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文章從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出發,就事業單位會計資產核算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業務的實際做法,結合工作實踐,提出了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核算業務的一些建議,旨在完善和促進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過程,對事業單位會計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鑒和指導意義。
【關鍵詞】 事業單位會計;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固定基金;平衡
根據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擁有或控制的一項或幾項固定資產,必須要與該事業單位擁有的該項凈資產,即固定基金一一對應,也就是一項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要與該項固定基金賬面余額相對應。這樣有利于對事業單位資產進行全面控制和反映,最大限度地保護國有資產,更好地完成事業單位以精神產品和各種勞務形式向社會提供生產性或生活性服務的基本功能。一些事業單位為了提高其管理和服務職能,更好地發揮服務社會的功能,同時由于自身財力所限,政府預算和補助經費不能及時到位,開始采用融資租賃方式購入固定資產,不但解決了融資問題,更切實提高了事業單位的作為能力,不失為一種新型的擴大事業單位規模的方式。
但是,按照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時,在會計處理上需要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其他應付款”。支付租金時,再借記“事業支出”等支出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同時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這樣下來,由于固定資產租入時是一次性全額計入“固定資產”賬戶的,而分期支付租金時,“固定基金”賬面上只是一部分款額,最終期末賬面和資產負債表上面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數額肯定是有差額存在的,不能實現“一項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要與該項固定基金賬面余額相對應”這樣一個結果,不能實現兩個科目金額之間的平衡。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筆者結合教學和實踐認為,應該增設“固定資產基金”和“待核銷固定資產基金”兩個過渡性凈資產類科目,在每一期末賬面和資產負債表上按照下面的公式實現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與固定基金賬面余額的相對應:
固定資產賬面金額=固定基金賬面金額+待核銷固定資產基金賬面余額
這樣來實現兩個科目的動態平衡,比較圓滿地解決了這一問題。下面舉例說明:
例:某事業單位采用融資租賃方式從一家資產租賃公司租入一項固定資產,資產賬面原值100 000元,租賃協議約定分五年等額償清,每年還款20 000元。資產已經運抵單位并交付使用。
1.第一年租入設備時
借:固定資產100 000
貸:其他應付款100 000
同時,全額記入過渡性科目中
借:固定資產基金100 000
貸:待核銷固定資產基金100 000
2.第一年支付第一期租金20 000元時
借:事業支出等20 000
貸:固定基金 20 000
借:其他應付款 20 000
貸:銀行存款 20 000
同時,沖銷過渡性科目
借:待核銷固定資產基金 20 000
貸:固定資產基金 20 000
第一年末固定資產賬面金額100 000=固定基金20 000+待核銷固定資產基金80 000
3. 第二年支付第二期租金20 000元時,會計處理同第一年(略)
第二年末固定資產賬面金額100 000=固定基金40 000+待核銷固定資產基金60 000
4. 第三年支付第三期租金20 000元時,會計處理同第一、二年(略)
第三年末固定資產賬面金額100 000=固定基金60 000+待核銷固定資產基金40 000
5. 第四年、第五年各支付20 000元租金時分錄同前三年(略)
第四年末固定資產賬面金額100 000=固定基金80 000+待核銷固定資產基金20 000
第五年末固定資產賬面金額100 000=固定基金100 000+待核銷固定資產基金0
由上例可以看出,通過設置“固定資產基金”和“待核銷固定資產基金”兩個過渡性的凈資產科目,就可以達到逐期期末固定資產賬面余額和固定基金賬面動態余額的平衡,從而實現了對事業單位資產的全面控制和管理。
【參考文獻】
[1]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國財經出版社,2001.
[2]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教材.研究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