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公允價值;表內列報;認股權證
摘 要:針對目前股權分置改革過程所產生的認股權會計處理問題進行初步探討,我國新會計準則在要求上市公司對其衍生金融交易表內列報的同時卻缺乏對認股權證工具會計規范的明確規定本文主要基于新規范的核心要義,借鑒國際會計準則中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
一、引言
按照財政部分別于2005及2006年頒布的《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暫行規定(試行)》及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我國的上市銀行、擬上市銀行以及上市公司需要分別于2006年1月1日以及2007年1月1日起將衍生金融交易全面納入表內列報。這兩項規定中關于衍生金融工具表內列報的相關規定構成了目前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規范的基礎。與此同時,開始于2005年5月的我國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產生了大量作為獲得流動性對價的認股權證,然而我國新的衍生交易會計規范卻缺乏對于認股權證工具會計處理規范的明確規定。鑒于此,本文擬在分析新會計準則的核心要義以及其中關于可轉債及經理股票期權工具等期權類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規定的基礎上,深入探討我國股權分置改革所產生的認股權證工具的會計處理規范,進而歸結出新會計準則下我國期權類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規范的若干操作細則。
二、新會計準則下我國衍生工具會計規范的核心要義
長期以來,我國缺乏關于衍生金融工具確認、計量與報告的系統規范。直到2005年,我國才開始頒布一系列新的會計準則,對套期會計及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進行規范。表1簡要地歸納了新規范關于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的主要規定。
表1從總體上反映出新規范的核心要義,即參照國際會計準則。將衍生金融產品在表內進行確認,并在當期損益中確認其公允價值的變化。具體來看,在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方面。新規范對于套期會計的規定較為具體和明確,但就期權類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而言,除可轉換證券外。其他期權類工具的會計處理規范則相對模糊和不夠明確,而對于認股權證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更是幾乎空白,對其開展進一步的探討顯得尤為必要。
就我國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和披露現狀而言,從2005年以前以及新規范實施前期的情況來看??傮w上較為混亂,缺乏統一的規范,金融期權類衍生工具的狀況更是如此。因此,雖然我國新的有關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法規及新《企業會計準則》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的定義、公允價值的確定、主要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和計量等問題都作出了規定和闡述。但是,對于主要的期權類衍生金融工具,尤其是認股權證類衍生工具的會計處理規范及其實施細則仍需作進一步的深入探討。
三、股權分置改革產生的認股權證會計處理初探
(一)新會計準則下可轉換債券及經理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規范及啟示
依照我國新的衍生交易會計規范的核心要義(參見表1),新會計準則提出了與以往不同的可轉換債券以及高管股票期權的會計處理方案,即:可轉換債券在初始確認時就將債務部分與權益部分分拆,股票期權在授予日即對以公允價值法確定的補償費用加以確認。這兩類期權類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新規則共同體現了新規范的核心要義,即主要參照國際會計準則,將衍生金融產品在表內進行確認,而且在當期損益中確認其公允價值的變化。這對于探討我國股權分置改革所產生的認股權證類衍生工具的會計處理規范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會計論文網 www.china-k.net
(二)股權分置改革產生的認股權證會計處理初探
開始于2005年5月的我國股權分置改革使得認股權證作為一種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的方式又重新出現在我國證券市場中,認股權證是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標的證券的有價證券。從本質上來說,它實際上是一種看漲期權,賦予持有人以約定價格購買某種證券的權利。
總體而言,我國的認股權證是為了適應股權分置改革的特定需要而產生的。作為非流通股股東為了獲取流通權而支付對價的一種方式,它與國際上通行的以通過增發、回購等方式形成的留存股票為標的的權證具有明顯的差異。國際上是由公司全體股東共同承擔的,而我國目前是由某類股東或某一特定股東來承擔的,因此,在會計處理上與國際規范的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區別。
在我國股權分置過程中發行認股權證有贈送和發售兩種方式,在這兩種方式下對認股權證的會計處理略有不同。
1.認購權證持有人通過贈予方式獲得權證。
具體的會計處理如表2所示:
以上會計處理中需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在贈送認股權證時,對贈送人而言并不影響其凈資產的賬面價值,也不產生現實的損益。只不過應劃出相應的股份作為對持有人行權時的股權保證,所以無需做會計處理。但要在備查登記簿中記錄;而對于受贈人而言。的確獲得了一項權利。因此應確認為一項資產。至于認股權證公允價值的確定,可以參考市場上同類權證的價值。也可以通過計量模型進行估值。
(2)在行權時,贈予方貸方所記錄的是“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而獲贈方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或“交易性資產”時,應以股票的市價記錄。因為此時股票已經轉為流通股。同時,對這部分投資要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如果是戰略性投資。則應歸入可供出售資產當中,股票市價變動所形成的損益在資本公積中遞延;如果是短期投資,則歸入交易性資產,損益直接在當期確認。
(3)若獲贈人放棄行權,則贈予人直接獲得流通權。在備查登記簿中注銷認股權證的相關記錄,且自此以后對于“長期股權投資”要以公允價值記錄,其公允價值的變動通過“資本公積”反映。
2.通過出售方式發行認股權證。
與贈送權證不同,發售時,發行方要將認股權證確認為一項負債,在持有人行權時,再將“認股權證”與收到的行權款一起抵減“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
具體會計處理可如表3所示進行:
四、結論與啟示
本文基于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新規范的核心要義,對我國股權分置改革過程所產生的認股權證的會計處理分別不同情形進行了具體探討。這一探討對于總結我國新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規范關于期權類衍生工具一般性會計處理規則具有重要的啟示性。歸總起來,新規范對于金融期權類衍生工具的表內列報要求強調套期和非套期性衍生工具的不同會計處理規則,并需要根據其應用目的(套期保值或杠桿投機目的)的不同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一是對于現金流量套期,同樣應對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分別加以確認,但只將內在價值變動造成的利得或損失通過。
二是對于公允價值套期,初始確認時應分別確認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權利金市價的變動。包括內在價值的變動和時間價值的變動形成的損益應計入當期凈損益;被保值項目由于特定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調整被保值項目的賬面金額,并立即確認為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