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計目標是會計想要達到的某種境地。它是會計實踐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屬,也是會計研究的邏輯起點。然而,人們對會計目標的研究一直滯后于會計實踐的發展。直至20世紀60年代,人們才開始重視對它的研究。20世紀70~80年代,西方對會計目標的研究形成了兩大理論:“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但至今,人們對會計目標的認識仍未達成統一。由于安然事件等一系列會計丑聞的發生,再次引起了人們對會計的批評與反思,引發了一場“規則導向”和“原則導向”的激烈爭論。由于會計目標的基礎地位和重要作用,每一準則的具體目標都要服從和服務于會計的總體目標(或基本目標),因此,重新評價和認識會計目標顯得尤為重要。對我國而言,如何準確地定位我們的會計目標,對會計準則的制定、會計實務的指導以及如何推進我國會計的國際化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基于此,筆者茲對其進行一點探索,以期拋磚引玉。
一、對會計目標的有關認識
(一)會計目標是一個體系
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將會計目標分為不同的種類。從時間來看,可分為短期目標、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從程度來看,可分為最低目標、中間目標和最高目標;從主次方面看,可分為主要目標和次要目標;從總分關系來看,可分為總目標和分目標;從抽象度來看,可分為基本目標和具體目標等等。因此,筆者認為,會計目標是一個體系:既有最高目標或基本目標,又有每一階段、每一準則的現實目標或具體目標;既有總目標,又有分目標;既有主目標,又有次目標。我們現在對會計目標的討論,比如“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都是對財務會計基本目標或最高目標的討論。因此,本文對會計目標的討論也限定在財務會計的基本目標上。
(二)會計目標的設定原則
會計的發展史表明,會計是服從和服務于人們從事經濟活動的某種需要,是人們從事經濟活動的手段和工具。同時,會計作為一門將某一經濟活動主體的資金流、物流、人才流匯集成財務信息流的科學,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因此,會計目標的設定就必須緊緊圍繞以下兩個問題:一是人們期望會計來干什么?二是會計能做什么?前者是人們利用會計的目的,是人們的主觀期望;后者是會計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所具有的和應具有的屬性、功能。因此,筆者認為,會計目標的設定應牢牢把握以下幾點:
1、面向用戶,著眼需求。會計是生產和提供信息的。會計信息,作為會計提供的產品,同任何其他產品一樣,必須“適銷對路”,能滿足信息使用者對信息的某種需要,否則,會計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與意義。會計信息的生產必須始終圍繞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來進行。因此,會計目標的設定必須面向信息使用者,并盡可能滿足其需求。
2、立足實踐,認識自身。目標的設定既要有一定的挑戰性,又要量力而行。因此,設定目標時要對事物自身的現狀進行客觀、合理、準確的評估,做到立足實際。會計,尤其是財務會計,是在一系列基本假設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一個會計信息系統,并運用一些特有的原則、程序和方法來對企業的交易或事項加以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科學。因此會計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和局限性。會計不是萬能的,會計目標的設定應該立足自身實際,明確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堅持有所為和有所不為。
3、在主觀愿望(人們對會計的愿望)和客觀實際(會計自身能力)之間求得平衡。人的需求是無限的,而會計的自身能力是有限的,這就構成了一對矛盾。會計目標,必須在兩者之間求得平衡。因此,會計目標的設定必須現實可行,是會計通過一定的努力可以實現的。如果目標定得過高,不但目標沒法實現,還會引起會計信息系統的混亂;如果目標定得過低,則會計的職能作用得不到應有的發揮。因此,在設定會計目標時既要考慮人們的需要,又應充分考慮會計自身的能力,做到滿足需要、量力而行,絕不能“好高騖過”、“眼高手低”。
4、與一定的社會經濟環境相適應。會計是社會經濟環境的產物,不能脫離經濟的發展階段,否則,會計就是無水之源、無本之木。同時,會計與經濟的關系是交互作用的。經濟越發展,會計越重要,會計對經濟有巨大的反作用。因此,會計目標設定得合理、得當,就能促進經濟的發展;會計目標如果超前或落后于經濟的發展,必將造成經濟的混亂,從而阻遏經濟的發展。
