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于2006年2月正式頒布了新會計準則,新的會計準則將從2007年1月1日起適用于上市公司。這是中國會計界的里程碑,它將推動中國向更現代的經濟模式過度,并幫助投資者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一、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發布的背景和意義
中國新會計準則體系的建立是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前提,以滿足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和企業管理層等有關方面對會計信息的需求,進一步規范會計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為目的的。基本目標是建立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并與國際準則趨同,涵蓋企業各項經濟業務并可獨立實施的會計準則體系。財政部重新制訂(修訂)發布了包括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是一部全面、規范、完整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它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強化對會計信息供給的約束,有效地維護投資者的知情權,有利于社會公眾做出理性決策;有利于進一步促進建立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會計工作引導資源配置、支持科學決策、加強經營管理、推動合理分配、構建和諧社會的職能作用;有利于促進、深化企業改革,推進金融改革,健全財政職能,建設現代市場體系和完善宏觀調控體系;有利于促進我國企業更好、更多地“走出去”和引進來”,從而進一步促進對外開放水平的不斷提高;有利于進一步優化我國的投資環境,穩步推進我國會計國際化發展戰略,全面提升我國會計的現代化水平。
二、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的特點
(一)系統化、科學規范化
我國自1993年7月1日實施“兩則”兩制以來,迄今已經走過了13個年頭。從《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發布實施,到《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16個具體會計準則推行實施,我國會計準則從無到有,從針對某項具體經濟業務的會計規范,到形成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一系列規范經濟業務的會計標準。這些會計準則對于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這些會計準則缺乏系統性,甚至與發布實施該項會計準則前后的其他會計準則等規范性制度存在相互矛盾之處。2006年2月15日發布的中國會計準則體系,在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經濟環境和管理要求,對會計準則體例、準則規定、準則分類和編號等諸多方面盡可能系統化,基本做到科學規范。
(二)法規體系一致性與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致性
新會計準則體系體現出了明顯的一致性,這種一致性主要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1.法規體系一致
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的發布實施,使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與其他具體會計準則對會計工作的規范趨于一致,徹底改變了1993年7月1日實施《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以來,陸續實施具體會計準則出現的會計準則相互“打架”的尷尬局面。如:原《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要求企業應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財務狀況變動表,而《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則要求企業編制現金流量表等,從而使會計準則體系內部各會計準則之間達到協調一致。
2.會計處理方法一致
如: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非現金資產與債務重組取得的非現金資產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會計準則不再要求按照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計價;對于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問題,不再強求專門借款。只要屬于長期資產。如,為生產大型機器設備、船舶等生產周期較長資產的借入款項等發生的利息均可資本化,計入對應的存貨價值,而不再直接計入損益。
(三)與我國國情相適應
我國構建的與中國國情相適應,同時又充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的、涵蓋各類企業各項經濟業務、獨立實施的會計準則體系,并非是與國際會計準則相同,或是國際會計準則的翻版,而是仍然立足于中國實際,在規范經濟業務方面按照中國實際,制定不同于國際會計準則的處理方法。譬如,在準則立項上,我國會計準則體系的各準則項目相對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而言,有些準則項目進行了適當合并,《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就是將《國際會計準則——固定資產》與《國際會計準則——折舊會計》進行了合并。
同時,我們還應該看到,按照我國的會計法制環境現狀要求企業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體系通過民間組織制定是不現實的,因此,會計準則體系(包括《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等)各準則,不可能象會計慣例那樣由企業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執行。例如,財政部門考慮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屬于我國會計法規體系的一部分,制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時沒有直接采用國際準則中財務會計報表概念的形式,但其中的內容仍然緊緊圍繞會計的目標、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會計要素的確認與計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