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過了二十幾年的改革開放,我國會計監督體系逐漸建立,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也還存在著不足。有一些部門和單位受利益的驅動,會計工作違規違紀,弄虛作假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會計工作秩序混亂,信息失真,嚴重影響了投資者、債權人,以及社會公眾的利益,同時也阻礙了國家宏觀調控和管理的正常進行。因此,強化會計監督職能,切實做好會計監督工作是當務之急。
一、會計監督的主要內容
由于會計按其報告對象不同可分為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會計,所以,會計監督的內容也由財務會計監督和成本管理會計監督兩部分組成:
1.財務會計監督。是指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特定主體財務會計活動進行的監察和督促。其主要特點在于:一是以提供正確、相關、可靠和可比的財務報告為目的;二是以公認會計準則為標準;三是以復式簿記系統為基礎;四是堅持以實際交易價格為計量屬性。因此,財務會計監督寓于財務會計核算中,核算的過程就是監督的過程,核算的內容就是監督的內容。
2.成本管理會計監督。是會計主體內部按照自己的管理標準,對其經濟活動過程進行的監督和督促。成本管理會計監督包括事前預測、事中控制和事后評價三個部分。即經授權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在制定預算和計劃前應廣泛收集各方面相關的信息,并運用科學的預測手段,制定備選方案,供管理當局選擇;在預算和計劃實施的過程中,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通過連續不斷的信息反饋,及時發現執行中與原定目標的偏差,立即向管理當局反映,并提出建議;在預算和計劃完成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根據各種核算資料,分析預算和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存在的問題,并向管理當局提出改進意見。
二、我國現階段會計監督存在問題的分析
我國會計監督不力,究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我國會計監督法律約束機制不全,導致企業會計監督不力。比如,新的《會計法》雖已頒布,但是相關配套的法律法規卻沒有跟上。有的企業在新的財務制度運行之后,仍用傳統的做法來看待新制度,沒有按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使得出現“新制度、老觀念、老辦法”,會計管理混亂。再者,在會計監督過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比如說會計監督、審計監督概念模糊,執法機構職責、權限有待明確。
2.企業管理體制不全,內部控制制度失調。我國企業內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全,有的單位是根本就缺乏內部監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則是單位雖建立了相應的制度,但這些制度形同虛設,沒有得到有效執行,以致會計秩序混亂,徇私舞弊現象經常發生。如巨人集團,它就是缺乏相應的控制制度,從而使公司違規違紀、挪用貪污事件層出不窮,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集團陷入財務困境的步伐。
3.企業單位負責人的約束機制不全,阻礙了會計的有效監督。目前,在一些單位中企業管理者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權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做假賬,偽造會計憑證,辦理違法會計事項,從而使得會計工作受制于管理當局,不能獨立行使其監督職能,破壞了正常的會計工作。
4.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職業道德觀念有待加強。一般來說,企業虛假的會計信息也是出自于會計之手,因此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以及職業道德觀念在會計監督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的改革開放加快了會計與國際接軌的進程,會計人員整體素質還有待提高,知識結構、學歷結構和業務水平偏低,很多人沒有經過專業培訓。
三、完善會計監督機制的主要措施
我國現已加入WTO,會計工作與國際接軌力度將會加強,因此要防范經濟轉軌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弊端,就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力圖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會計監督:
1.加快法律體系建設,為有效實施會計監督提供法律保障。我國已頒布了新《會計法》,應盡快出臺《會計法》實施細則,提高《會計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統一的會計制度,滿足企業多元化經營的需要;明確會計監督、審計監督的執法職責和權限,以實施清晰明了的監督職能;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賠償和執行力度;強化一些相關配套法律及相關法規的實施,加快會計法律體系的建設步伐,使會計監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督機制。參與經濟業務事項的所有過程的工作人員要相互分離,相互制約;重要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執行要明確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程序;明確財產清查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程序。這些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的關鍵就是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這樣就使一個人或一個部門的工作必須與另一個人或另一個部門的工作相一致或者相聯系,進行連續不斷的檢查和監督,使內部監督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3.加強外部監督即社會審計監督和政府監督的作用。社會審計監督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以獨立第三者的身份對委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對依法公開披露的單位會計報告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政府監督主要是指財政部門對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這樣在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礎上,規定單位外部監督層次,將專業監督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使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配合協調一致,為確保會計監督的有效性奠定科學基礎。
4.明確會計責任主體,加強單位負責人在會計監督中的責任。明確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主體地位,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的關鍵。作為單位負責人,他應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這樣就加強了單位負責人為單位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的地位,為會計工作者明確行使會計監督職能提供了保障。
5.培養高素質的會計人才,加強會計職業道德觀念的建設。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監督管理,提高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要加強法制意識教育,用行為規范來自我約束,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要提高業務素質和較強的綜合能力,注意會計工作人員業務素質的繼續提高,提供機會給他們進行繼續教育。樹立會計人員的風險管理能力,保持職業的謹慎性和規范性的同時,從整體的角度,用科學的分析方法,找出解決的辦法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