5、設定的目標要明確。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有西方學者指出:“隨著時間的推移,目的或目標是會改造的,但在任何時期,目的和目標都必須規定明白或有可能明白地予以規定。”可見,目標的設定必須明確、清楚。否則,不但不能給人指明方向,還可能使人“誤人歧途”。那么,目標要怎樣設定才能明確呢?一般而言,基本目標由于比較抽象而難以量化,但要做到表述清楚、明確易懂、具有指引性和可操作性。具體目標的設定要做到:表述明確,有可衡量的結果,考慮成本、時間和資源約束等。
二、對現有會計目標理論的評述
會計目標的研究起步較晚,直至20世紀60年代才開始進行比較深入、系統的研究。當前會計目標理論主要有兩大流派:“受托經營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
(一)對“受托經營責任觀”的評述
1、“受托經營責任觀”的主要內容。“受托經營責任觀”認為:(1)財務報表的目標是反映受托者對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2)由于最有效地反映受托者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是關于經營業績的信息,所以財務報表應以反映經營業績為重點。(3)隨著委托——受托關系研究的深入,受托責任學派對受托責任將行了擴展,將對資源或資產的受托責任擴展到整個社會,即受托者不但對資源或資產的所有者要履行受托責任,還要履行對整個社會的受托責任,比如就業、環保、公益等方面的責任。
2、對“受托經營責任觀”邏輯的考察。受托責任觀的邏輯前提是企業資產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且委托——受托關系很直接。委托方(資源的擁有者)將資源委托給受托方(資源的經營者)進行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對于委托方而言,需要對受托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評價,以決定是繼續聘用當前的受托方還是解雇受托方而另請高明或者對委托方的報酬進行調整;對受托方而言,有義務和動機向委托方報告其經營情況,以證明其自身的價值(即證明自己是“物有所值”的)或者在下一輪的談判中獲得更好的價格,甚至打造另謀高就的資本。委托方了解經營情況,需要運作一定的手段,獲取受托方經營情況的各種信息;受托方要報告其經營情況,也需要運用一定手段,通過一定的載體將經營情況的各種信息轉遞給委托方。也就是說,委托方評價受托責任,受托方解除受托責任,需要一定的手段或工具。會計正是這種手段和工具。會計通過資產負債表、收益表以及現金流量表,提供資產運用情況、經營業績情況和現金流量情況等信息,來滿足雙方的需要。
3、對“受托責任觀”的評價。“受托責任觀”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首先,“受托責任觀”既注重人們利用會計的目的,即用來評價和解除受托責任,又認識到會計在認定受托責任履行情況中的作用,較好地做到了立足會計自身實際,來滿足受托方和受托方對會計信息的需求;其次,“受托責任觀”比較明確、簡單,具有較強可操作性和指引性。
但是,“受托責任觀”也有其局限性:首先,“受托責任觀”沒有全面地反映客觀經濟現實,已滯后于經濟的發展。“受托責任觀”的邏輯前提為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并且兩者之間是一種直接的委托——受托關系。而現實經濟生活中,既存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合一的企業,又存在非直接委托——受托關系的情況。如證券市場高度發達的今天,直接的委托代理關系變得模糊,眾多投資者關注的是投資的風險與收益,而不是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他們不再選擇“用手投票”,而是選擇“用腳投票”。尤其是潛在的投資者,與企業經營者根本就不存在財產所有權上的受托責任關系。其次,沒有很好地著眼需求,只注重資源委托者的信息需求,而忽視了其他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盡管“受托責任”學派對責任進行了擴展,但會計并不單是為了評價和解除各種責任服務,其功能也并非只在于此。
(二)對“決策有用觀”的評述
1、“決策有用觀”的主要內容。1978年,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布的《論財務會計概念第1輯》將會計目標表述為:(1)為現在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使用者作出合理的投資、信貸和類似決策提供有用的信息;(2)提供有助于現在的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評估來自股利或利息及其來自銷售、償付、到期匯券或貸款等的實得收入和預期現金收入的金額、時間分布和不確定性的信息;(3)提供關于企業的經濟資源,對這些資源的要求權以及使資源和對這些資源的要求權發生變動的交易、事項和情況影響的信息;(4)提供企業管理當局在使用業主委托給他的企業資源時是怎樣履行他對業主的管家責任的信息。
