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由于事業單位的建設項目日漸增多,其財務管理存在許多不足,為此,筆者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完善措施,并指出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重點是概算與執行、招投標與合同的簽訂、資金支付、竣工決算等工作。
近年來,隨著我國建設事業的發展,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日漸增多,有效使用建設資金,控制和降低基建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是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所面臨的重要課題。
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經常變更基建計劃
一些單位從自身利益出發,在基建項目立項時為爭項目、搶時間,編造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與實際情況差距較大;有的項目更是先斬后奏,搞計劃外工程,使得實際情況與計劃脫離,出現嚴重的“三超”現象,即超投資、超概算、超標準。因而,這些單位想方設法更改或追加計劃,變更建設規模。
(二)自籌和貸款資金不能及時到位
為了要到項目,一些單位申報基建計劃時,其自籌計劃常大于單位財務支出能力,導致自籌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為加快基建工程進度,又往往在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開工建設,不能處理好撥款、自籌和貸款之間的關系。
(三)工程結算出現高估冒算
在基建工程中,施工單位在工程結算上高估冒算問題比較突出,主要有:多計工程量、高套定額、多計材料、設備價格和數量,設計變更增加部分通過現場簽證重新計入,而變更減少部分未作調整,重復計算,多計費用等。
(四)基建報表虛報和少報基建投資完成額
為了不影響下年度國家撥款,同時也便于年終決算報表的順利通過。部分單位在年終財務決算時往往根據實際完成數與計劃投資的差額作一些賬務調整。如將其超額完成的部分暫掛在“其他應收款”或“應付工程款”中,待下年年初再予調回;或將未完成投資額的差額部分以虛假附件或根本無附件虛報投資完成額,掛“建安工程投資”和“應付工程款”等科目。
二、完善措施
針對基本建設特點和存在的問題,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和完善基建投資財務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內部制度控制
如制定基建項目招標管理規定、基建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工程監理管理、基建材料、設備采購管理規定等,并嚴格執行,以確保基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強化預算控制
制定年度基建計劃和預算進行控制。在編制預算時,既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又要“積極發展,貸款建設”,做到建設規模要適度,結構要合理,經費來源要可靠。
(三)實行經濟責任控制
基建財務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以不同層次的人員組成一個職責明確、相互制約、各司其職、運行有序的群體,單位領導是該群體的管理者、指揮者、協調者和督促者,共同實現財務管理目標。
(四)建立健全基建招標管理體制
基本建設項目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通過成立招標領導小組、建立招標專家庫等措施,解決項目實際決策過程中存在的缺乏公正、合理、透明的問題,監督基本建設項目招標工作。
(五)嚴格實行合同會審控制
基建項目應加強合同管理,簽訂的合同條款內容要全面清楚。特別是合同價款及支付形式、物價浮動因素、政策調整因素、雙方的承諾及主材的供貸方式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應成立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基建合同會審小組,參與基建合同談判,提出合同審核意見,負責監督合同執行與變更管理,并在基建過程中實行監督、審計和法律咨詢工作的聯系與協調。
(六)實行造價審計控制
對工程決算實行“初審”“終審”二審制度,嚴格控制工程成本。初審要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原始資料如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記錄、現場隱蔽工程紀錄等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檢查,同時對工程量的計取、定額套用是否與標書中要求一致,以及乙方所供設備、材料有無重復計算等進行審查,把好降低工程成本的第一關。終審由單位審計部門通過招標,選擇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工程造價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財務人員據此作為結算依據。
三、抓好管理重點
要做好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應抓好以下重點工作:
(一)概算執行
工程概算是進行投資控制的重要依據,細化概算管理,控制資金使用,實行專款專用,是資金管理的重要內容。概算控制,一是控制工程經費不得用于工程項目外支出;二是做好工程項目各分項經費的控制。對因重大設計變更、不可預見等因素造成分項工程經費增減和預備費動用的,及時辦理批準手續;對暫列經費如管理設施等,辦理具體方案批準手續后實施;對建設單位管理費等費用性支出,實行概算控制,預算管理,分年度據實列支,嚴格控制超概算現象發生。
(二)招投標與合同簽訂
招投標和合同環節包括招標、投標、開標、定標和合同簽訂、執行等階段。將招投標、合同簽訂環節納入財務管理,進行事前事中控制,是有效防范財務風險,實現資金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
財務人員應參與招投標和合同簽訂工作,從財務角度對招標文件和合同進行審查,如簽訂的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合同條款是否可行、有效等;對招標文件和合同中約定不清的條款提出相應的建議,以降低工程風險,達到控制項目投資的目的。
(三)資金支付
資金支付環節關鍵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和撥款申請制度,將工程價款支付控制在合同約定條件范圍內。“一支筆”審批制度是指除差旅費等小額建設單位管理費的開支外,所有資金的使用均由項目負責人審批的一種內控制度。撥款申請制度就是對切實由管理單位或其他建設單位實施、通過財務報表結報投資的項目和費用,由財務部門填制“撥款申請單”,并經工程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后辦理資金劃撥手續。
(四)財務手續
財務手續是否合規完善,是會計基礎工作的“形象工程”。應實行財務手續事前控制,確保工程價款支付、管理費支付等各項開支手續完備合規,杜絕不符合要求的票據和白條現象。針對實際中完稅發票難以及時取得的現象,可采取代扣代繳稅金的方式,防范承包商不開具發票偷稅漏稅給單位帶來的風險。
(五) 竣工財務決算
竣工財務決算工作指按上級主管部門規程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正確反映工程建設成果,并及時按審計結論做好竣工財務決算的調整和上報。在工作中應注意三點,一是樹立竣工財務決算編制應從建賬開始并貫穿于工程建設每個環節的指導思想,在設置會計明細科目時,盡可能做到與工程概算明細項目、招投標文件明細項目劃分相銜接;二是在建設期間定期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匯總表,為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做好日常準備;三是工程完建后,抓緊進行竣工財務清理。竣工財務清理主要包括項目合同清理、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清理、與有關部門經濟關系清理以及賬目清理等,其中重點是合同清理和賬目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