集的資金損失過半,對公司的利潤產生了嚴重影響,嚴重侵害了投資者利益。而證監會僅僅對15位現任董事給予公開譴責的處罰,懲罰力度過于輕微,很難起到對違規企業的警示作用。
可以認為:目前我國政府監管機制不成熟,會計法律法規不健全,違規成本過低,導致了我國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不規范行為愈演愈烈。
(二)內部監管形同虛設
時代出版公司原總裁、董事陸曉明和財務總監張建生私自將異地存款違規對外擔保以及委托理財,難以收回的資金共計5 000萬元,公司對這兩項難以收回的資金全部計提壞賬,直接導致時代出版2003年出現虧損,而在此過程中,公司董事會、內部審計部門卻無動于衷,沒有發揮內部監管的作用。實際上,時代出版公司的財務管理非常混亂。早在2003年8月18日,公司就曾收到證監會合肥特派辦出具的《限期整改通知書》,指出公司募集的資金存在多頭開戶、管理分散、不利控制的問題,特別是異地開戶存放風險較大,但公司并沒有對此進行整改,公司董事也沒有盡責提出異議。可見,公司內部會計監管不力,后果是非常嚴重的。
上市公司內部會計監管主要是由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及內部審計部門實施的。但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會計監管相當薄弱,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及內部審計部門沒有擔負起監管的角色。
以監事會為例,筆者考察了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部分公司有關監事會的情況,并隨機抽取其中50家上市公司作為樣本來分析造成上市公司監事會監管不力的原因。根據相關資料整理得出表4、表5、表6如下:
通過對上述上市公司監事會情況的分析,可以歸納出造成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監管不力的一些具體原因:
1.監事會規模偏小且處于弱勢地位。樣本反映出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規模主要集中在三人制和五人制,平均不到4人。
2.對監事會激勵不足。監事作為出資者的代表,出資者的利益是監事的激勵要素。但是我國監事會經費與監事報酬很多都是由董事會甚至是管理層決定的,這種決定權的不合理設置反而使監事會的地位處于董事會之下。從樣本數據也可以看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監事領取的薪酬也偏低,缺乏有效的激勵。
3.監事會成員知識結構不合理且專業性差。樣本數據反映出監事會成員知識水平主要為本科和大專學歷,學歷偏低,高層次學歷人員不多,而且知識結構也不合理。
四、上市公司會計監管與會計準則的關系
縱觀世界各國,會計準則與上市公司、證券市場有著密切的關系。就美國會計準則的發展歷史來看,正是證券市場暴露出的問題推動了會計準則的發展和完善,使會計理論的研究由傳統會計理論逐步轉向實證會計理論;反過來,會計準則的發展和完善又為規范證券市場的運作、有效化解投資者的風險提供了保障,從而有力地促進了證券市場的繁榮和發展。
具有現代企業制度特征的上市公司,由于公司投資主體的多元化,眾多投資者不可能直接去了解企業的經濟狀況,只能借助于公開披露的會計信息進行決策,因此,資源的優化配置對會計規范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上市公司規模大,業務復雜,新的經濟業務層出不窮,對會計準則的制定提出了嚴重的挑戰。不容置疑,研究上市公司會計監管問題的主要問題就是完善會計準則,完善和規范的會計準則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上市公司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行為。
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有了規范的會計準則,強化執法力度,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完善和規范的會計準則,必將制約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加大造假者的成本。
五、夯實會計監管工作基礎,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從2007年度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披露反映的問題看,上市公司總體上能夠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和披露年度報告,但也仍然存在會計政策理解不到位、會計估計判斷不適當、相關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準則執行方面的問題。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會計準則配套制度,夯實會計監管工作基礎,才能提高信息披露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