2、對“決策有用觀”邏輯的考察。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資本快速流動,直接的委托代理關系變得模糊,眾多投資者關注的焦點是資本市場的風險與收益,其不再選擇“用手投票”,而是選擇“用腳股票”。根據經濟學原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可分為消費、儲蓄、投資,他們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投資者進行投資,是放棄當前的消費,以獲取未來更多的現金流從而更好地消費。因此,投資者作出或購或售或持有的決策之前,需要評估一筆投資所帶來的未來現金流的金額、時間以及不確定性,即需要預測該筆投資未來的收益和風險。在股票市場,一筆投資的未來收益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股利和股票價差。股利主要取決于公司的利潤和股利分配政策。由于很多公司很少分配現金股利,因此,一筆投資的未來收益主要取決于股票買賣價差。因而,預測股票未來的價格顯得至關重要。眾所周知,影響未來股價的因素很多,包括投資者的心理、管理層的能力與誠信、企業的發展前景與核心競爭力、企業資產現狀和獲利能力等。所有這些因素,歸根于一點,就是企業未來產生現金流的能力。因此,投資者需要各種信息,來預測企業未來產生現金流的金額、時間以及不確定性。會計作為一門將某一經濟活動主體的資金流、物流、人才流匯集成財務信息流的科學,責無旁貸地要盡可能提供各種財務信息,使投資者能比較準確地預測企業未來現金流的金額、時間以及不確定性,從而作出正確的決策。
3、對“決策有用觀”的評價。“決策有用觀”是對“受托責任觀”的繼承和揚棄。因此,相對“受托責任觀”而言,是一個進步。首先,其對客觀經濟現實的認識更全面,充分考慮到了非直接委托——受托關系的存在。其次,對會計信息使用者群體的認識更清楚,強調會計信息不但為資源的委托者、受托者服務,而且要為其他的利益相關者服務。再次,從“決策有用觀”的主要內容來看,其在某種程度上包含了“受托責任觀”的內容,是對“受托責任觀”的批判、繼承和發展。
但是,“決策有用觀”的局限性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有用”的評價太主觀,可操作性低。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是多元的,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有用性,必然有不同的要求,即使同一信息使用者,在不同的時期對會計信息的有用性也有不同的要求。同時,由于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理解、運用和駕馭能力的不同,必然對會計信息的有用性有不同的評價,正如FASB所言,“說到底,什么會計信息是有用的,要由每一個決策者來判斷”。因此,“有用”是一個抽象的、主觀的、模糊的概念。此外,從“決策有用觀”的主要內容來看,是各種觀點的糅合,比較含糊而不明晰。因此,“決策有用觀”可操作性低。其次,對會計職能、作用的認識不清楚、不全面。(1)“決策有用觀”有時混淆了“有助于預測未來的信息”與“預測未來的信息”的界限,試圖使會計提供未來信息。須知會計是反映性的,提供的不是未來信息,只能是歷史信息。著名會計史學家查特菲爾德曾指出:“會計的發展是反映性的”。會計是反映經濟現實信息的方法。財務會計所提供的是關于,某個企業經濟資源、義務及其變動情況的財務信息,是一個持續的歷史信息。財務會計只能通過提供持續的歷史信息,從而揭示出某些規律,做到讓“歷史告訴未來”。同時,決策所依據的信息是過去會計信息而非未來會計信息。證券分析之父本杰明。格雷厄姆在其經典之作《證券分析》中明確指出:“分析所關心的應該是有事實支撐的價值,而不是主要以預測為基礎的價值。分析家也必須考慮到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化,但他們這么做的目的不是希望從預測中獲利,而是防止因這些變化遭受的損失。總之,分析家將未來發展看作是一種自己的結論所必須面對的風險因素,而不是他的分析依據的來源。”(2)提供有助于決策信息只是會計職能的一個方面,會計還具有控制職能。如貸款人作出貸款的決策后,需要關注貸款的回收情況。盡管通過對控制的過程或結果的考察有利于進一步決策或者改進決策,但決策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執行、控制是問題的另一個方面,過程與結果同等重要,不能只抓其一點而不及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