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用,對會計師的職業判斷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從公允價值的內涵、條件與會計職業判斷的關系入手,主要論述了公允價值在我國會計職業判斷中的應用方法。
關鍵詞;公允價值;會計職業;應用
一、公允價值的概念及特征
財政部把公允價值定義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從公允價值的定義及內涵看,有以下特征:
(一)動態性
同一交易在不同的時間發生,其價格的公允性可能不同;同一交易雖然在同一時間,但由于交易地點不同,其價格的公允性也會不同,這就是公允的動態性。公允價值計量是對會計信息的動態計量,它使得會計信息能更及時、全面地反映真實的經濟環境及其變化。因此,動態性是公允價值計量最根本的特征。
(二)相關性
公允價值是面向現在和未來的,它能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其對預測和決策的相關性毋庸置疑。
(三)決策有用性
從決策的角度看,由于公允價值是以市場定價為基礎的,所以其決策價值要明顯優于歷史成本。通過公允價值的動態計量,既為會計信息的外部使用者提供相關可靠的決策信息,又可以全面反映管理層的決策水平。
二、公允價值的存在條件
從上述的定義中可以看出,公允價值并不是某一種具體的計量屬性,而是一種會計計量觀念。不同的資產,在不同的情況下,其公允價值可以表現為現行市價、重置成本、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等多種形式。我國新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是根據我國的經濟現實并充分借鑒國際會計準則體系中公允價值計量標準引入的。公允價值的運用有三個條件:第一,資產或負債存在活躍市場的,應當以市場中的交易價格作為其公允價值,例如企業持有的股票、短期債券等;第二。資產本身不存在活躍市場,但類似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應當以類似資產的交易價格為基礎確定其公允價值。通常投資性房地產屬于這種類型;第三,對于不存在同類或類似資產可比市場交易的資產或負債。通常采取的方法是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法。
三、公允價值與會計職業判斷的關系
(一)會計職業判斷的涵義
會計職業判斷是指會計工作人員按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根據企業的理財環境與生產經營特點,利用自己的會計專業知識及其相關業務知識和職業經驗,對日常會計事項處理和財務報表編制應采取的原則、方法和程序等方面進行的判斷與選擇。會計職業判斷內生于會計事項的不確定性。貫穿于會計行為的整個過程。是財務會計系統運行的客觀要求。
(二)公允價值計量應用與會計職業判斷
新的會計計量手段和方法,對會計師的職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允價值在會計計量上的應用對會計職業判斷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一是需要會計職業人員思想觀念的轉變。由于歷史原因,部分會計職業人員存在“大一統”意識,從眾心態,不善于區別情況運用會計職業判斷。不僅忽視所處經濟環境和技術條件等非會計因素的影響,而且在業務處理方法上也有盲目照搬的傾向。這些會計職業行為,在新的會計環境下。可能會使會計信息與交易或事項的實質相背離。使公允價值的精神實質在會計準則執行過程中因會計報表編制者缺乏相應的職業判斷能力而被扭曲。二是公允價值的計量離不開基礎數據的支持,這些數據有不同的來源。對這些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和相關性,使用的恰當性也需要會計師做出相應的職業判斷。三是會計的確認、計量、披露離不開會計職業判斷,只是會計準則的制定在原則導向與規則導向問題的處理上。留給準則執行者職業判斷的空間大小不同而已。會計職業判斷在會計原則的遵循、會計政策的選擇、會計估計等方面都有所體現,而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職業判斷更多地體現在會計估計上。可以說,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應用把會計職業判斷帶入了一個新領域,使會計準則的執行者不僅是會計報表的編制者,而且還應該是估價師,使會計職業判斷在價值評估中有所體現。
四、公允價值在我國的應用
(一)對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應用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規定,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以成本計量,期末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后續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如此,上市公司進行短期股票投資的,將完全采用市價法。新準則規定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價值計量,并反映在會計報表內。這要求上市銀行和證券公司為了避免給財務報表帶來過大的波動,應當加強其對利用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管理,并充分考慮衍生金融工具對會計報表的影響。實行公允價值計量后,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波動計入當年損益,也將對上市公司的利潤產生較大的影響。雖然真正能反映企業盈利情況以及持續經營能力的指標是經營活動現金流,但是按公允價值計量后,強化了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決策有用會計信息的新理念,也容易評價企業通過使用衍生工具進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實現了建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會計標準。
(二)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應用
《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規定,當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存在公允價值時,換入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無法計量時,換
入資產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不確定損益。這里需要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做出合理判斷。當非貨幣性資產交易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在交換雙方從時間上、金額上和風險上有明顯不同時。可以說明該項交易具有商業實質。但是,同時還要看交易雙方是否有關聯方關系,如果雙方存在關聯方關系,則該項交易不具有商業實質。因此,只有那些引起企業現金流量發生變化且交換雙方不是關聯方的非貨幣性產交換才具有商業實質。
(三)對投資性房地產的應用
《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中規定,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2、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做出合理的估計。
(四)對債務重組的應用
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中,詳細規定了可能產生損益的債務重組的四種情況:第一,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第二。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損益;第三,當債務轉為資本,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有差額也可產生損益;第四,修改其他債務條件,使得重組債務的前后入賬價值之間存在差額,也可產生損益。按照本準則要求,將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對于實物抵債業務。引進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屬性。以上規定表明一些無力清償債務的公司,一旦獲得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將直接反映在當期利潤表中,將提高這些公司的每股收益。
(五)在企業合并中的應用
在《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中,針對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臺并,分別采取“權益法”和“購買法”兩種會計處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視同一個企業購買另外一個企業的交易,按照購買法進行核算,按照公允價值確認所取得的資產和負債。在購買日,購買方的合并成本大于確認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凈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企業應于每個會計期末,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計算確定其減值金額。對商譽測試的減值部分,應計入當期損益。在購買日,購買方的合并成本小于確認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凈額的差額,為負商譽。在對取得的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進行復核后,計人當期損益。企業合并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相關費用,應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會計期末,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時。按照測試確認的金額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減少留存收益。對于負商譽,重新評估后,在損益中確認,同時增加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