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一種新企業制度的建立,必然要求確立與其相適應的會計思想和方法體系;另一方面,會計理論自身的發展也會促進新型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國目前的會計改革與企業改革正是為完善這一協調而作的重大舉措。
所謂現代企業制度,是指市場經濟體制下適應社會化大要求,以規范和完善的企業法人制度為主體,以有限責任為核心,以科學的治理結構為組織形式的新型企業制度。而會計監督是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是我國經濟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加強會計監督已成為現代企業制度中一項重要內容。
一、會計監督與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一)會計監督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
現代企業制度是以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特征的。在現代企業制度下,由于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使得與企業經營活動及其結果息息相關的企業所有者、債權人、管理者以及政府等方面的利益存在一定矛盾與沖突。為了使經濟活動能夠正常、有序地進行,這些不同的利益集團只能依靠法律、法規和制度約束下的會計信息來協調關系,依靠規范的會計基礎工作來表述經濟活動,根據會計提供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來評價企業的經營管理。
(二)會計監督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所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現代企業,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還是國有獨資公司,都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要求進行經濟活動,規范經營行為,并且依法設置會計監督。由于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是相互聯系、相輔相成的,所以沒有有效的會計監督和控制,會計核算的質量就難以保證,會計監督如果脫離了會計核算的過程,也難以取得好的效果。會計監督寓于會計核算之中,只有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實行有效、及時、連續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會計核算才能發揮其作用。
(三)會計監督是維護所有者權益的需要
政企分開是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基本特征,其前提是政府的雙重職能分離,即政府的社會經濟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所有者管理職能分離。政府的社會經濟管理職能主要是通過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所有企業實施宏觀調控和間接管理,以實現社會公平競爭和經濟的穩定增長。而政府的國有資產所有者管理職能則是通過理順產權關系,行使所有者的終極所有權權力。企業則按照企業法人財產權的權責,認真組織經營,正確進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達到對所有者的資本保全、保值、增值的要求。
(四)會計監督是規范經濟行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
目前,部分企業存在著經濟效益差、管理水平低、社會負擔和債務負擔沉重,以及生產經營規模偏小、產品檔次低下、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的狀況。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之一就是企業整體素質不高,企業管理特別是財務管理不善,財經紀律松弛,會計監督松懈。這些現象嚴重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阻礙了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為此,國家三令五申要求整頓經濟秩序,整頓會計工作秩序,出臺了《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財務監督若干問題規定》等來規范經濟行為,加強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
(五)會計監督是現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現代企業制度的構成來看,會計監督應該是企業內部控制機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是幫助企業實行最優化的經營管理,合理、有效地組織各項經濟活動和運用各項資金,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從而保證企業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在國家法律、法規、制度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簡而言之,就是幫助企業經營者合法、有效地完成受托責任。因此,會計監督不僅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而且其本身就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強化會計監督,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
(一)建立科學的企業領導體制和管理制度
通過企業各項制度的規范化,使企業權力機構、監督機構、決策與執行機構之間形成激勵約束相結合的經營機制,內部審核作為自我約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加強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建立科學的會計監督體系
會計監督是會計的核心職能,是由會計本質和所處的特殊地位決定的,且隨著市場經濟和現代企業制度的發展變得日益重要,并成為會計的靈魂。應建立科學的會計監督體系,以充分發揮體系中各種監督形式的作用,理順相互間的關系。
(三)加強對企業的會計監督
一是加強對企業各類資產損失的監督。限額以內的資產損失,在健全審批手續的前提下,由企業自行處理;對超出限額的資產損失,必須按規定報經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審批,無論是自行處理還是報經審批,均須查明資產損失原因,明確造成損失的責任,屬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應追究個人的經濟責任,努力降低資產損失的程度。二是加強企業對外投資的監督。對外投資要認真做好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按規定程序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重大對外投資,除按上述程序外,還應報經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三是加強企業對外經濟擔保的監督。對其他企業提供經濟擔保的,須調查其他企業的資產狀況、負債狀況以及償還能力,并按有關規定履行必要程序后方可實施。
(四)強化來自企業外部的監督主體
一是社會審計監督。社會審計監督主要是對企業各種經濟活動的鑒證與咨詢。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年度財務報表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審查,對承包經營者期滿檢查以及對資產的評估、經濟糾紛的調解和重大經濟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等,避免偽造、粉飾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避免財務報表虛報、誤報、重大遺漏等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保護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二是政府監督。《會計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督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政府部門應對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進行監督,定期抽查一定數量的年度審計報告,促使會計師事務所嚴肅紀律、客觀公正。三是加快建立與現代化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會計管理體系。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推行,經濟運行機制的轉換,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需要有效的管理和正確的決策,就必然離不開會計管理活動,從而要求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提高經濟效益為核心的會計管理體系,解除會計所代行的國家行政監督職能。
(五)大力推進企業財務管理信息化,積極探索企業資金集中統一管理的有效途徑,是當前加強企業管理,深化企業改革,規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過程中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須加快企業信息化建設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