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當前,“綠色GDP”研究暫緩,綠色會計審計研究加速。樹立科學發展觀,強化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監督,為構建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保駕護航,是時代賦予我們的歷史重任。本文借鑒國外經驗,回顧了綠色會計、審計的產生及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研究的狀況,提出了加大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監督力度的倡議。
[關鍵詞]綠色GDP;綠色核算監督;綠色會計;綠色審計;綠色會計事務所
隨著傳統經濟模式的高速發展、人口數量的增加和物質消耗水準的提高。全球環境生產力難以為繼,不能向人類提供無限的自然資源,環境承載力也無法消納人類棄入的越來越多的廢棄物。尤其是現代工業企業的迅猛發展,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不考慮自然資源的優化利用和自然環境的承受能力,致使我國的生存環境日益惡化,空氣污染日趨嚴重,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直接危及人民健康、生存等問題,已引起了黨中央的極大關注。針對傳統經濟發展體系的弊端,黨中央與時俱進、高屋建瓴,向全黨發出了“樹立科學發展觀、強化社會環保責任、綠色GDP業績考核、構建中國和諧社會”的偉大號召,我國綠色生產、綠色消費、循環經濟、綠色核算應運而生,規劃環評引發的“環保風暴”席卷大江南北,我們迎來了“中國綠色經濟發展”的新時代。特別是“綠色GDP”將環境污染及資源損耗和對人體健康的影響,較為全面地計入現有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首開先河。但目前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2005年“綠色GDP”數字暫緩公布,導致了國家統計局嘗試引進“綠色會計”(環境會計)作為綠色GDP的替代方式。所謂“綠色會計”是指以自然環境資源和社會環境資源的耗費為中心而展開的會計。也是指以價值形式對環境及其變化進行確認、計量、分析,以便為決策者提供環境效益信息的一種會計理論和方法。樹立科學發展觀,強化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監督,為構建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保駕護航。是時代賦予我們的歷史重任。
一、綠色會計、審計的產生及概念
(一)綠色會計、審計的產生
工業經濟時代,傳統的經濟理論多以追求經濟利益為主,評價指標主要為GNP(國民生產總值)、GDP(國內生產總值)和人均收八、人均產值等。于是,出現大量開采資源—大規模生產—大量消費—大量產生廢物(廢氣、廢渣、廢水)的經濟發展模式,導致資源和環境危機,迫使人類反思:如此下去,人類將自食惡果。社會經濟將不能持續發展。在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和目標的影響下,經濟理論發生了深刻變化,新的經濟理論迅速發展,一改過去單一追求經濟利益的方式,轉變為追求三個目標的平衡發展。三個目標一是經濟利益。GNP增長和區域社會發展不因世代更替而衰減;二是社會利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平衡;三是環境利益,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動態關系。也就是說,社會企業不能為了追求經濟效益而無償和無節制地開發自然資源;同樣,社會企業亦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經濟效益。因為,資源和環境不僅是當代人也是子孫后代共同賴以生存的條件和財富。于是,有人提出在新的突出“三益”的經濟理論指導下。改變傳統會計單一追求經濟利益的成本核算辦法,將環境自然資本計入成本。突出生態補償核算特色。綜合評價企業效益和社會經濟發展的代價和得失,加強對自然資源和環境的保護。這樣,綠色會計(也稱環境會計)理論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和現代經濟理論的變遷而萌生發展。上世紀70年代初,以《會計學月刊》1971年比蒙斯的“控制污染的社會成本轉換研究”和1973年第二期馬林的“污染的會計問題”附篇文章為代表,為保護生態環境而研究生態環境的成本和價值,提供生態變化會計信息的綠色會計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揭開了綠色會計研究的序幕。
