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公允價值引入我國的時間不長,其應用也并非一帆風順。對公允價值在我國會計準則中的應用歷程進行認真的回顧與梳理,分析其利弊得失,對于今后更好地應用公允價值具有較為重大的理論意義與實踐指導意義。
【關鍵詞】 公允價值; 會計準則; 應用回顧; 啟示
公允價值在國際上的應用是近20年來的事情,在我國的應用時間更短。筆者就以公允價值在我國會計準則中的應用情況,將其應用歷程劃分為四個階段,即:啟蒙階段、提倡階段、回避階段和國際趨同階段,以便對公允價值在我國會計準則中的應用情況進行簡要的梳理與評析。
一、公允價值應用的啟蒙階段
啟蒙階段指:從1993年起至1996年止。在這一階段,國內會計準則中尚未出現公允價值一詞。
當1993年我國會計改革拉開大幕,開始引入國際會計準則中的一些先進會計理念之時,公允價值隨之進入中國。國內最早的公允價值定義見于1993年韓穎編譯的《英漢漢英雙解會計辭典》。書中將“fair value”譯為“公平價值,指合理或公平的價值。通常用于公共事業單位,指在確定服務價格時所采用的計價基礎。”這個定義有點類似于1952年柯勒在《會計辭典》中對于公允價值的定義。1994年,由陳今池編著的《立信英漢財會大詞典》中,將“fair value”譯為公平價值或公允價值,即他認為公平價值就是公允價值,二者同義。
其實單從表述上來說,筆者認為國內將“fair”譯作公平更為恰當,更能體現其本義。在最權威的《辭海》最新版(1999版)中,也只找到了“公平”或“公正”的定義,無“公允”一詞。該書將公平解釋為:“作為一種道德要求和品質,指按照一定的社會標準(法律、道德、政策等)、正當的秩序合理地待人處事。美國倫理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認為,在正義的概念中,公平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觀念。”追求公平與正義一直是人類社會前進的不懈動力,其被引入會計理念中也就不足為奇了。
筆者通過中國知網(CNKI)進行搜索,在此階段未發現國內有學者發表公允價值的研究論文。可見,在這個階段,國內理論界與實務界對公允價值還缺乏關注與認識,而國外在上世紀90年代后,對公允價值的態度發生了較大轉變,特別是在美國證監會(SEC)主席布雷登(1990年9月10日,SEC主席布雷登在美國參議院銀行、住宅及城市事務委員會的講話中指出,歷史成本財務報告對于預防和化解金融風險于事無補,并首次提出應當以公允價值來計量金融工具。)的推動下,包括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在內的主要會計準則制定機構開始在新頒布的會計準則中引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與披露。
二、公允價值應用的提倡階段
提倡階段指:從1997年起至2000年止。在這個階段中,公允價值開始在我國會計準則中出現,也引起了國內理論界的關注。
1997年,廈門大學教授黃世忠在《會計研究》上發表了“公允價值:面向21世紀的計量模式”一文。該文介紹了公允價值引起關注與爭議的前景,對公允價值在美國GAAP(公認會計原則)中的應用進行了總結,并對公允價值的應用前景進行了展望。可以說,國內對于公允價值的關注正是從此文開始的。在此之后,國內公開發表了一些公允價值的研究文獻。筆者通過CNKI進行搜索,發現此階段共有大約30篇以公允價值為題的論文。代表者如:黃世忠(1997)、杜興強(1998)、沈小南(1999)、張為國(2000)等。
公允價值也是在這一時期出現在我國會計準則中的。1998年6月,在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以下簡稱《債務重組》,其他同此)中首次采用了公允價值并對其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公允價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并且在后續頒布的《投資》、《非貨幣性交易》中均直接采用了公允價值。財政部對于在會計準則中首次引入公允價值的原因,在《投資》準則的講解中作了如下說明:公允價值體現了一定時間上資產或負債的實際價值,便于與國際會計慣例接軌。另外公允價值還可以表現為多種形式,如可變現凈值、重置成本、現行市價與評估價值等,便于應用。
在此階段,盡管我國會計準則中正式采用了公允價值,但其應用范圍還是十分有限的,僅局限在少數幾個準則中。無論怎樣,在會計準則中首次引入公允價值是個大膽的舉措,且公允價值開始引起國內會計理論界的關注,對我國公允價值的研究與應用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
三、公允價值應用的回避階段
回避階段指:從2001年起至2005年止。在這個階段中,我國準則制定機構對于公允價值基本上采取回避的態度。
在此期間,我國共發布了6項新的會計準則,并對《債務重組》、《投資》、《非貨幣性交易》等6項準則進行了修訂。盡管在這一階段頒布的會計準則中仍可以發現公允價值的身影,但其應用場合明顯減少,應用條件也更為嚴格。
對于大幅度回避公允價值的原因,可以從財政部2000年12月21日發布的《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抽查公告(第五號)》中找到線索,公告說:日前,財政部組織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外貿(糧油食品進出口、化工進出口)、電信、汽車、機械等行業的159戶企業和為這些企業出具審計報告的117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抽查。在被抽查的企業中,資產不實的有147戶,共虛增資產18.48億元,虛減資產24.75億元,資產失真度0.95%;所有者權益不實的有155戶,共虛增所有者權益19.36億元,虛減所有者權益18.17億元,所有者權益失真度1.82%;利潤總額不實的有157戶,共虛增利潤14.72億元,虛減利潤19.43億元,利潤總額失真度33.4%。
抽查發現,我國會計實務界還存在較為嚴重的信息失真,其中有些上市公司就是利用關聯交易、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來虛增資產、調節利潤。為此,在我國2001年發布的6項準則中,大幅度慎用公允價值,并對另6項準則進行了重大修訂,減少了公允價值的應用場合,嚴格約束公允價值的應用條件。