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準則是新準則體系中最具特色的準則之一。該準則不僅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性趨同,還考慮到我國的特殊國情,在諸如資產減值不得轉回等方面體現出了中國特色。鑒于資產減值準則中的諸多創新,其實施后必然對上市公司以及證券監管機構造成較大影響。
一、新資產減值準則的創新點
(一)資產減值跡象的描述更能反映資產的經濟實質
(二)應用公允價值對資產可收回金額計量
資產減值額的確定中,關鍵問題是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在如何計量可收回金額方面,新資產減值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的理念,并在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率等方面作出了更具操作性的規定。
(三)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此規定既是資產減值準則與2002年《企業會計制度》中相關規定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的最大區別,也是資產減值準則的最大創新點。
(四)規定了資產組、總部資產以及資產組組合減值的計提
(五)單獨規定了商譽減值的處理
資產減值準則對商譽的減值進行了單獨的規定,不僅明確合并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每年年末終了進行減值測試,還指出商譽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提高商譽減值處理方式的可操作性。
(六)詳細地規定了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的與資產減值有關的信息
二、新資產減值準則預計產生的影響
我們必須看到,在該準則產生積極影響的同時,不可避免地可能產生以下影響:
(一)實施前的準備沖回
從以往八項準備的計提實踐來看,上市公司通常傾向于利用資產減值準備進行盈余操縱,如以轉回的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來避免虧損,或進行大清洗(即通過多計當期費用,為未來確認較多收益留有更多的空間),為下一年盈利做準備,或以資產減值進行利潤平滑等。
(二)長期影響
除了實施初期遇到的以上問題外,資產減值準則在頒布后還會遇到以下的問題:
1.資產減值的計提仍易受人為操縱。
2.資產組的確認。
三、實施中應注意的問題
我們認為,為了保證準則的正確實施,應從監管機構和執行主體兩個角度注意以下問題:
(一)監管機構應注意的問題
1.建立資產信息庫。
2.以扣除非經常盈余的凈利潤為指標對上市公司進行考核。
(二)企業應注意的問題
1.提高會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
2.充分利用專業中介機構的資源。
(詳文見《商業會計》2007年4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