關于“綠色審計”(也稱環境審計)的產生,是在國際綠色會計之后的20世紀90年代初才開始的。在1995年6月,丹麥國會通過綠色會計法。使丹麥成為全球第一個推行綠色會計的國家。在此法案下,1200家丹麥重污染企業必須公告綠色會計報告,即實行對其綠色會計核算的公允、真實性的再監督,綠色審計監督也就應運而生了,并引起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的關注。
2000年8月聯合國南非約翰內斯堡的《世界首腦可持續發展高峰會議》重新認識了全球的發展問題,不再將環境與發展看作對立的兩面,而是將經濟、社會和環境三大問題作為全球可持續發展缺一不可的三大支柱,構成一個相互作用、相互支撐的有機整體,并將倡導實現社會可持續消費和可持續產生的方式、保護資源、消除貧困確立為實現全球可持續發展的三個首要目標。其中,十分重要的目標就是要根本改變社會不可持續的消費和生產方式,號召世界各國政府、企業界和廣大消費者將環境資源的因素全面納入經濟生產、流通和消費領域,建立全新的經濟綠色會計核算體系,包括建立新的資源評估體系、新的企業經濟核算體系和綠色物流體系,推廣和實施企業清潔生產、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產品生態標簽認證和產品生命周期評估審計,可以說綠色會計核算和綠色審計監督是國際可持續發展社會的必然產物。國際眾多跨國上市公司率先引領國際潮流。走進行綠色會計核算、實施環境披露公告、創綠色名牌之路,績效顯著引人深思。綠色會計審計區別于傳統會計審計的顯著特點是將自然資源、環境保護納入會計審計范圍。意義重大。“綠色會計審計”這一新生事物。在近幾年已成為世界新會計審計學的熱門話題。
(二)綠色會計、審計概念
綠色會計(又稱環境會計),是現代社會全球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的必然產物,是將自然資源和環境狀況納入會計核算,以會計特有的生態補償核算方法,全面反映監督微觀企業生產經營和環境之間的相互影響,正確核算企業資源損耗、環境污染、生態補償及社會效益,并向利益相關人士提供企業資源環境全方位信息的新會計學科;是在經濟可持續發展理論指導下,環境經濟學與會計學相互交叉滲透而形成的一門全新的生態會計監督科學。
綠色審計是在經濟可持續發展理論指導下國際會計監管的必然產物,是針對傳統會計核算失真而實行綠色會計核算監督公允性、真實性、合法性,全面認證的再監督;是進行現代公司治理,加大會計監管,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如實披露企業資源、環境情況,核實企業綠色利潤及環境經濟責任鑒證的特殊審計監督。簡而言之,綠色審計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產物。是現代環境經濟科學與審計實務交叉滲透而形成的一門審計監督實際應用學科。
二、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研究狀況
樹立“科學發展觀”實行綠色會計、審計監督,是綠色中國響應聯合國南非約翰內斯堡的《世界首腦可持續發展高峰會議》倡導可持續生產和可持續消費的必由之路。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監督研究相對滯后,尤其是2000年財政部成立中國會計學會環境會計專業委員會后,也僅停留在少數專家教授探討文章。進行綠色會計審計監督理論研究的初級階段,至今不見綠色會計、審計準則指南等實質研究成果。鑒于中國綠色審計監督是最近幾年才在研究領域被給予關注的審計前沿課題,在實踐中。僅有極少數企業環境審計的案例。很不成熟,尤其是當前中國經濟持續多年的飛速發展,“十一五”可持續發展面臨著嚴重的資源枯竭和環境污染問題。全國石油、煤炭資源枯竭,礦難不斷,江河水源、空氣污染嚴重,化工廠爆炸危及人民健康等事件時有發生,別擔憂。綠色中國要構建可持續發展的和諧社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急需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急需對國家企事業的資源存量及耗損、環境污染負荷及環境效益的綠色會計、審計監督,急需借鑒國際綠色審計監督經驗,針對我國不同行業的上市企業(機構)的綠色會計核算進行再監督。為此,遵循“循序漸進、邊界起步、系統多贏、強制結合”四大原則,強化社會環保責任,加大綠色會計、審計研究力度,早出成果,勢在,必行。
