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會計制度》已由財政部發布實施,與之配套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也亟待出臺,在此之際,本文要對制定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問題作以下探討。
一、制定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必要性
1.加強國家稅收征管的需要。稅務部門對小企業的稅收征管有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兩種。核定征收是對無法提供真實、完整納稅資料的企業被迫采用的征管方式。制定與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有利于稅務部門擴大對小企業查賬征收的范圍,對于正確地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提高納稅效率,減少當事人雙方之間不必要的爭執具有重要意義。
2.扶持小企業發展的需要。小企業是國民經濟中最具活力的增長點,而資金不足又是小企業的先天缺陷。制定并嚴格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有利于銀行等部門據以正確判斷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降低貸款風險,從而提高金融部門對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此外,對小企業的財政補貼、讓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落實對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等都離不開科學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制定。
3.小企業自身加強管理的需要。雖然國家制定小企業會計制度主要是為納稅等宏觀管理服務,但若企業能夠主動地把貫徹落實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與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結合起來,這對企業搞好財務管理工作是十分有利的。
二、小企業的界定
從會計管理的角度看,界定小企業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制定和實施科學的會計制度,在滿足對小企業各方面管理需要的基礎上,盡可能地簡化其會計核算。在界定層次上,我國可以參照國際會計準則的做法,把企業界定為大、小兩個層次。從世界范圍看,企業規模大小的界定標準有以下四種情況:①以單一的從業人數為標準。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一個企業的人員越多,其規模通常也越大。而且,從業人數越多,會計核算和管理也越復雜。②采用從業人數/營業額復合標準。適用于生產和管理高度自動化,職工的勞動生產率高的企業。③采用從業人數/資本額復合標準。通常情況下,資本的多寡與企業會計核算的工作量和復雜程度成正相關。資本的性質也影響企業大小劃分標準的確定。對于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行業,根據資產規模對小企業界定時,應把劃分標準提高一點。④采用從業人數/營業額/資本額復合標準。
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特別是我國生產力水平和人口狀況,在確定我國標準時,從業人數指標應稍大一些;營業額、資本額指標應稍小一些。具體數額應根據近幾年我國統計部門提供的各行業有關從業人數、營業額、資本額的統計指標確定。
三、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基本特征
1.以現有小企業會計制度為基礎。在我國,個體企業、集體企業及鄉鎮企業一般均為小企業。這些小企業的會計制度,不是沒有而是很不統一,并且都是在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的產物。深深地印著計劃經濟的烙印。其主要缺陷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受所有制的限制,同樣的業務在不同的所有制下,賬務處理差異很大,缺乏可比性;第二,受行業的限制,各行業都有自己獨立的會計制度,同樣的業務,其賬務處理方法在不同的行業多次重復,而且,當新的行業出現時,按原有制度又無所適從,財政部門又不得不增設新的會計制度;第三,企業會計與非盈利組織會計混淆不清,屬于企業性質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執行的卻是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然而盡管這些會計制度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缺點,它們畢竟是在我國土生土長,廣大會計人員已經十分熟悉、運用自如。因此,新的統一的小企業會計制度應在這些會計制度的基礎上經過加工提煉后產生,也只有這樣,才能在廣大基層會計人員中得以較好的貫徹落實。
2.與大中型企業會計制度保持一致。現行《企業會計制度》很好地解決了大中型企業目前會計核算的實際問題。因此,為了保持與相關會計規范的協調性、一致性和先進性,即將出臺的小企業會計制度,應在本質和主要方面上,與新頒發的《企業會計制度》保持一致。小企業會計制度應體現現行《企業會計制度》精華,可以通過對其精簡、提煉而得出。
3.體現小企業的特點。小企業會計制度應充分體現自身的特點:①規模、財力和人力十分有限,應允許一些單位不設會計機構,其會計工作由社會中介機構代理;②經濟業務數量少,且交易簡單?r
充分考慮企業申報納稅和國家稅收征管的需要;⑩小企業中的個體、私營企業,企業財產與個人家庭財產經常發生相互占用的情況,因此,應在其所有者權益賬戶中增設往來類賬戶;⑾個體、合伙等小企業往往成立快,解散也快,因此,應重視小企業成立和解散的核算;⑿小企業的劃分是相對的,應充分考慮小企業會計制度與大中型企業會計制度的銜接。
四、小企業會計科目體系和會計報表體系
1.關于會計科目體系。根據上述小企業會計制度應具備的基本特征,筆者建議小企業應設置如下五類30個一級會計科目。第一類是資產類科目,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主營業務應收款、其他應收款、主營業務存貨、其他存貨、待攤費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第二類是負債類科目,包括:短期借款、主營業務應付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預提費用、長期借款;第三類是所有者權益類科目,包括: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往來、資本公積、留存收益;第四類是成本類科目,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第五類是損益類科目,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收入、主營業務支出、其他支出、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關于會計報表體系。對小企業如何通過會計報表披露會計信息,世界各國的要求不同。例如,英美要求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小企業的財務報表也必須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并對其公允性表達意見;德法無嚴格要求,報表注釋作簡化處理,法國還允許編制簡化財務報表。德法兩國的注冊會計師主要審查會計處理與稅法是否一致,法律規定小企業年報可免予審計。
我國的情況在許多方面與德法相似。因此,我國小企業會計報表體系的設計,在立足于我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可參照德法的做法,簡化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和注釋,適當放松外部審計要求。這樣,既照顧了小企業會計力量薄弱的實際情況,又能適應我國審計力量相對不足、審計水平不高的現狀。小企業必須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但格式上應結合上述小企業會計科目的設置予以簡化,不必單獨編制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利潤分配表、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分部報表等,有關這些方面的重要信息可以以附表或附注的形式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