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對網絡財務報告進行國際比較研究是規范全球網絡財務報告的前提。本文分析了對網絡財務報告進行國際比較的內容與列報形式兩個維度,探討了各國網絡財務報告的差異。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以及信息使用者對信息需求量的劇增,各國公司紛紛開始運用互聯網披露企業與財務信息。網絡報告具有低成本、大容量、高頻率、廣觸及與高速傳播等優勢,然而,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充分利用了網絡報告的這些優勢。在實務操作中,各國公司披露網絡財務報告的比例有所不同,而且,網絡財務報告的內容與列報形式方面也存在很大差異。對網絡財務報告進行國際比較研究,了解現存的差異并探討形成這些差異的原因,對于規范全球網絡財務報告很有必要。
一、內容與列報形式:國際比較的二維
網絡財務報告(Internet Financial Reporting,IFR)是運用互聯網技術發布企業財務與經營業績信息,并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而發展的。網絡財務報告的發展包括列報形式與內容兩個維度,這兩個維度的不同組合可以產生不同的網絡財務報告。列報形式維度從靜態向動態形式發展,靜態形式包括文本、圖畫等;動態形式包括音頻、視頻以及可與用戶互動的其他表現形式。與傳統的紙質財務報告相比,網絡財務報告的最大特點是支持動態的、可與用戶互動的列報形式。內容維度從財務報告的部分數據摘要向超越傳統財務報告范圍的方向發展。與紙質報告相比,網絡財務報告額外發布財務信息的邊際成本幾乎為零。比較網絡財務報告在各國的發展現狀可以從這兩個維度著手。如圖1所示:
圖1以內容與列報形式為坐標,以傳統紙質報告的內容與列報形式為基準,把網絡財務報告劃分為四個象限。第Ⅰ象限,網絡財務報告的內容比紙質報告的內容少,基本上是一些財務數據摘要,但是列報形式水平超過了紙質樣式,利用了紙質樣式不可能實現的動態表現形式;第II象限,內容維度已超出紙質報告的內容范圍,列報形式也運用了動態表現形式;第III象限,網絡財務報告內容與第I象限類似,僅是一些財務數據摘要,但列報形式只是紙質財務報告的電子版本,仍以靜態形式呈報;第IV象限,內容包括年報以外的額外信息,但列報形式仍是紙質報告的電子版本,也屬于靜態表現形式。
二、差異比較
Debreceny,Gray,Rahman(簡稱DGR,2002)按內容與列報形式兩個維度對22個國家共660家公司進行了實證研究。DGR按內容與列報形式二維定義了IFR的數值,分別為0、1、2、3。內容維度分為四類:無網絡財務報告為0;財務報告摘要內容為1;財務報告的全部內容為2;超出紙質報告的額外內容為3。列報形式分為三類:無網站為0;靜態列報形式為1(與紙質報告相當);動態列報形式為2(包括超鏈接,音頻、視頻與數據庫存取等)。如表1所示:
DGR把研究樣本所在國分為六個組:(1)“新興”國家(馬來西亞、墨西哥、巴西、智利);(2)“拉丁語系”國家(意大利、西班牙);(3)“法語-德語-日語”國家(法國、德國、日本、荷蘭、南朝鮮);(4)“亞洲-殖民地”國家或地區(中國香港、新加坡、南非);(5)“日耳曼”國家(瑞典、丹麥、挪威);(6)“盎格魯-美國”國家(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美國與英國)。研究結果表明,各組網絡財務報告的列報形式與內容都呈現出差異,具體見表2。
表2的數據表明,樣本總體660家公司中有95家公司沒有建立網站,此外,另有155家公司建立了網站卻沒有披露財務報告。網絡財務報告列報形式維度的平均數為1.35,說明列報形式已超越靜態形式,正向動態形式發展;而內容維度的平均數為1.51,說明網絡財務報告的內容還少于紙質報告的內容,各公司總體上還未充分利用網絡財務報告超大容量的優勢。
進一步分析可知,國家各組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列報形式維度方面,“新興”組國家平均數只有1.04,幾乎仍處于靜態形式;“拉丁語系”組的平均數為1.10,略高于新興組國家,但也以靜態形式為主;“法語-德語-日語”組平均數為1.51,樣本公司中動態列報的公司總數(85)超過了靜態列報的公司數(56),可以推測該組國家的公司運用了較為先進的網絡技術;“亞洲-殖民地”組平均數為1.21,但該組國家披露網絡財務報告的公司中,運用動態形式的公司數(39)超過了運用靜態形式的公司數(31),造成平均數較低的原因是有22%的公司未建立網站;“日耳曼”組平均數為1.38,有接近半數(49%)的公司運用動態列報形式;“盎格魯-美國”組平均數最高為1.61,而其中美國公司的平均數為1.83,樣本中高達83%的公司運用了動態列報形式,美國也是所有樣本中列報形式平均數最高的國家,這與美國網絡技術走在世界前沿不無關系。
內容維度方面,各國差異更大。諸如“盎格魯-美國”組(1.84)、“日耳曼”組(1.87)、“法語-德語-日語”組(1.78)的平均數超過了總體平均數1.51,其中美國(2.20)、加拿大(2.53)、瑞典(2.13)、德國(2.03)、法國(2.30)已超出了紙質報告的內容范圍,提供額外的信息;而“拉丁語系”組平均數只有0.98、“新興”組的平均數為1.05、“亞洲-殖民地”組1.09,這幾組國家的許多公司建立了網站卻沒有披露財務報告,提供財務報告的內容大部分是財務數據摘要,還沒有一家公司在網上提供完整的財務報告。研究結果表明披露總體水平較高的國家,其披露網絡財務報告的比例較高、內容更完整,而且網絡財務報告的列報形式更為先進。
三、原因探析