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監督(也稱中國綠色核算監督)涉及面很寬泛。既包括宏觀綠色GDP核算及綠色GDP政績鑒證審計,也包括微觀企業綠色會計核算及環境效績審計監督。目前宏觀綠色GDP核算催生綠色會計核算監督,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2005年“綠色GDP”數字暫緩公布,導致了國家統計局嘗試引進“綠色會計”(環境會計)作為綠色GDP核算的替代方式。已有消息證實,微觀綠色會計基礎研究將先行,即將大力開展對微觀企業層面的綠色會計研究,為深化“綠色GDP”核算奠定堅實基礎。“綠色GDP催生綠色會計”急需環保、財會界關注。綠色會計、審計專家攜手,樹立科學發展觀。關注環境,關注綠色核算監督,為開拓中國綠色核算監督新局面而努力奮斗。
三、綠色會計、審計研究建議
(一)促進資源環境效績評價的綠色會計審計監督研究
中國注冊會計師、注冊環評師及財會、環保專家應攜手樹立科學發展觀,爭做和諧社會可持續發展衛士,他們肩負歷史重任。任重而道遠。為此,特建議,財政部與環保總局共同籌建“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研究會”。吸收熱衷于綠色會計審計研究的注冊會計師、注冊環評師參加,并組建“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監督法”課題組。
(二)爭取得到政府的支持
新組建的“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研究會”,要將“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監督法”課題爭取在^大立項(以取得經費支持)。課題組一定要和環保總局、財政部研究機構合作,積極開展有關會計法審計法、證券法的修改,增加綠色會計、審計內容,進行企業(機構)會計政策研究工作,逐步推進制定“中國綠色會計、審計準則及指南”草案。研究完成之后以財政部的名義驗收課題報告,研究成果通過財政部上報中央有關部門及人大批準后,通過媒體向公眾發表。
(三)加快對綠色會計、審計的立法補充
為加強對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監督的補充立法工作,建議參照國際慣例的做法,與時俱進,盡快實施對綠色會計審計的補充立法工作,這是在中國實施綠色會計審計監督制度的根本保證。建議人大盡快修改“憲法”、“中國會計法”、“中國審計法”、“中國獨立審計準則”、“證券法”、“環境評價法”、“循環經濟法”等,相應增加綠色會計、審計監督及生態補償等內容。明確綠色會計、審計再監督的具體實施辦法和評價標準。為適應中國進入WTO加強會計監管的需要,改變我國上市公司環境披露綠色審計再監督嚴重滯后的現狀,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率先組織力量,盡快完善修改“證券法”,增加綠色會計核算披露及綠色審計再監督內容,盡快制定對證券上市公司項目審批及年審必需經過有中國綠色審計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審計,出具有環境信息披露內容的綠色審計再監督報告方可有效等法規。
(四)創建綠色會計事務所
創建“綠色會計事務所”是適應國際綠色壁壘要求,提升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綠化”程度的有效措施,培訓綠色審計人員的宣教工作是當務之急。為增強中國注冊會計師的綠色審計監督意識,普及綠色核算審計知識,全面提高中國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水平,建議新成立的中國綠色審計研究會等組織,把加強中國注冊會計師培訓、會計師事務所綠化列為重要課題,再逐步實施對廣大財會、審計人員的“綠化”培訓普及教育問題研究。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中國審計人員綠化培訓方案”,應把中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綠化”問題列入工作重點。嚴格按中國注冊會計師應具備全新的綠色經濟理念、專業技術嫻熟、公平公正、誠信盡職、秉公執法、嚴守秘密等要求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嚴格審核一批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為上市公司綠色審計所培訓試點單位,為研究制定“中國注冊綠色審計師管理辦法”草案奠定基礎。中國注冊綠色審計師管理辦法應明確證券上市公司必須進行綠色審計年檢的有關規定,即進行“綠色會計事務所”資格考核、認定、年檢等規定,以開創中國綠色會計審計監督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