上述分析表明,各國之間以及一國之內的各公司所披露的網絡財務報告內容與列報形式存在不一致的現象。會計的產生和發展離不開一定的社會環境,網絡財務報告的質量、內容與列報形式也依賴于不同的社會環境。
(一)因特網對經濟生活的影響程度
因特網是近年來發展起來的新生事物,盡管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遍及全球,但其在各個國家的應用程度還是有所差異的。一方面,若公司所在國互聯網已非常普及,信息用戶會希望公司將更多的信息放在互聯網上,以方便其獲取信息。同理,若公司認為其財務報告的使用者很多是互聯網用戶,則會更愿意披露網絡財務報告;另一方面,各國之間電子商務的發展程度有所不同,這也可能影響了網絡財務報告的發展。若公司已建立網站開展電子商務,是否在網上披露財務報告只需權衡提供財務報告部分的成本與效益,無需考慮公司網站建設與維護這一沉沒成本,成本效益較高,從而提高了公司披露網絡財務報告的積極性。
(二)管理當局的觀念創新
創新是企業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而觀念創新是管理當局從事創新行為的前提。在網絡經濟時代,有些企業的管理當局能馬上意識到并及時抓住互聯網帶來的機遇,建立網站開展電子商務或披露財務信息,提高其競爭能力;而有些企業可能仍然保持舊有的觀念,停留在傳統的心智模式上,落后于互聯網前進的步伐。因此,不同國家及一國之內各企業管理當局觀念創新的差異也可能導致網絡財務報告的差異。此外,管理當局對網絡財務報告的目標定位有所不同,包括有紙質報告的“補充”“替代”以及“創新”三種,內容與列報形式的不同組合體現了公司的披露戰略。
(三)技術創新的步伐
網絡財務報告的發展離不開網絡技術的支持,一個國家網絡技術的先進程度直接決定了網絡財務報告的發展程度。因此,各國技術力量的差異直接導致了各國網絡財務報告的差異。美國的信息技術總是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從互聯網的產生到各種先進技術的推出,美國的技術力量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其他國家往往是以美國的技術為參照標準,各國之間對技術創新的跟進力度差異又影響了其網絡財務報告的發展步伐。
(四)相關的法律制度
網絡財務報告具有眾多優勢的同時,還將衍生出一些法律問題,公司可能會面臨一些潛在的訴訟風險。比如,信息使用者利用超鏈接進入到第三方網站,特別是鏈接到分析師的網站獲取信息時,若企業沒有適當的免責聲明,投資者可能會認為所有與公司網站相鏈接的其他網站上提供的信息均具有相同程度的準確性與可靠性。因此,當信息使用者因其他網站提供的信息導致決策失誤時,可能仍會怪罪于公司,引起潛在的訴訟風險。在這種情形下,有些公司雖然有意在網上披露財務報告,但又懼于潛在的法律風險而舉足不前。因此,與互聯網相關的法律問題亟待解決,各國與互聯網相關的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也將影響該國網絡財務報告的發展程度。
(五)跨國公司的數量
跨越國界管理是跨國公司的一大特征,由于時空的限制,跨國公司的管理更具復雜性。互聯網的最大優勢是超越國界,在全球的任一角落,只要擁有電腦并能接入互聯網,就可以隨時訪問公司發出的信息,這使母子公司之間的垂直管理或各子公司之間的橫向交流都非常便捷。因此,跨國公司將更有可能運用互聯網這一先進的工具,開展網絡財務管理,從而提高經營管理的效率。因此可以推想,跨國公司數量多的國家,網絡財務報告的發展程度相對較高。
(六)企業資本結構
雖然大多數企業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性質(如以追求利潤最大化作為經營的主要目標等),但其具體的組織形式和融資方式在不同國家則可能完全不同。Lang與Lundholm(1993)研究發現,介入權益資本市場的公司更可能從事自愿披露行為。在發行股票之前,管理者往往自愿披露有利的信息。當然,若市場對負面信息的反應不是很強烈的話,管理者也會披露一些負面信息。此外,Ball(1995)發現,高權益性籌資的國家比高債務籌資的國家披露水平要高。這是因為權益投資者比債權人承擔更多的風險,因此,要求公司披露更多的信息。同理,若一國大多數企業都是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為了吸引資金,企業就會不斷地在改進財務報告上下功夫,在這種情況下,通過網絡媒體發布財務報告的要求和動力都會比較高。
(七)民族文化特性
經濟組織的各種形式植根于文化與制度之中。一個社會長期以來形成的傳統文化觀念對各國的會計制度和實務也具有廣泛的影響。在一個保密程度較高的社會中,企業保守秘密的傾向將影響會計信息的報告與披露。保密傾向越強,對外報告中披露的信息量就越少,信息資料的質量也往往不高。而在一個透明度較高的社會中,社會要求公開、公平、公正的壓力迫使企業不得不盡可能充分地披露相關信息,以滿足各個利益集團的需要。因此,文化的差異可能影響到網絡財務報告的內容維度。
(八)缺乏統一的網絡財務報告準則
準則是規范會計行為的指南,在無統一規范的指導原則及沒有適當的監管下進行網上披露,財務報告的內容與列報形式呈現隨意組合的現象,這對于今后網絡財務報告的發展是一大瓶頸。目前全球尚缺乏統一的網絡財務報告準則,披露什么、向誰披露、如何披露等方面都可以由公司自己決定,顯示出一定的隨意性。筆者認為,促使各國網絡財務報告趨于統一的前提是制定全球網絡財務報告準則,并作為各國網絡財務報告國際趨同的方向。因此,制定全球統一的網絡財務報告準則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